导图社区 法考民诉 思维导图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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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2-03-01 20:54:35民诉基本知识
第一讲民诉&民诉法
民事审判程序
诉讼程序
目的: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
形式:一审、二审、再审
非讼程序
目的:确认某种事实状态,不解决纠纷
形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特别程序有例外:选民资格案件不是诉讼程序也不是非讼程序,它解决的是政治权利问题,不是民事
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和解
私力救济,无第三方介入
人民调解
合同效力
可诉
与非诉程序衔接
30日 共同申请司法确认
管辖:调节组织所在地法院
仲裁
民商事仲裁
劳动仲裁
区别
社会救济,有社会第三方介入
民诉
公力救济,有国家第三方介入
民诉法的性质
By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基本法
By调整的社会关系:部门法
By内容:程序法
By公私:公法
民诉法的效力:凡是在中国参加民诉,必须遵守中国民诉法
基本原则&基本制度
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当事人权利义务平等(相同or相对应)
同等原则:一视同仁
对等原则:以牙还牙
对歪果仁
辩论原则: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有权辩论
非讼、执行不适用
处分原则:当事人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权利
裁判超事实、证据 ——违反辩论 裁判超、漏请求——违反处分 俩都超 超判的请求若涉及新事实、证据 ——两都超
诚实信用原则
贯穿整个民诉全过程,不仅约束当事人,也约束法院和其它诉参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检察监督原则
监督对象: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
监督方法:抗诉
民诉的抗诉只有再审抗诉, 也就是说抗诉必须要满足再审条件, 不适用再审的不能抗诉, 检察建议则更为灵活 同级建议
抗诉
检察建议
支持起诉原则
基本制度
(一)公开审理制度
法定(绝对)不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其它
经申请不公开
离婚诉讼、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任何一方申请
NB可能转化为绝对不公开
不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一律公开✅,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开❌
VS
不公开质证
国、个、商不公开质证
公众的裁判文书说理制度
对生效的
调解书不能查
公益诉讼调解书除外
(二)回避制度
1对象
审、检、书、鉴、翻、(检方时)专、勘验人员、执行人员
nb后两个
注意检察人员
办理民事诉讼监督程序
2方式
自行回避
审判人员的内在原因
申请回避
外在原因
救济
申请后到决定前,暂停本案工作,除非需采取紧急措施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可复议一次,复议期间(3r)才不停止工作
指令回避
兜底
跨越阶段要回避:曾参前不参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二审发回除外
3程序
书面or口头
案件开始审理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4决定
台上的院长决定,台下的审判长决定,院长的审委会决定
刑诉要求更严
其他人员要求院长决定
回避决定不影响已经进行的诉讼程序的效力
(三)合议制度
合议制
混合式合议庭
单一式合议庭
只审判员组成
独任制的适用
简易程序
基层法院审理简单的一审民事案件
和刑诉不同 还可合议制
大部分非讼案件
特别程序
宣告公民失踪、死亡
认定公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认定财产无主
确定调解协议效力
实现担保物权
督促程序(支付令)
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阶段适用独任制
宣告票据无效由审判员组合议庭
合议庭的组成
陪审制
可陪审制
用一审普审的诉讼案件
一普
二审发回的
用一审再审的
必须陪审制
公益诉讼
二审
单一式合议制
再审
原来是二审的or上级提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另组庭
特别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
重大疑难案件
两审终审制度 (的6例外情形)
最高法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
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例外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管辖权异议
小额诉讼程序中的,不可以!
除选民资格以外的非讼程序一审终审
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一审终审
注意无效和解除不一样 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是曾经有过 判决婚姻关系无效,是自始无效
调解书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小额诉讼程序
诉的基本理论
诉的要素
诉的主体:当事人
诉讼标的: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
诉的理由
诉的种类
分类是根据原告诉讼请求分的 考试时注意陷阱,会用一个不是诉的请求让判断是什么诉,如请求确认某人为无民限民,这不是诉,是非讼程序,更谈不上诉的分类了
确认之诉
概念: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
分类
积极的确认之诉:请求确认存在关系or关系有效✅
消极的确认之诉:请求确认不存在关系or关系无效❌
给付之诉
概念: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
给付内容
财物:给钱、交货etc
行为
作为:赔礼道歉etc
不作为:停止侵权etc
形成之诉(变更之诉)
概念:请求法院消灭或变更某种既存的法律关系
对法律关系三要件任意一个变更都是变更之诉
NB p35
非诉根本没有种类这个问题
判断的依据是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者关系: 1、后两者中往往含有已确认的内容,若关系不存在,更不用谈变更和给付 2、确认之诉只含有确认,所以只要出现变更、消灭、给付的请求,就不会是确认之诉 3、消极确认和变更的区分:前者中关系是否存在有效不知道,后者中关系肯定是存在有效的
反诉
概念:诉讼进行中,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
特点
主体同一性
请求的独立性 独立的诉:不因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判断:去掉原告的主张,被告就自己的主张能否向法院起诉
本反诉之间有牵连关系
三模式
基于相同的法律关系
诉讼请求之间有因果关系
基于相同的事实
理解案例
目的对抗性
时间:一审辩论终结前
二审中提反诉,二审法院只能调不能判,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nb二审
管辖同一:除了专属\协议,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
程序同一性
本反诉必须是适用同一程序审理
反诉VS反驳
区分tips:看拿掉本诉,该主张有没有请求独立性
有
可能是反诉
根据上面的特征顺序是否一一满足
没有
无对抗性
什么都不是
有
反驳
这些程序都只能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所以独任制只能由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
JY肯定是独任 但独任不只有JY 普通肯定是合议 但合议不只有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