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CPA经济法2022年考试梳理之法律基本原理,主要内容有:法律基本概念、法律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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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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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本原理
法律基本概念
法的特征
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社会规范
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建筑质量标准等社会技术规范
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律与道德关系
紧密相连,相互重叠
区别:法律——社会制度,道德——社会意识形态;法律规范主要内容是权力和义务,强调两者间的平衡,道德则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国家强制实施,道德规范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人的内心信念及宣传教育等手段实现。
法律体系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有关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的法律;
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制组织的法律;
有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法律;有关保障公民基本权力的法律
刑法
行政法
民商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商法:主要包括公司、证券、破产、保险、票据、海商等领域的法律规范。
知识产权法属民商法部门
经济法
税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法律制度、农业法律制度、自然资源法律制度、能源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法律制度等。
社会法
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法律渊源
定义
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制定法,而非判例法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广义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名共和国选举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人代会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对基本法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民法典》、《刑法》。
一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公司法》、《证券法》。
法律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法律具备同等效力。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规章
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
由由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司法解释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上述二者解释有有责性冲突,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
国际条约和协定
法律规范
由国家制定获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权力、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法律构成的基本单位,具体体现法律的属性,实现法律的功能
假定(发生何种情况或具备何种条件)+模式(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后果(合法后果或者违法后果)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
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但法律条文中还包括其他法律要素(如法律原则)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并非一一对应
种类
1
授权性规范
“可以……”“有权……”“享有……权力”
义务性规范
命令性规范
“应当……”“必须……”“有……义务”
禁止性规范
“不得……”“禁止……”
2
强制性规范
所规定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
任意性规范
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起权力义务的具体内容。
3
确定性规范
非确定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由……规定”
准用性规范
“参照适用……的有关规定”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特征和种类
概念
根据法律规范,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内容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特征
特殊的法律关系
以法律规范为前提
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分类
绝对法律关系
主体的一方(权利人)是确定的、具体的,另一方(义务人)则是除了权利人以外的所有人。
例如:所有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等。
相对法律关系
主体无论是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是确定的。
例如:债券法律关系等。
法律关系的主体
自然人
本国公民
居住在一国境内或者在境内活动的国外公民和无国籍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
特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国家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反应了权利主体取得权力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各种具体权力的产生必须以主体的权利能力为前提。
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行为能力伴随着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消灭。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版通过自身实现,法人的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实现。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
土地、机器设备、货币、有价证券等。
行为
作为
客运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
不作为
竞业禁止合同的客体是不从事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活动
人格利益
公民的肖像、名誉、人身等
智力成果
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专利、商标等
法律事实
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
事件
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人的出生与死亡
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时间的经过
法律行为
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如订立合同
事实行为
与意思表示无关,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
***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根本目的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根本保证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