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这是一篇关于文化的巨著,从新鲜的地理、气候等因素阐述了文化的产生,更是结合了传统文化的发展进一步总结出中国人的文化属性。非常值得具体了解,本图将核心内容进行了摘抄,方便大家快速学习。
编辑于2022-03-20 12:07:37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第一章导论
一、我们认为:所有从各种不同观点(“先定假设”)出发的认知意向,都共同地具有对客观世界加以条理化的作用,而且,从一个“先定假设”出发的认知意向,都有独具一格的对客观世界的整理方式。换言之,建立在这个认知意向之上的一套“分析架构”,具有其自身独特的分析能力,使它能够从客观世界中整理出某一种“现象”来。
二、因此,任何一套分析架构都不能够也不可能“看到”全部的现象。因为,一套分析架构并不只是简单地“反映了”客观世界中的现象。
三、“现象”既然是由认知意向“组成”的,而认知意向又总是从一个观点出发的,因此,任何认知意向都能够“看到”从其他的角度看不到的现象。然而,也正因为这样,它却不可能“看到”从其他角度才看得到的现象。因此,任何一种认知的意向,在照明了客观世界的一组现象的同时,皆不可避免地会把客观世界的其他面相做“稀薄化”的处理。
四、的确,任何一套建筑在一个“认知意向”之上的“分析架构”,都有作为其分析对象的“硬核”现象。这个分析架构的“先定假设”,正是为了捕捉作为它分析对象的“硬核”现象才成立的。
五、“文化”是人类独有的现象,它是人对自身的生物性的加工,并对这个生物性做出某一个程度的调整。因此,“良知系统”是相对“遗传系统”而言的。
六、体外讯息的数量首次超过了体内讯息的数量,因而使它们相对周遭的环境来说具有更大的“自由”。
七、“良知系统”定义:当生物进化到了人的阶段后,这种经由大脑处理的体外讯息已经浓密到如此地步,以至于人工制造的环境开始取代自然的环境,成为人类活动的主要媒介,而人的生物本能也开始受到由体外讯息组成的意义、价值与象征符号的支配。这个来自体外的对人的“程序设计”,我们姑名其为“良知系统”。
八、每一个文化都有它独特的一组文化行为,它们总是以一种只有该文化特有的脉络相互关联着——这个脉络关系就是这组文化行为的“结构”。
九、西方文化的“深层结构”具有动态的“目的”意向性,亦即是一股趋向无限的权力意志,因此,任何“变动”都导致不断超越与不断进步。这股趋向无限的权力意志既表现在“个人”是一个不断开展过程的设计中,也表现在征服海洋、征服太空这类不承认空间有局限的意向中;此外,西方文化也在人类史上首次将“不断成长”的意向带入了经济活动中,以及将“不断改进”的意向注入了社会活动中——在这个意义上,西方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都是反映了“深层结构”中的这股意向的“表层结构”的现象。
十、至于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则具有静态的“目的”意向性。我们在以后将详细指出:中国人的“良知系统”在个人身上造成的意向是“安身”与“安心”,在整个社会文化结构中则导向“天下大治”“天下太平”“安定团结”,而其政治之意向亦为“镇止民心,使少知寡欲而不乱”。换言之,就是维持整个结构之平稳与不变。因此,在“表层结构”中尽可以出现变动,但是,任何“变动”总不能导致进步与超越。的确,在中国历史上,每一次“动”都只可能是一次“乱”——事实上,中国人总是“动”与“乱”连称,成为“动乱”一词——而每一次“动乱”都是使“深层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少。
十一、事实上,循环不息的农民战争是使中国的社会越来越平均的因素。这种越来越“太平”的倾向使社会朝着更为支离破碎、一盘散沙的方向发展。于是,社会就越来越需要国家去组织它。
第二章中国人的“良知系统”
一、 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
1、中国对“人”的定义:“人”是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体现的——他是所有社会角色的总和,如果将这些社会关系都抽空了,“人”就被蒸发掉了。“仁”是“人”字旁一个“二”字,亦即是说,只有在“二人”的对应关系中,才能对任何一方下定义。在传统中国,这类“二人”的对应关系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个对“人”的定义,到了现代,就被扩充为社群与集体关系,但在“深层结构”意义上则基本未变。中国人的“仁”指的是这样的一种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心意感通,亦即“以心换心”,并且,在这种双方心意感通的过程中,理想的行径必须是处处以对方为重。中国人的“仁”指的是这样的一种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心意感通,亦即“以心换心”,并且,在这种双方心意感通的过程中,理想的行径必须是处处以对方为重。中国人的“仁”指的是这样的一种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心意感通,亦即“以心换心”,并且,在这种双方心意感通的过程中,理想的行径必须是处处以对方为重。
2、“二人”与“一人”:一般中国人的常态既然是用渠道化的“二人”关系去定义任何一个“个体”,因此就倾向于把单个的“个体”当作是没有合法性的。显然,中国文化是把单个的“个体”设计成为一个“身”,而主流的文化意识则将“利吾身”视为不正当的行为。在中国文化里,既然没有个体“灵魂”的设计,因此,将“个人”只当作一个没有精神性的肉体,是很顺理成章之事。中国人“良知系统”把“人”分成“身”与“心”的设计,在文化“表层结构”上以观念形态方式表现出来的就是道家与儒家。因此,与儒家“阳动”的倾向不同,道家偏向“阴静”这一方面,故此除了练身与保身之外,还会产生“以静制动”的“阴谋”。
3、中国人的“身”:中国人是用“身”这个名词来指称自己的,例如说“本身”或“自身”,如果译成英文,就变成了this body of mine,亦即是指不包括灵魂或精神的人之肉体部分。中国人还用“身”来表达生命。中文除了用“身”来指称自己、指称“生命”之外,还用“身”来形容一些在其他文化中不属于“身”的场合。如果一个“个体”只被当作是一个“身”的话,那么,它就是没有一点儿精神性的。中国文化既然将“个人”设计成一个“身”,因此就很难使它成为一个具有完整形态的精神主体,而倾向于将它当作是一个必须受社群关系约束的“不道德的主体”。所谓“身体化”的存在,就是指将整个生活的意向都导向满足“身”之需要。
4、中国人的“心”人情”是中国人的主要精神形态。中国历代的哲学都倾向于以“仁”或者“心”作为宇宙的本体中国历代的哲学都倾向于以“仁”或者“心”作为宇宙的本体至于中国人的“心”,可以说主要是一种感情的作用(亦即是脑部中层的内容)。既然中国人倾向于把“知性”与“感情”连成一气,因此才会产生另一种倾向,那就是以“能否和合社群”作为首要的标准,来衡量任何一种思潮的价值,至于这套思想的认知价值反而降居其次。中国人的“心”,除了混淆了heart与mind之外,还将道德的判断也包含进去。中国人的“身”是必须由“心”去照顾的。既然中国人的理性思考与道德判断都被感情化,因此,又会把“持不同政见者”视为“离心分子”,亦即是说:你在意见上与我不同,就是一种伤感情的“不友好”行为。因此,中国人只能保持“和合”,一旦有分歧,就会闹至不可收拾。而这种将“不同”等同于“不友好”的观点,使中国人对人对事都容易持有“不是朋友便是敌人”的态度,因此,凡有矛盾,就很容易导致对抗性矛盾。中国人的社会意识与爱国意识,也都属于“心”的范围。文化整体来说,国家是“心”,社会则是“身”。中国的社会无力做自我组织,必须由国家去组织,正如同中国人的“身”并不是一个自我调配的因素,而必须由他人的“心”去加以制约一般。中国人的“身”是由人伦与社群的“心”去制约的,因此“个体”并不是自己的“身体”的真正主人。此外,“心”又是中国文化活动的主要泉源。
5、中国人“良知系统”的特色。中国人的“良知系统”是由“身”与“心”组成的。在这个系统的结构中,“二人”之间产生的“心”无疑占主导地位。中国人的“心”包括感情、理智、意志与道德判断,而以“感情”为挂帅的主导因素。像这样的“心”,就必须由自己发射出去,在别人“身”上完成。因此,中国人对“人”的定义亦必然是“二人”之间产生的“仁”,而这个“仁”也必然是中国式的“天理”。然而,中国人是强调“心”与“情”的,又怎会出现这种情形,这就牵涉到在中国文化中“人”是如何被控制的程序了。这样“合情”既然是用社会公认的渠道决定的,而不是完全可以由个人去“定义”的,于是就必须去“饰貌”——亦即是“做人”。中国人只有在彼此的心意“有到”对方的身上时才需要“做人”,一旦越出了这个彼此熟稔的人情的磁力场就无须“做人”中国人虽然将“心”抬到了首位,但是这个“心”是用来制约的,同时也是被制约的对象,而不是让人热情奔放的。换言之,中国文化将“人”设计成为一个以“心”为主导的动物,而又用别人的“心”去制约他的“心”。
6、中国人的“个体”就变成了一个没有精神性的“身”,至于“情”也成为了必须毫无保留地在别人的“身”上完成的项目,结果出现必须由“二人”去定义“一人”的安排。中国人自然也有个体性的心灵与情欲表现,但是这些能够超越“身体化”的存在而又不属集体性的活动,却也只能被笼统地归入“心”这个范畴中,于是,在集体的“心”之笼罩下,这些少数人的个体之“心”的表现也就显得隐而不彰,而且在集体面前也很容易失去合法性。
二.、“身体化”的倾向
1、“身体化”的诸般迹象。“灵魂“一类的观念就不能成为个体精神的组织原理,”个体“只被设计成为一个没有任何精神性(也被认为是”自私“)的”身“,而个体的精神活动也只能透过肉体化的”心“去展开。
2、“民以食为天”,食“有促进”和合“感的社会功能;”食“是笼络”人心“的方式;”身体化“-”食“-”养“-”人心归向“-”儿童化“
3、口腔化的倾向:人以口计;被吃的恐惧;吃人意向;自己人“吃得开”
4、中国人的“养”养身;“皆有所养”;“上天有好生之德”几千年来,中国的社会是朝着越来越平均,也是越来越支离破碎的小生产地盘的方向进发,社会既然越来越平均,压在头上的国家自然也变成越来越专制,而这一整个结构的意向也只能是解决“民食”这个根本问题以及“镇止民心”,基本上不能导向超越与变动。中国人“良知系统”的“文法”规则也表现在国家与社会这个“二人”对应关系之中——在这个脉络里,国家是“心”,社会则是无力做自我组织的“身”;因此,所谓“仁政”或“亲民”,就是对人民的“养”与“教”,而其整个意向也只能是解决“民食”与“镇止民心”——因为社会这个“身”一旦失去“养”,又不受外力组织的话,就会导致“天下大乱”。中国人的“良知系统”对人的“遗传系统”的加工,异于西方或印度;中国人的“天理”既然是肉体化的”心“或”性“,因此是将脑部中层的内容,亦即是哺乳类共有的”动物感情“抬到了首位。中国人自然也有理智(大脑皮层左半部的功能)的活动,不过其分析对象也多半为感情内容(例如:人伦与社会范畴)。“个人”用自身的理智(大脑皮层左半部)去将自己的一生做具有方法学的精确性之组织,以便去面对挑战,做自我开展与完成;至于前者则指“个人”对生命的欢愉感的追寻,因此,天主教就不同于新教,它必须用“告罪”的制度为这种生活方式大开方便之门。中国人的“一人”只是“身”,而“由吾之身,及人之身”的活动才成为“心”,因此,被渠道化的“心”,其主要活动就是照顾对方的“身”。
5、“安身”与“安心”。“身体化”的倾向,主要是指对“揾食”与“安身”这两项需求的满足,因此,一个“身体化”的存在就是将人的生活意向完全导向这两项需求的满足。中国人个体之“身”也必须由他人的“心”去组织,否则它就会变成“无主孤魂”,因此,一旦脱离了熟稔的人情的磁力场,在毋须有“心”对人时,亦即是在毋须“做人”的陌生人面前,往往就会变得很突兀,很不自然,很没有信赖感,有时甚至很粗暴(详后“心意不到之处”这一个分节)。因此,中国人必须由自己人的社群去“定义”自己,也只能在自己人堆中“安身”与“安心”,很少能越出其外。
6、集体、团体、大体
三、中国人的“人心”逻辑
摘要: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是:必须用“二人”去定义“一人”才符合“天理”,“一人”只是“身”,“二人”之间才衍生“心”,因此,“一人”之“身”就不是由自我去组织的项目,而必须彼此由对方的“心”去镇止。的确,一旦越出了由众多的“二人”之“心”的交叉网组成的人情的磁力场,“个体”就很难对自己下定义,也容易趋于“乱”。中国人“二人”之间的关系必然是“人情”,而且,也只有在双方都具“体”地感觉到对方的心意“有到”自己“身”上时,才需要去“做人”。如果越出了这个具“体”地感觉得到的“和合”圈子以外,就毋须“做人”。
1、“生”与“熟”,“内外有别”;“自己人”.
2、“内外有别”。先照顾自己人;这种对外客“尊而不亲”,对自己人“亲而不尊”的做法,也反映在组织成员对内与外的不同作风之上.
3、心意不到之处。在大陆,因为人情重于一切之故,因此“做人”的心意不到之处就完全失去了秩序,但是在另一方面人情之普遍浓厚也造成温情脉脉的气氛,而“心”之因素的发达在女性身上也可以变成“情欲”的心意。
4、有关“私心”的问题。个体的“私心”也被称为“人欲”。在中国文化里,“个体”的自我超越并不是去达到一个比世俗更高的原则,而是超越一己的“私心”去符合人伦的、社群的、集体的、公共的“心”。
在中国文化里会出现这样的两种极端的人格:第一种在社群与集体的召唤下可以做到“舍生取义”;第二种则完全让自己的“私心”泛滥,达到损害公家利益、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地步。中国文化的确将“人”设计成“二人”相互制约关系之任何一端,因此,不受制约的任何“一人”就很容易成为一个“不道德的主体”。这种倾向,与中国人之“身”不是一个自我组织的项目,而是由彼此的“心”去镇止的对象的设计,也有结构性的关联。
5、上下一心“与”上下离心“。历来作为被镇止对象的“民心”才被转化为一种“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动态的唯意志论,至于明治式的全国“同心同德”局面,则有待50年代的建国初期才涌现。
四、“心”心对”“身”的照顾
1、中国人”二人“之间的照顾。中国人对别人的关怀,多以对方的“身”为对象。
2、中国人两代之间的关怀。上一代与下一代之间互相表达“心意”的方式,就是轮流“养”对方,亦即是哺与反哺。中国人的“心”对“身”的照顾,却又的确不是为了“一人”而设计的,它的目的是透过“二人”关系将“身体化”的存在无限地延续下去。
3、”为人民服务“。循着同样的逻辑,一盘散沙的中国社会亦确实必须由“亲民”式的集权主义组织起来。
五、”心“对”身“的组织
1、口腔阶段。从人格发展阶段的角度来看问题,口腔期是初生婴儿经历的阶段,因为他整个生存的意向都集中在口欲的满足之上。在他这一方来说,首先接触到的存在着的客体就是母亲的乳房,而且,饿了就要闹,不会有其他的考虑,一旦被填塞食物就会平息,因此基本上是用“口”去面对世界的。在父母这一方来说,也将他当作是常需要用食物进补的幼嫩生命,以及是一个可以用填塞食物的方式来向他表达爱心的“小宝宝”。在任何文化中,父母与口腔阶段的孩提之“二人”对应关系,大概都是这样。在他们的人格组成中,具有很严重的口腔期的遗留。中国人“儿童化”的倾向。
2、肛门阶段。在人格成长阶段中,口腔期以后就是肛门期,也就是将婴儿的注意力转向对排泄的训练之上。中国人在肛门期养成的那种可以将排泄物随意地放入外在世界,以及可以让外在的意志任意地加在自己身上的习惯,则仍然保持了口腔期的“人我界限不明朗”。中国人对在这个阶段上的孩童所要求的,并非是自治、自制和自律,而是如何与人保持“和合”。中国人的父母虽然不注重孩童的排泄训练,也不严格要求孩童自己控制身体的动作,却很注重用外力来约束孩童的动作,那就是不许他们“乱动”,以防止他们长大后太顽皮。口腔化的内容即表现为:个人的单薄感,并且常常需要“吸食”别人的照顾,因此,对中国人来说,“人情”才会表现为一种“味”。至于肛门化的内容,则一方面表现为“他制他律的人格”,亦即是在能制约自己的人面前十分礼让,十分会“做人”,并且往往会逆来顺受,以至没有“个性”;在另一方面则出现如儿童一般浑然不顾及陌生人的身体动作与情绪反应
3、”非性化“与性泛滥。中国人的问题是“非性化”多于“性压抑”。它由于“自我”结构的弱化,性表现的焦点模糊,缺乏易掌握的出口渠道。但在心中却是无须压抑的,一旦表达,也是不易控制的。
4、”自我“之被非组织化。因此,可以这么说:对一个生殖器型的人格来说,整天在“吃”,是自我组织崩溃所引起的挫折感与焦虑感的征候;对一个口腔型的人格来说,则“吃”几乎就是“性”的代用品——它并不是由挫折感或焦虑感引起的。中国人的“自己人”圈子就是具有人情“味”而可以互相“吃”的“熟人”,其功能正是人在“口腔阶段”必须从中吸食养分的母胎之代用品。
5、“母胎化”的倾向。中国人的“个体”并不是一个内在动态的开展过程,它只是一个被镇止的“身”。
6、国家对社会的组织。中国社会也无力做自我组织,必须由国家去组织。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是“身”,国家则是“心”。只有通过国家——或国家前身之打天下集团——的动员,而且必须具备“上下一心”的条件,若有这种条件,甚至可以出现“超民族主义”;若无,社会就会呈现一片非组织化的散沙状态。与俄罗斯国家是社会身上的一条鞭的情形不同,中国的国家则是照顾社会这个“身”的一颗“心”——尤其在解决“民食”方面。
第三章中国人的“二人”关系
一、中国人的“和合性”
1、从中国人的烹调术说起。中国人的烹调术就明显地反映出“和合性”。甜与酸、苦与辣、腥与淡,可以彼此做阴阳调和。阴与阳调和在太极中的原理是:太阴中有少阳,太阳中有少阴。因此,中国烹调术的特色在于相互渗透,而不在于彼此分判。
2、中国人的“人情味”。这种二人对应关系就是心意的感通。唯有这种“感通”才能克服分离人与我之界限,造成一个包容人与我的感情磁力场。因此,中国人的“个体”并没有清晰明朗的“自我”疆界。
3、人我界限不明朗
4、“和为贵”。“和为贵”或“息争”的态度,使中国人给人一种容易相处、容易说话的感觉。然而,这种放弃“对抗”的态度,却往往造成“自我”的弱化。因为,自我权利观念的模糊,使坚强的“自我”疆界无法建立起来。在大部分中国人之间,它造成了一种将自己贬低才能获得社会称许的倾向,结果就形成了自我压缩的人格。
5、中国人的“在一起”感。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就有“团结”的倾向,并且以能够团结别人为一种美德。这种行为的出现,与中国人的“和合性”的几个组成部分——人我界限不明朗、和为贵以及“在一起”感——都有直接的关联。因为人我界限不明朗,中国人才不会像西方人那样搞“利益团体”或“压力团体”。后者的态度是:我只代表我自己,你也只代表你本人,彼此不能代表对方,只有本身才能为自己的利益设想得最周到,而保障自身利益的方式就是公开你的立场,向全社会施压力,以便分得一杯羹。
6、“团结”的倾向。至于认为“团结”就可以保持“安定”的概念,也会失之偏颇。好比一个大家庭,成员们没有分途发展的观念,认为必须常常“在一起”。结果,追求自身合法的利益就没有明确的渠道,并且往往会借着一些冠冕堂皇的大名义去进行。于是,在保持“面和心不和”的状态下,就会让彼此之间的斗争在“团结”的形式下进行。这种大家分不开但是又必须互相整来整去的情形,就好像大家庭中婆媳、叔婶、妯娌的斗法一般,使彼此都变成了虐待狂与被虐待狂。
二、他制他律的人格
1、“良心”的内容。因此可见,中国人的“良知”也必然是“良心”,而与是非有关的“对”或“不对”,又总有在“二人”一对的关系中自己这一方是否“对得起”对方的意象。
2、“做人”与“面子”问题。因此,当中国人“是”一个人的时候,就总牵涉到内脏,“做”一个人的时候,则只涉及“表面”;在这里,也同样存在着“内外有别”,然而,不论是“表”抑或是“里”,却总少不了“身体化”的意象。
3、羞耻感的文化。“罪恶感”是不以人为主的,而是看事情本身对不对,亦即是以内省的方式审视有否违背自己的原则。如果有的话,即使并没有牵涉到另外一个人在内,心中也会感到不安。至于纯粹的“羞耻感”,则是以别人怎么想为主的,亦即是说:自己觉得事情该不该,是由于别人会怎么想。因此,怕对不起人的倾向,就会压倒怕对不起原则的倾向。一般说来,怕对不起人而不是怕对不起抽象原则的倾向,使中国人很难拒绝别人的要求。
4、“门面”与“样子”。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将自己贬低,抹掉“个人”的“做人”方法,却不会使他们自觉到自己是在演戏。他们反而会认为这是作为“人”的唯一途径。这种抹掉个性的做法,已经使戏剧中的人物造型缺乏“个体化”的深度,产生严重的“类型化”的毛病,再加上不切实际的“艺术夸张”,就把任何真实感都抽掉了。
5、渠道化的“做人”方式。由此可见,虽然付出同样的价钱,却出现按等级、辈分、内卑外尊的层次做出了特殊化的对待。
中国人是很讲究“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的,因此那些“二人”式的渠道都是一些确定的或必须去确定的名分。
6、“听话”
7、“治”与“乱”。因此,在中国人的人格组成中就具有“治”与“乱”这两种因素,反映在政治中就变成:“天下大治”的时候,中国人总是被从上而下地管束的,因此是“听话的”,对权威是不敢采取“对抗”态度的;一旦“天下大乱”,亦即是当这种管束崩溃的时候,就一切都失去了控制。
8、中国文化里是否有内省式的人格?有的,但是只是在一个很局限的程度上,而且也只限于极少数有“灵性”的或讲究“大是大非”的人。
三、中国人的代际关系
1、西方人的代际关系——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的代际关系——可以用弗洛伊德提出的“弑父娶母的心理纠结”(Oedipus Complex)的概念概括之。
2、西方人的代际关系是强调“断裂”的,每一代在成长了以后,都完全地建立了自己,让自己的“性”全面萌芽,同时将老的一代完全淘汰,将他们所占据的地位完全地接收过来。
3、此外,与中国人将成年人“儿童化”的做法不同,西方人往往用对待成年人的态度对待儿童,以便造成“人格平等”。
4、此外,与中国人将成年人“儿童化”的做法不同,西方人往往用对待成年人的态度对待儿童,以便造成“人格平等”。
5、这种自己的努力是为了他人的逻辑——也是今日中国人集体主义的“文法”规则。结果,中国人的每一代都不是盛开的花朵。每一代在被上一代抹杀了以后,又去将下一代抹杀,并且还将自己被社会大众平均了的个性,一代一代地传下去,结果,做到“跟大家一样”,与政治权威一致,与越古越好的古代认同。这种安排,是保证中国历史“万古如长夜”的最佳方式,而永远也不可能像西方那样,每一代都展现波澜壮阔的新事物、新境界、新天地。
6、如果西方文化可以算是一种“弑父的文化”的话,那么,中国文化就不妨被称为“杀子的文化”。
7、至于“杀子的文化”,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死亡崇拜”,因为它将新的生机加以摧残,去滋润行将就木的朽物。
8、因此,就基本上如鲁迅在“五四”时代指出的那样,中国人“从老到死,却更奇想天开,要占尽了少年的道路,吸尽了少年的空气”。
9、因此,中国人即使提拔后进,也往往以“乖”或“听话”为标准。如果不符合这两项标准,即使是有才干的人,也会被置之死地。
10、精神上从未断奶
11、中国式的爱国主义多少有点儿幼儿对母亲的孺慕之情。
12、在拉丁文化里遂出现了两种女性的基型“母亲”与“妓女”。
13、将成人当儿童
14、少年的老年化。至于一个守规矩而可靠的人,则会被中国人称为“老实”;如果一个人待人处事都很得当,就会被称为“老练”;一个人“老成持重”,是一种为大家称道的德行。不少年轻人压根儿连青少年纯真的阶段都没有经过,就过渡到老年化的“老于世故”“老谋深算”的那一套,见人讲人话,见鬼讲鬼话,与社会大染缸混同,更有甚者甚至变成“老奸巨猾”,用传统文化阴谋术的那一套去暗算别人。
15、“撒娇”的文化
第四章中国人的“个体”
一、“社会”对“个人”的权威主义笼罩
1、“人”被当作生育的工具
2、为了完成这项“身体化”的宗教功能,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就不能让个体“一意孤行”,而必须将它设计成一个被“人伦”关系镇止的“身”,遂造成对“安身立命”的过分强调。的确,一个人只有努力去“安身”,才能完成这一项由社会摊派给他的任务。
3、私人状态的不发达
4、在中国文化的符号系统里,外在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压力在个人心灵中造成的比重,远远地压倒个人对自我心理状态的知觉程度,以致必须由个人面对的心理危机被转化为面临社会的羞耻感(“不好意思”),个体理性失去调节造成的情感变态被转化为社会道德问题(“太随便”),而人格特征或角色则被理解为社会地位。
5、种种迹象显示,在中国文化的符号系统中,个人是被当作一个身体看待的。
6、在心理学中“身体化”(somatization)这个术语本身即指称一种心理的现象,而不是身体的现象。
二、自我压缩的人格
1、因此,华人的这种态度,基本上是表现了怕事,只同情加害者而不同情受害者的心理,最终是使自己作为“受害者”的地位永恒化。
2、中国人,一旦被同胞当作“自己人”,被认为容易说话者,也就变成容易加害者。
3、这种自我压缩去“做人”的态度,也势必会普及到自己身边的人头上去。被上一代压缩者,也势必会去压缩下一代。
4、逆来顺受。这种抹掉“自我”的倾向,如果程度加深的话,甚至可以达到完全不顾自己的权利——包括生命的权利——的地步。
5、的确,泛文化性的“逆来顺受”的倾向,一方面在广泛的层面上制造出上述那样被解除了武装的人,另一方面也会制造出专门去剥削别人的人——后者会利用一般中国人“做人”不轻易拒绝别人要求的倾向,就把自己的不合理要求强加在对方身上。
6、存天理,灭人欲。的确,也正因为人格发展阶段的颠倒错乱,个人之被“非性化”与“儿童化”,他的生理成长阶段就不能与人格发展相符合,而他的正常欲望也就与社会规范完全脱节。于是,本来是很正常的东西,却必须像防贼骨头一般地去防范它。结果,就是连整个“个体”也变成了必须防范的对象,并出现了“他制他律”的安排,而这样的人格,如果不由外力去约束,又可能真正会出乱子——这个恶性循环,就如同无力自我组织的中国社会,一旦没有了专制主义,就会出现“枪杆子”打天下的局面,而专制主义又必须是由“枪杆子”打出来的一般。
7、因此,为了维持“和合”,就必须要求每一个“个体”做“自我压缩”,亦即是用“灭人欲”的方式去“存天理”。而且,最好还要使一个人把这个“自我压缩”内在化。因此,除了程朱一类“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之外,还出现王阳明一类“破山中贼,破心中贼”的口号。显然地,王阳明之流认为“防民如防贼”是不足够的,最好能够做到让每一个“个体”把自己当作贼骨头一般防范。
8、综上,中国文化要求每一个人做到的,是一种不生不死的状态。一个人不能太爱憎分明,因为,自己爱的东西得不到,自己憎的东西排不开,都会引起极大的痛苦,因此,唯一的麻醉剂,就是处于感觉不冷不热的中间灰色地带,以便对自己失去控制的外界达成一种绝缘体的效果。于是,逐渐地就使自己与自己真正的感觉失去联络,觉得好的与坏的都无所谓,反正生活就是那么一回事。
9、这样的“生命”没有很强烈的突出感,与“非生命”的状态很难分判,因此,也说得上是“生”与“死”的“和合”。
10、不敢让自己太有吸引力;不敢为天下先;一潭死水的生存状态;植物化
11、一个对“自我”的评价很低,不敢让自己太有吸引力,将自身的“性”当作是自己体内装载的违禁品,而又不敢公然地表露自己“是”什么的人,在另一个完全能够确立自己、对自己的吸引力感到自豪、与自身的生命力没有失去接触,而又敢公开地展示自我“完整性”的人面前,是会感到既怯且懦的。
12、鲁迅说:“中国人向来有点儿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真乃一针见血之论。
13、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人即使在表现所谓“个性”时,仍然得借助“二人”来定义自己这个“一人”,亦即是靠铲低别人来肯定自己。
14、弱者道之用”
三、“个人”的不发展
1、中国人的倾向不欣赏一个人有“个性”,而是欣赏一个人“不脱离群众”“不掉队”“跟大家一样”,而所谓“太平”“大同”“尚同”归根到底就是这样的境界。
2、“小丑化”的倾向
3、依赖感
4、推卸个人责任的倾向
5、难于维持人格的完整性
6、“类型化”的倾向
四、 不发展的“个人”对别人的伤害
1、党同伐异
2、中国人的“私心”
3、中国人的文化行为倾向于把“人”变成工具,而不是当作目的。在中国文化行为的“文法”规则中,自然每一方都期待另一方也会恪守这个观念,亦即是预期:在自己化为对方工具的同时,对方也变成自己的工具,是之为“互助”。
4、在中国文化对“人”的程序设计中,由于一人之“身”被设计而成的单薄感、缺乏安全感、依赖感、开展自己生命的理性之微弱,在其处于能“设计”下一代的位置上时,为了使对方不会过分地与自己分离,也势必会在其成长过程中“做手脚”,去培养下一代的依赖感,以及“后天性的无助感”(learned helplessness)。
5、中国人子女将父母当“靠山”,父母把子女当作“防老”政策——这种相互利用,实为以后所有的人际关系的基型。
6、的确,唯有造成感情与人格两不独立的文化符号系统,才会产生一方“为人民服务”,另一方就会“交心”的政治行为。
7、只要是出现牺牲、服务以及仁爱的眼光的场合,那里就同时有欲主宰别人的意志。
8、未开化的利己主义,到了可以公然“逐利”的时代,一向不知道如何用合法方式“逐利”的中国人,就很容易会失去控制。于是,“他制他律”就会崩溃,而人也会变得“无耻”。
第五章国家与社会
一、中国式的专制主义
中国人的个体无力做自我组织,必须由他人去组织;中国的社会也无力做自我组织,必须由国家去组织。中国人的“身”是由人伦与社群关系的“心”去组织的。至于中国社会,则是由“亲民”式的专制主义去组织的。这种政治具有很浓厚的家长式统治的味道——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不只是一种行政上的管理关系,前者对后者还有教化之功能。因此,在中国式的专制主义底下,政与教是合一的。
二、“大一统”的倾向
1、中国式的“政治”就是由上面“正”下面,由上面“治”下面。
2、国共这两个在基本上完全对立的政党,却都选择了布尔什维克式的权力结构,就应该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中国共产党治下的大陆是实行国有化体制的,采用苏式权力结构还说得过去。至于国民党治下的台湾,也采用苏式权力结构,就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罕有的现象。因此,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文化上的偏好。
3、重京师而抑郡国
4、中央与地方的“和合”
5、在这个用“和合”的方式使大家“在一起”的体制中,“统一”的观念是远远地压倒“民主”观念的。
三、“小国寡民”的倾向
1、“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2、壁垒森严,大门是“壁垒森严”的,“后门”却可以是畅行无阻的——只要你有办法
3、各自为政
四、平均主义的倾向
1、因此,自己在做一件事,就必须看看别人是否也在做同一件事;而自己不在做一件事,也要看看别人是否同时不在做这件事。
2、因此“个体化”不发达就不只是社群纽带还未瓦解那么简单,而是一种结构性的“人我界限不明朗”。
3、“太平”思想,中国人由平均主义所造成的“死亡崇拜”,并不限于城市,它还体现在每一个人身上。
4、跟大家一样。
5、“我出不了头,你也不要出头!”在加尔文派的教义中,“得救者”只有少数的名额,而每一个人都必须通过自我组织的方式,与他人竞争,去获得“入围”的资格。因此,美国文化是一个只同情强者的文化。它是没有一点儿“人情味”的——常常需要在感情上依赖他人者,往往就会陷入精神病;不能自我组织而必须依靠他制他律的,则往往会出现人格解体的征状;年老的很不幸则多半被遗弃。 至于中国文化,则可以说是一个照顾弱者的文化。它用“和合”“团结”“在一起”的方式达成了“向下看齐”的效果,而将有个性的、出众的人放入该被平均之列。在一个缺乏“个人发展”观念而又“人我界限不明朗”的文化中,个人的进身是不需要完全凭一己之才干的——因为可以凭特殊的关系与身份就可以做到;至于个人发展不了,也无须怪自己不行,只须将怨恨发泄在别人身上便得了。
6、“我得不到,你也不要得到!”
7、“嫉妒的普遍化”
8、“自外于国人”。中国人总喜欢冒充自己是几亿人的代表。
五、特殊化的倾向
1、平均是为了特殊化。正如“大一统”倾向与“小国寡民”倾向是相辅相成的一样,平均主义的倾向与特殊化的倾向也是互相补充的。
2、“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老百姓看到了碰到了就会受到“腐化”的东西,干部们对之却具有“免疫”能力。这基本上是一种把老百姓“儿童化”的倾向,而这种倾向是中国文化“深层结构”的一个表现。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第六章 对待世界的态度
一、锁国心态
摘要:中国文化的超稳定形态,其结构性的意向只可能是“镇止民心,使少私寡欲而不乱”,换言之,就是维持整个结构形态的固定与不变。
1、“匪夷所思”
2、按“等级”“层次”“类型”来划分外面的世界
3、“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4、”大圈“心态。“异己分子”可以是这样的人:他是“自己人”圈外的人,或者你去“做人”而对方不买账,不给“面子”的那种人。
5、“夷夏之防”
6、所谓“里通外国”
7、“洋鬼子”与“洋大人”。在中国文化中没有“个人”,每一个“个体”都必须借“自己人”这个圈圈来支撑起自己。他们即使在同胞之间也在划小圈圈,因此在面对“非我族类”时,就会划出一个“大圈”。唯有如此地躲在自己人的圈中,中国人才会感到安全,至于其他的一切——好奇心、广阔的心胸与眼界、个人阅历的增长、个人发展的可能性——都在牺牲之列。
二、中国人的现实感
摘要:中国文化在结构上已经决定:它除了缺乏外求的意向之外,也同时缺乏超越的意向(二者其实是同一物)。
1、天与人的“和合”
2、士大夫——“政治挂帅”。传统知识阶层的这种“政治挂帅”倾向,到了现代的中国知识分子身上,就变成了为“救国”或“革命”献身的使命感。中国知识分子的这种“政治挂帅”倾向,对推动现代的建国运动有很大的帮助。反观印度迟缓不进的局面,可能也与传统文化及其僧侣集团完全出世性有关。
3、老百姓——没有超越,也没有拯救。
4、中国人之现实与不现实。在“成人”关系中,将别人枕垫化的效果是:倾向将成人的世界当作温馨的童年的延伸,夫妻关系趋向母子化或父女化。
个人难于克服理想化了的自我形象——大方、无私、不争、清高等等。
人明明有欲望,却希冀由别人去满足自己的欲望,自己这一方则尽量设立“不在现场”的证据。它们歌颂的是表面上好像超然、寡欲、不动心,实质上是有多婚性的欲求而又希冀不用自己操劳去满足欲望的“自恋狂”人格。
5、反省与批判官能的麻木。美国对自身的人格是“生殖器主导”的,对父亲的反抗是俄狄浦斯式的,对母亲的疏远则是由于害怕丧失雄健性,但其实这种“反叛”仍然是青少年式的,而不是“成人”的。美国文化过分偏重青少年阶段的倾向,文化系统中充满生殖器的象征符号,等等,都说得出一个道理。美国知识分子对社会心理的历史变迁——由清教徒的禁欲主义,到边疆文化塑造成的面对旷野的精神,到工业革命时代的强调工作伦理与竞争,到大众社会底下的“他人导向”人格,到如今消费文化底下的“自恋狂”人格,等等——都有很不含糊的论证。
6、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倾向,与中国人脑部中层发达于大脑皮层左半部有关——感情的部位甚至被中国人当作是“天理”(“心即理”)。中国人相信“人的因素第一”,并且认为只有人在社群中的实践行为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们最不喜的就是“形而上学猖獗”。中国人不能从具体与特殊化的“等级”与“层次”系统中抽象出超然的“人格”那般。(因此,也只能搞“人治”,不能搞“法制”。)不注重抽象原理的作风,固然可以使人的行为富有灵活的弹性,但是也很容易导致机会主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7、“形而上学猖獗”。也就证明,中国人并非不善于搞理论,只是心向不近。然而,中国人对佛学的最后一次创造性的贡献,却是禅宗,而禅宗所体现的,则是中国本土精神的全面复辟——它不只是主张烧掉经书,不搞理论,而且还认为只须在日常生活中去体验禅机(也可以说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过,在拥抱的过程中,中国的马列主义者还是将马列主义中国化,亦即是强调“实践”。毛泽东的《实践论》,就是与共产国际派回来的“教条主义者”做斗争的结果。在传统时代,中国人只在行为上求同,对义理层次是采取无所谓态度的,因此,人们尽可以用“识大体”的表面姿态去为自己争权夺利做掩护,却也无须动用到“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方式。但是,在现代,却在义理层次上也要求同一,结果,就使中国人在“团结”之中搞“斗争”的这一个“国粹”,多蒙上了一层“神学家的憎恨”(odium theologicum)。毛泽东在建国以后搞“不断革命”又使“教条主义”死灰复燃。他虽然也是走“群众路线”去发动“文革”,最后却终于走到“自外于国人”的地步。结果,搞到要提倡“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一个原则”,还说:“八亿人口,不斗行吗?”而整个“文革”运动,也逐渐走上“理念挂帅”之路,亦即主张“思想政治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如此“形而上学猖獗”,遂终于导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拨乱反正。
8、中国人的幻想世界。道家,神秘化的“自然”成为被“人伦”关系所窒息的“个体”能够获得有限度的自我舒展的空间。“身体化”的不朽观念——亦即是追求肉体的长生不老。这个“心”的因素,还可以成为人的文化活动的泉源。
第七章 “现代”中国人政治行为的“文法”规则
一、代际的政治关系。已经指出中国人有代际和合的倾向——亦即下一代向上一代投降。中国人老一代的权威是如此根深柢固,而青春期则被整个地压抑掉,以至青少年即使在向老人权威挑战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中间的半代——已经当老师的,但是仍算年轻的——拉上一把,就不太容易完全确立自信心。对中间的半代来说,这却是一种迟熟的反叛,而且也只有在具有了相当地位以后才能去进行。
二、”外抗强权“与”内除国贼“的关系
三、“团结”与“斗争”的关系
四、“天下大治”与“天下大乱”的关系
五、“广开言路”与“壅塞防川”的关系
六、“土”与“洋”的关系。外来的东西,如果是中国人最缺乏也最需要的“个体化”,在开始时可能会十分打动中国人的心,但是总会趁一个最早的时机将它扬弃掉;如果是比较迎合中国人口味的主义,就会让它生根,并且将之改装,倒过头来去排斥“个体化”;如果是本土的事物,即使在开始时是极“右”的,迟早都可以变成“左”的。在中国这个“和合性”文化中,任何搞政治的,要想“不脱离群众”的话,就必须诉诸落后的因素,例如权威主义、平均主义、泛道德主义、“非性化”倾向、“类型化”倾向、锁国心态,以及左右不分的“爱国主义”,等等。任何“左派”,如果不将这些因素内在化的话,就根本不可能在群众中生根,而只能变成“托派”或其他什么的(自然通通可以“类型化”为“托派”)。
七、“锁国”与“开国”的关系。“锁国”是一种文化惰性,中国只有在自己没有办法时,才被迫“开国”。
在中国这个“心的文化”中,既然“政治挂帅”只是士大夫阶层的事,因此并未能出现上下“同心同德”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