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保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知识框架:质量验收层次划分及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合格规定等等
编辑于2022-03-30 10:38:52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保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层次划分及目的
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中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根据工程特点,按结构分解原则,将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按专业性质划分(10个分部)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十个分部工程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顺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工程
分项工程:每个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可按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检验批:每个分项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
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对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外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室外工程的划分
室外设施
道路(路基,基层,面层,广场与停车场,人行道,人行地道,挡土墙,附属构筑物)
边坡(土石方,挡土墙,支护)
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
附属建筑(车棚,围墙,大门,挡土墙)
室外环境(建筑小品,亭台,水景,连廊,花坛,场平绿化,景观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实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数量,实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确认
对同一项目中有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专项验收要求,应符合设计意图,包括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抽样方案,验收方法,判定指标的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隐蔽工程的验收应提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并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合格规定
检验批验收
验收程序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参加验收。验收包括资料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查
合格条件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应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程序
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合格条件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所还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合格条件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1、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的见证检验或抽样检验 2、观感质量验收,分为“好”“一般”“差”的质量评价结果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预验收
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自检,对已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将相关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预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证明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验收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合格条件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该重新进行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
项目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保修管理
最低保修期限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供暖与功能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防水5年
电气管线及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关于保修义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在保修期限内,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建设工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建设工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
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若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