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4. 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夜和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13.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不含铁路客运)
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4. 经认证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纂、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 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在授权)
15.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
16. 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7. 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8. 建筑业中为老项目、清包工、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20.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2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费-对外支付的自来水费=销售额(★必须选择)
22. 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
23. 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