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附带民事诉讼
2022年法考《刑事诉讼法》第9章 附带民事诉讼笔记,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审理程序等内容。
侦查思维导图:包含侦查的概念和特征,概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等等
立案的概念,立案的材料来源,立案的条件,立案的程序,立案的程序包括立案材料的接受,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法律监督。
回避——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等不得得参与该案诉讼活动。详细总结了回避人员,回避的理由,种类,程序,效力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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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国际经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诉17之二审
第1章 刑法的基础知识
刑法
贫困户动态调整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
概述
一个行为,两种结果。全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特殊性
本质:民事诉讼
起因:犯罪行为
过程:存在于刑事诉讼中
审判组织:同一刑事审判组织
复合型
民事与刑事
实体与程序
程序的依附性
起诉的时效
上诉的期限
刑诉: 10日✓
民诉:15日
管辖法院
刑诉:犯罪发生地
民诉:原告就被告
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法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成立条件
刑事诉讼成立,且未终结
程序:刑事诉讼立案
实体:排除合法行为和侵权行为
原告:有权利能力(适格)
公民≠被害人,但排除不是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
被害人:完全行为能力人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害人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自己名义):被害人死亡
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检察院:国家、集体
前提: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诉讼
地位:原告人
归属
受损单位
权利义务继受人
检察院上缴国库
被告:明确
公民≠刑事被告人
刑事被告人
完全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
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除外):被告人死亡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共同被告人:赔偿责任人)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其他
单位
在逃同案犯🙅🏻×
不得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归案后可以,但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国家工作人员职权范围🙅🏻×
属于国家赔偿
诉讼请求
具体诉讼请求
具体事实及理由
承担举证责任
受理范围
精神损失:一般不受理🙅🏻×
附带提起
单独提起
已经于刑事犯罪惩处
物质损失
积极范围
财产毁坏:物理性不存在
人身损害:应当赔偿
消极范围
非法占有和处置财产:物理性存在
追缴或责令退陪
可作为量刑情节
被害人过错
引起犯罪的债权债务(因讨债打人引起,可附带提起医药费,但不可请求原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赔偿
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的损失 医护交康加误工,残疾辅助死亡葬
财产保全
诉前
担保
48小时内实施
起诉:半个月(民:30日)不起诉,撤销保全
诉中
可担保、可不担保
紧急情况:48小时内实施
程序
提起
时间
开始:法院就刑事案件立案后。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院可调节。
终结:一审宣判前
二审(一审宣判之后)
调解
调解不成:刑事裁判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事实认定不能得同刑事判决相抵触
范围同民事诉讼,精神损害不赔偿
不能直接加入审判:二审终审,违反审级效益
审判
原则
调解(同民事诉讼)
前提:自愿、合法
结果
成功:调解书,双方签收。不制作调解书,即时履行,制作笔录,签字。
不成功: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撤回公诉
调解不成,裁定驳回起诉,另行起诉
不构成犯罪
调解不成,可以一并判决,也可以告知另行提起民诉
侦查、起诉阶段调解,全部履行后又提起
不予受理
一并审理
原则:一并
例外:先刑后民
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
顺序:先刑后民
审判组织:同一
内容:事实认定不得同刑事判决相抵触
不影响刑事判决生效
不出庭
原告人:按撤诉处理(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被告人:可缺席判决(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好友代为赔偿:可以准予
量刑:依据赔偿情况
费用:不收
另行起诉:可调解,可判决,赔偿范围受附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