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合同签订时间、劳动合同的种类、合同生效、合同形式与必备条款、试用期限期及工资标准、专项培训服务期与违约金、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编辑于2022-04-16 11:45:27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
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合同签订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种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签订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合同形式与必备条款
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全年11天法定节假日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社会保险
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社保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试用期限期及工资标准
试用期限期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不得超过1个月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不得超过2个月
3年≤劳动合同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事项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专项培训服务期与违约金
适用条件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违约处理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范围
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期限
不得超过二年
经济补偿规定
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概要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报酬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加班
工作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
优先安排调休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注意事项
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转正后提交30日
试用期内提前3天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确认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失性辞退(第三十九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条)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2、需支付经洗涤剂补偿金
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一条)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的终止(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的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以上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不得解除的情形(第四十二条)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经济补偿
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计算
工作年限为N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6个月≤N<1年,1个月工资标准
6个月<N,0.5个月工资标准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只能有其中1个
禁止性规定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除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违约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