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必须无产阶级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首次把提高全民素质纳入教育目的”
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中国首次以教育法律的形式确立国家教育目的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实施素质教育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2007年,十七大,“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水平”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2012年,党的十八大“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应当教育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7年,党的十九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荐教育公平
2018年,“劳动”第一次被正式纳入全面发展的要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