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编码协调制度与归类总规则
编码协调制度与归类总规则,仅供参考。包含编码协调制度:协调制度:商品名称编码:编码汉仪、结构框架、排雷规律;注释:排他列举法、定义法。
按货物移动方向国际贸易可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过境贸易。 2、按统计标准国际贸易可分为:总贸易、专门贸易。 3、按商品形态国际贸易可分为:有形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 第四章 技术贸易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做的有点仓促,可能有很多重点没有突出,有详略不当的地方,仅供参考。
国际技术贸易 第六章 技术交易前的准备 做的有点仓促,可能有很多重点没有突出,有详略不当的地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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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协调制度与归类总规则
编码协调制度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简称H.S.(《协调制度》)
根据公约规定,每4-6年做一次修订
目前最新版年份为2022年(第七版)
H.S.编码共有21类97章
我国1992年开始采用《协调制度》
采用8位数码,第7、8位数码是我国自己加上去的
中国海关商品编码13位数
9位、10位商品编号是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附加编号
11-13检验检疫附加码
协调制度
商品名称编码
编码含义
结构框架
动植物产品(1-4类)
工业原料及产品(5-21类)
排列规律
动物→植物→矿物
按加工程度
原料→半成品→成品
整机在前,零件在后
注释
排他列举法
定义法
优先归类法
成分含量限制法
尺寸重量限制法
归类六原则
商品归类总规则
规则一
项目条文→注释→总规则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
只有在前级依据无法解决该商品归类时,才能使用下一级依据
各级依据矛盾时,应以前级为准
规则二
(一)
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
≠半制成品
报检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适用7-21类
(二)
品目中所列的某种材料包括了该种材料的混合物或组合物
但加进去的材料或组合起来的东西不能失去原来商品的特征
规则三
具体列名>一般列名
例:飞机用钢化玻璃
零售的成套货品
符合或满足某一需要而有目的地组合在一起
各组成部分可归入2个或2个以上项目
无须零售时再重新包装
条文注释除外
(三)
从后归类
例:由50%猪肉与50%鱼肉混合而成的炸熟的鱼肉丸子
规则四
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品目
最相类似
一般不用
新产品归类使用
如:航拍无人机刚进入国际贸易时的归类
规则五
制成特殊形状,主要适用于供长期使用的包装容器
例:装有茶叶的铁制茶叶罐
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若包装物已超出了所包装物品的基本特征,应分别归类
如:装有茶叶的银制茶叶罐
适用于明显不能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归类
分别归类
可重复使用,分别进口的包装和容器
规则六
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
进行商品税则分类时,对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以上税号的商品,在税目条文和注释均无规定时,其归类次序为
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最相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