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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政治八年级下册思维导图:包含坚持宪法至上,理解权利义务,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我国国家机构,崇尚法治精神等等
编辑于2022-05-10 11:53:56八年级下册
一、 坚持宪法至上
1.1. 中国共产党
1.1.1. 基础内容
1.1.1.1. 性质: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1.1.1.2. 地位: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我国的执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1.1.1.3. 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1.1.4. 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
1.1.1.5. 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1.1.1.6. 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1.1.1.7. 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1.1.1.8. 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1.1.1.9.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1.1.1.9.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1.1.1.1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1.1.1.11.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1.1.2. 坚持中国共产党 领导地位的原因
1.1.2.1. 必然性: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不是自封的,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的正确选择
1.1.2.2. 根本原因: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
1.1.2.2. 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 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 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1.1.2.3. 实践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 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 导
1.1.2.4. 19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1.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1.1.3. 中国共产党和 宪法法律的关系
1.1.3.1. 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统一
1.1.3.2.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 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1.1.3.3. 中国共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 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
1.2. 宪法
1.2.1. 地位
1.2.1.1. 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1.2.2. 内容
1.2.3. 原则
1.2.3.1. 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基本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
1.2.4. 核心价值追求
1.2.4.1.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1.2.5. 核心价值
1.2.5.1. 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
1.2.6. 制定修改解释 和监督实施
1.2.6.1. 子主题
1.3.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1.4.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5. 设置国家机构
1.6. 规范权力运行
1.7. 坚持依宪治国
1.8. 加强宪法监督
二、 理解权利义务
2.1. 公民基本权利
2.2. 公民基本义务
2.3. 法定义务
三、 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
3.1. 基本经济制度
3.1.1. 内容
3.1.1.1.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3.1.1.2.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3.1.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2. 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3.3. 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3.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6.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7.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8. 基础群众自治制度
四、 我国国家机构
4.1. 我国国家机构
4.1. 1.国家机关和国家机构 答:不一样,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统称,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2.居委会,村委会,人民政协,妇联,共青团,都不是国家机关 答:居委会和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复联四人民团体,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
4.1.1. 寒夜
4.1.1.1. 寒夜:是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统称
4.1.2. 组成
4.1.2.1. 褚橙
4.1.2.1. 按照宪法第三章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成
4.1.3. 分类
4.1.3.1.
4.1.3.1. 横向:国家权力机关,囯家主席,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国家机关:分省市县乡四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注意:乡级只有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
4.1.4. 原则
4.1.4. 详细见: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4.1.4.1. 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1.5. 作用:通过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自信人民的意志,捍卫人民的利益
4.2. 人民代表大会
4.2.1. 性质
4.2.1.1. 兴致:国家权力机关
4.2.2. 产生
4.2.2.1. 产生: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
4.2.3. 组织体系
4.2.3. 组织体系(五级) 名称 / 性质 常设机关 领导人称谓 国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 /——————————————————— /省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自治区,直辖市) /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 人名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 /———————————————————/———————————————————— 地方 /市级 市(社区的市,自治州) /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市(设区的市,自治州)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人民代表大会 /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 / ——————————————————/ ——————————————— /县级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自治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乡级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 /~~~~~~~~ / -~~~~~~~
4.3. 国家主席
4.3.1. 基本内容
4.3.1.1. 镜子
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4.3.1.2. 产生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4.3.1.3. 任期
任期: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4.3.1.4. 资格条件
4.3.1.4.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条件)的年满45周岁(年龄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条件)可以被选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4.3.2. 职权
4.3.2.1.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4.3.2.1.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4.3.2.2. 任免权
4.3.2.2.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4.3.2.3. 外事权
4.3.2.3.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时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3.2.4. 荣典权
4.3.2.4.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4.4. 人民政府
4.4.1. 基本内容
4.4.2. 各级人民政府的关系
4.4.2. 1.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4.4.3. 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 的关系
4.4.3.1.
4.4.3.1. 国家行政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子主题
子主题
4.4.3.2.
4.4.3.3. 子主题
4.4.3.3. 1.国务院对全体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在集体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4.4. 行政机关与人民 的关系
4.4.4.1.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
4.4.4.2. 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4.5. 监察委员会
4.5.1. 基本内容
4.5.1.1. 性质
4.5.1.1.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职机关。(监察机关)
4.5.1.2. 任期
4.5.1.2. 建材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5.1.3. 监察对象的范围
4.5.1.3. 依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4.5.2. 组织体系
4.5.3. 职责
4.5.3.1. 监督
4.5.3.1. :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监察委员会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4.5.3.2. 调查
4.5.3.2. 调查公司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对公司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4.5.3.3. 处置
4.5.3.3. 1.队友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予以诫勉 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3.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出公诉 5.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4.5.4. 监察委员会 行使职权
4.5.4. 1.检察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3.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4.5.5. 各级监察委员会 的关系
4.5.5. 1.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2.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证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他监督
4.5.6. 监察机关和权力机关 的关系
4.5.6.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6. 人民法院
4.6.1. 基本内容
4.6.1.1. 性质
4.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4.6.1.2. 组织体系
4.6.1.2. 四级,领导人称谓都是院长 国家 最高人民法院 省级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方 市级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县级 xx县(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4.6.1.3. 职权
4.6.1.3.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承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4.6.1.4. 人民法院行使职权
4.6.1.4.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6.1.5. 各级人民法院的关系
4.6.1.5. 1.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2.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4.6.1.6. 人民法院和人大的关系
4.6.1.6. 1.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4.7. 人民检察院
4.7.1. 基本内容
4.7.1.1. 性质
4.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4.7.1.2. 组织体系
4.7.1.2. 四级,领导人称谓都是检察长 国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 省级 xx省人民检察院 地方 市级 xx市人民检察院 县级 dx县(区)人民检察院
4.7.1.3. 职权
4.7.1.3.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哲学,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4.7.1.4. 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
4.7.1.4. 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五、 崇尚法治精神
5.1. 自由
5.1.1. 内涵
5.1.1. 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意志活动的权利
5.1.2. 限度
5.1.2.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他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5.1.3. 意义
5.1.3. 拥有自由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5.1.4. 自由与法治
5.1.4. 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制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侵害。法制暨规范自由又保证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自由
5.1.5. 珍惜自由的举措
5.1.5. 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机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浴室走访、解决问题靠法租赁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5.2. 平等
5.2.1. 含义
5.2.1. 1.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共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 2.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5.2.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内容
5.2.2.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的予以依法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5.2.3. 意义
5.2.3. 1.真的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5.2.4. 特权
5.2.4. 1.涵义:是指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2.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力,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 3.正确态度: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侵犯,任何践踏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制裁和惩罚。每个公民都应平等的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5.2.5. 践行平等的举措
5.2.5. 1.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的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2.践行平等就要平等的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的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践行平等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一些不平等的现象,我们不能认知认知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4.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秩序
5.3. 公正
5.3.1. 涵义内涵 具体要求
5.3.1.1. 涵义
5.3.1.1. 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5.3.1.2. 内涵
5.3.1.2. 1.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2.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都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 3.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5.3.2. 意义
5.3.2. 1.个人角度,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物品不仅能保障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2.社会角度,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5.3.3. 坚守公平的举措
5.3.3.1. 个人维护公平
5.3.3.1. 1.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世 2.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5.3.3.2. 制度保障公平
5.3.3.2. 1.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平等的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 2.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品质的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5.3.4. 平等和公平的区别
5.3.4. 1.从原则性上讲,公平是在讲处理事情的过程中,对大家是否公平是动态的,而平等是前提性,事先规定好的,如众生平等 2.在实际应用中,从不同角度切入会出现重合情况,有既体现平等,也体现公平的情况
5.4. 正义
5.4.1. 内涵
5.4.1.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5.4.2. 要求
5.4.2. 1.要求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 2.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成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的生存
5.4.3. 意义
5.4.3. 1.正义是法制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 2.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3.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5.4.4. 守护正义的举措
5.4.4. 一.个人守护正义 1.守护遵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利益方面有讲究策略,凶手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2.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构建正义的大厦 二.司法维护正义 1.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黑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