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二章 专利申请
初级经济师 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 第二章 专利申请笔记,包括专利申请的基本概念、专利申请文件的基本构成及域外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审查、专利申请的复审等内容。
编辑于2022-05-19 16:32:57第二章 专利申请
第一节 专利申请的基本概念
一、专利的基本特点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权利不是源自具有某种具体形态的实物,而是某种智力成果。
专利权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不同之处
1.保护客体不同。
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
2.权利产生机制不同
专利权是是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过法定的审查程序后批准获得。著作权是自作品完成之日自动产生。
3.专利权的行使以专利申请授权内容公开为必要条件
著作权成立不以发表为必要条件
二、专利法定义的发明创造
1.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申请日的作用
先申请制下,体现发明创造的载体是申请日时提交的申请文件
1.申请日是划定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时间界限的关键日期
例:发明人A在完成某项发明一年后发现某刊物刊登了相通的技术内容,发明人A立即提交发明申请。公开的技术内容早于发明申请日,申请因相对现有技术不具有新颖性被驳回
2.申请日在解决权利冲突中的作用
不同申请人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判定标准不是谁先完成发明创造,而是谁先提交专利申请
3.在专利审查中,有一个作为判断主体标准的概念,就是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
4.专利申请日直接影响申请的授权前景,因此,申请日提交的申请文件所公开的内容是审查发明创造是否可以授权的原始依据。
5.申请日是计算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点
四、专利申请和公开
“公开换保护”
1.发明专利
需要经过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后方可授权,相应的有两次公开
Ⅰ专利申请的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核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期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Ⅱ专利授权公告
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
经过初步审查授权,只有一次公开,即授权公开。
五、三种专利的审查流程
Ⅰ授权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初步审查程序和实质审查程序后方可授权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即可授权
Ⅱ救济程序
1.过程文件
审查文件只是过程中的文件,不具有决定性的性质,不属于救济程序管辖范畴。可以修改申请文件表发诉求。
2.决定性文件
①驳回决定
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 三个月内 提出复审请求
②除驳回决定之外的决定
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Ⅲ确权程序
授权后的确权程序。
Ⅳ司法程序
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对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专利申请文件的基本构成及域外专利申请
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构成
1.请求书
2.说明书
3.权利要求书
4.附图
5.摘要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构成
与发明所需的文件类似。不同的是,实用新型对产品形状、构造的描述需要借助附图才能表达清楚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构成
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1.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的作用具有确定你过期专利保护范围的基础作用。
2.简要说明的作用在于补充图片或者照片的公开作用与限定作用
四、域外专利申请
1.依照《巴黎公约》或依照国家监护会员则提出的域外专利申请
Ⅰ同等国民待遇
Ⅱ权利优先权规则
满足条件
①时效要求,即在先申请与后申请相差不超过一定的期限。
a 发明和实用新型 12个月
b 外观设计和商标 6个月
②先申请必须是首次申请
③申请日应当提交优先权请求
2.依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域外专利申请
Ⅰ国际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参与签署的任一成员国以一种语言提交专利申请,提交日即为国际申请日。同等于在其指定的多个国家的请申请日。
Ⅱ国际专利申请日与优先权日的差别
①国际专利申请日等同于申请日而不是优先权日,取得国际申请日的申请人仍然可以享受在先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
②依照《巴黎公约》,首次申请后12个月或6个月内在其他成员国提交申请方可享受优先权,但是依照《专利合作条约》,只要首次申请后12个月或6个月内去的国际申请日,则可在优先权日(即首次申请日)起30个月内进入指定的国家(即办理在该国的申请手续)
第三节 专利授权审查
一、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
包括两个方面:形式审查(初步审查重点内容)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实质审查重点内容)。
1.请求书审查
Ⅰ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
①在中国有营业场所的,提供证明
②在中国居住的,提供居住一年以上证明
③不在中国居住或者有营业场所的:满足三个条件之一 a.申请人所在国与我国签有 相互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协议 b.申请人所属国是《巴黎协议》成员国或是世贸组织成员 c.申请人所属国依互惠原则给外国人以专利保护
Ⅱ本国申请人与外国申请人同时申请
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资格上仍然作为相互独立的审查对象。分别满足对应的条件。
2.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委托
Ⅰ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Ⅱ本国申请人与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但第一署名为外国申请人的,要求同上
Ⅲ中国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但第一署名为中国申请人的,可以委托代理机构
Ⅳ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申请人作为独立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中第一署名申请人的,应当委托代理机构
3.著录项目变更
Ⅰ申请人(或专利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
Ⅱ发明人变更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
1.申请文件的审查
Ⅰ申请文件修改是否超范围
Ⅱ权利要求是否清楚以及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
①权利要求须清楚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②权利要求保护防伪不能过大
Ⅲ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
Ⅳ遗传资源是否说明来源
2.保护客体的审查
Ⅰ审查专利申请是否违反国家法律与社会公德
Ⅱ审查专利申请是否是技术方案
Ⅲ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不授予专利权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生产方法授予专利权)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3.“三性”审查
新颖性审查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这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即在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文件中
创造性审查
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审查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不具备实用性的典型情形有两大类
a.方案不符合自然规律因而不可能实施,如永动机
b.不具有再现性,比如依赖特定的地理条件建造的独一无二的桥梁
4.单一性审查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三、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
1.形式审查
2.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
1.形式审查
2.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第四节 专利申请的复审
一、复审请求的受理
1.复审请求人资格
2.复审请求期限
法定期限
3个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期限
2个月-2年内
3.代理委托
二、复审审查流程
1.前置审查
作出驳回审查的原审查部门收到复审案卷后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
2.合议审查
Ⅰ审查范围
Ⅱ听证形式
三、复审决定类型
1.维持驳回决定
2.撤销驳回决定
3.在修改申请文本的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
第五节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
一、无效宣告请求的受理
1.无效宣告请求客体
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被部分无效后保留的权利
2.无效宣告请求范围与理由
提出无效请求时需明确请求宣告哪个权利要求无效
3.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
任何人都可以请求专利无效
不予受理情形
① 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② 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理由是与他人在申请日前已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无效宣告申请人必须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③ 专利权人请求自己专利无效的情形
4.陈述理由和提交证据的期限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 1个月内
5.代理委托
与复审程序类同,如 无居所的外国人必须通过代理机构办理
① 专利利益双方当事人不能委托同一个代理机构
② 无效宣告程序涉及对已经授权的专利的权利出质
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听证方式
1.双方当事人文件转送
2.审查意见通知
3.口头审理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类型
1.宣告权利全部无效
2.宣告权利部分无效
3.维持专利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