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经济法第一单元总结
真的很好用~经济法第一单元总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及法律责任。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CPA战略风险管理、战略实施
substantive procedures
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会计科目
总论
1.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1. 法和法律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的特征:1.国家意志性 2.国家强制性 3.规范性 4.明确公开性 5.普遍约束性
1.2. 法律关系
主体:自然人、组织、国家、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客体:物、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行为 内容
<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1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16~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3. 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法律行为(六大行为)
1.4. 法的形式和分类
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4.地方性法规、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 5.特别行政区的法 6.规章 7.国际条约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本级和下级地方性法规
1.5.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2. 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I.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II. 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1.经济性 2.社会性 3.政策性 4.综合性
III.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市场主体管理关系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4.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
3. 仲裁
A. 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主要指市场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 主要解决经济纠纷途径和方式: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B. 仲裁
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活动
仲裁机构是一种民间性组织
C. 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之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D. 仲裁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的解决纠纷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E. 仲裁机构
主要指仲裁委员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员必须符合5个条件才可以上任)
F. 仲裁协议
应当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表达仲裁表示无效
4. 民事诉讼
4.1.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
4.2. 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代表行使审判权) 2.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 4.两审终审制度
4.3. 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
4.4.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并未消失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4.5. 判决和执行
1.调解 2.判决 3.执行
5. 行政复议
5.1. 行政复议的概念及范围
保护公民权,限制行政权
5.2. 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内部矛盾,内部解决
5.3. 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1.行政行为之日60天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超过60天除外 2.可以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为了保护弱者,文盲) 3.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保护弱者)
5.4.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1.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即裁判) 2.行政复议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省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
5.5. 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发生法律效力
6. 行政复议及法律责任
6.1. 行政诉讼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P38页
6.2. 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海鲜(县)不(部)打(大)杂
6.3. 起诉与受理
P40页
6.4. 审理和判决
公开审判、回避、调解、审理依据
6.5. 法律责任的种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3.刑事责任(主刑、附加刑)
浮动主题
法的分类:6大法
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国家根本大法
不能提请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3.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开庭不公开
中止即暂停,中断即清零
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涉及人身权益,不可走仲裁
“民告官”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时,遵循“两不原则”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四个情形可以停止执行
不平等主体
海:海关 大: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