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详细总结了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制定程序。框架清晰,内容丰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诉讼法是实践性极强的部门法。如何准确理解与正确适用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是本书考虑的又一重点。为此,我们努力在行政诉讼制度的介绍中尽可能给出确定性的结论。
行政复议笔记,包括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行政复议的审理、行政复议的决定与执行的等。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电商部人员工作结构
电费水费思维导图
D服务费结算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博弈的理解与运用
第三章 外国行政组织理论
培训计划思维导图
车队管理
行政规章
制定主体
部门规章制定主体:国务院的部委行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被授权的单位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的
报告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规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或者同级党委
制定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规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党委
制定权限
部门规章:没有上位法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地方政府规章
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 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应当制定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措施的。规章实施满2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或续或废】
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制定程序
立项
部门规章:国务院部门有立项决定权,部门内设机构或者其他下属机构提出立项报告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①所属工作部门或者②下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
起草
起草主体:①部门规章:国务院部门;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
形式: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
社会公布:起草规章,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将规章草案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
专业立法:起草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协调意见: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
听证会:起草的规章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需要进行听证的,起草单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审查
审查主体:法制机构
缓办退回
①制定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对送审稿规定存在较大争议的,或起草时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的
③为按照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
④未按照要求签署的
⑤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
开门立法:法制机构可以将规章送审稿或者修改稿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
审议:规章草案和说明由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提出提请本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审议的建议。
决定和公布
决定
①部门规章由部门的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②地方政府规章由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施行日期
一般情形:行政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 日后施行。
特殊情形:涉及间安全外江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备案
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主体的的法制机构报有关机关备案
备案机关
部门规章:报国务院备案。
地方政府规章:省级政府规章同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2个);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分别报国务院、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