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1)满足日常生活出行、垃圾清运、消防等车辆通行,不宜过多设置机动车出口,机动车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 150 米
(2)道路走向便于人们上下班,与最近公交站点距离不宜大于 500 米(3)充分利用和结合地形,节约土石方量与投资
(4)旧区改建中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和工程设施
(5)建筑外墙面与人行道边距离不小于 1.5 米,与车行道边距离不小于3米
(6)小区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主要道路至少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7)如为单车道时,每隔 150 米左右设车辆互让处
(8)道路断面应考虑工程关系的合理敷设
(9)道路的线形、断面与地形形态、建筑群规划结构有机结合
(10)考虑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
道路的基本形式:(1)人车混行的道路系统 (2)人车共存的道路系统(3)人车分行的道路系统
道路规划设计的经济性:
(1)衡量道路经济性:道路线密度=道路长度/街坊面积(米/公顷),道路面积密度=道路面积/街坊面积(㎡/公顷)
(2)提高道路经济型的方法:缩短道路长度,减小道路宽度,结合地形减少土石方,利用现状,分期建设
建筑群静态交通组织:
机动车停车应与当地机动车发展水平,用地及公共条件综合确定,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规定。服务半径不大于 150 米,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考虑充电桩的设置可能。
静态交通组织指各类交通工具的停放方式,以方便、经济、安全为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