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二十三章 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第二十三章 财务报告笔记,包括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编辑于2022-06-01 23:05:59第二十四章
I.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项目应当以总额列报,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不能相互抵消,即不得以净额列报。以下三种除外:
(1)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以净额列示,但具有重要性的除外
(2)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
(3)非日常活动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并非企业主要的业务
II.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的流动性列报
资产
流动资产
并非所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流动资产,比如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12个月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应当划分为非流动资产(若衍生工具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则其流动性划分与上述处理相同)。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不是流动资产的
提示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比如固定资产等)、以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处置组中的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类似地,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并且,持有待售资产和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
负债
 定制的产品属于存货,虽然周期很长,但扔属于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非流动负债
不是流动负债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一年才予清偿的,仍应划分为流动负债。经营性负债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这些项目属于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使.用的营运资金的一部分。
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有意图且有能力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从资产负债表日来看,此项负债仍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如果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在12月31日前获得银行的原谅),企业能够在此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时,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3关于可转换债券负债成分的分类,负债在其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可通过发行权益进行清偿的条款与在资产负债表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如: 3年期,到期前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转股,结论一~仍应当分类为非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填列方法
一般都是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①自资产负债表日起-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②“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摊销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者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仍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中列示,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③“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 -年或不足-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 -年) 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2)有些项目则应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①“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②“其他应付款”项目,需根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填列
(1)“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预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 (3) 预收款项=预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 (4) “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衍生工具),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中填列; (5) “其他债权投资”项目,应根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 ①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②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买进来就是一年内到期) 项目中填列; (6)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科目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应收账款不出售的,就是按照到期收回的在应收账款填列 在需要时出售,也就是既有部分出售又有部分收回的,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填列 收到应收账款就全部出售的,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填列 (7) “应交税费”项目. ①“应交税费”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属于资产),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②“应交税费一 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8)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①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应当根据应支付的职工薪酬负债流动性,对职工薪酬负债按照流动和非流动进行分类列报。 ②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支付的部分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下“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中列示。 ③将于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之后支付的部分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下单独列示。

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填列
(1)“长期借款” 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部分后的金额填列; (2) “应付债券”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总账科目余额扣除“应付债券”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部分后的金额填列;
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备抵科目余额的净额填列
折旧(或摊销、折耗)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者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或摊销、折耗)的部分,仍在上述项目中列示,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余额在“长期应收款”项目中填列,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填列 预付款项" 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
III. 利润表
营业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成本)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利润总额
=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
=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反映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等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
综合收益总额
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合计金额
IV. 现金流量表
收付实现制
内容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债权投资

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现金流量表的结构
(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被视为一个整体, 企业现金形式的转换不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如:存现、取现) (2)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也不属于现金流量。

分类
先判断投资和筹资,最后道济经营
经营活动
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排除法),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收到返还的税费、经营性租赁、支付工资、支付广告费用、交纳各项税款等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收到的税费返还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无论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a.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b.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c.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属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支付的各项税费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罚款支出 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不折现)的短期租赁付款额、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投资活动(先付出,后回报,现有流出再有流入)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报废、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属于此项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a.本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b.如为负数,应将该金额填列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到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实际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a.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b.企业支付的研究开发费用中予以资本化的部分,应在本项目中反映;不予资本化而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支付的现金,应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7投资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a本项目反映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b.如为负数,应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筹资活动(先借款,后付出,先流入再流出)
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包括发行股票或接受投入资本、分派现金股利、取得和偿还银行借款、发行和偿还公司债券等
提示
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只包括发行股票,不包括发行债券
a.本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b.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a.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 b.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资本化利息+费用化利息)
不同用途的借款,其利息均在本项目中反映(如: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 a.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 b.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除外); c.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期支付的现金等。 ②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③企业减资、回购股份等支付的现金,属于筹资活动,列入“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承兑汇票贴现没有追索权,属于经营活动,有追索权属于筹资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可变租赁付款额不属于指数或比率引起的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间接法)
将净利润(权责发生制)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付实现制)净额时
调整事项属于利润表项目
另一种思路 ①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 (原来减,现在加) ②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 (原来加,现在减) ③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 (有加有减) ④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有加有减)
(1)使净利润减少,调增
(2)使净利润增加,调减
调整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项目
(1)资产负债表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借方记录,调减
(2)在资产负债表项目涉及的会计科目贷方记录,调增
提示
(1)计入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不予调整
(2)调整时不考虑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如票据贴现息、现金折扣等)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V.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提示
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应当分别列示
VI. 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附注内容
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企业存在相似经济特征的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合并为一个分部
(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相同或相似
(2)生产过程的性质相同或相似,包括采用劳动密集或资本密集方式组织生产、使用相同或者相似设备和原材料、采用委托生产或加工方式等
(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相同或相似,包括大宗客户、零散客户等
(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相同或相似,包括批发、零售、自产自销、委托销售、承包等
(5)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相同或相似,包括经营范围或交易定价机制等
报告分部
企业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时,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3)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

提示
未满足这些条件,但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使用者有用的,也可确定为报告分部
报告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的,将其他的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即使它们未满足规定的条件),直到该比重达到75%
报告分部的数量通常不超过10个,如果超过10个,需要合并
分部信息的披露
在附注披露报告分部的以下信息
每一报告分部的利润(亏损)总额相关信息
每一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相关信息
报告分部信息总额与企业信息总额的衔接
(1)报告分部收入总额应当与企业收入总额相衔接 (2)报告分部利润(亏损)总额应当与企业利润(亏损)总额相衔接 (3)报告分部资产总额应当与企业资产总额相衔接 (4)报告分部负债总额应当与企业负债总额相衔接
比较信息
企业在披露分部信息时,为可比起见,应当提供前期的比较数据。 对于某--经营分部,如果本期满足报告分部的确定条件确定为报告分部,即使前期没有满足报告分部的确定条件未确定为报告分部,也应当提供前期的比较数据。 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改变导致报告分部组成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供前期比较数据

关联方披露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1.该企业的子公司 2.该企业的母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父子、母子是关联方,父母之间不一定是关联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除财务顾问和注册会计师) 11.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提供服务的提供方与服务接受方 12.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 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3.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因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2.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4.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的披露
1.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该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信息
2.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3.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




VII. 中期财务报告
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括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也包括年初至本中期末的财务报告 不包括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中期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编制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的会计政策原则
2.遵循重要性原则
(1)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而不得以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
(2)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应当保证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了与理解企业中期末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相关的信息
3.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3)重要性程度的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和职业判断
3.遵循及时性原则
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和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要求
1.上年度编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其中期财务报告也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且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方法和合并财务报表的格式与内容等也应当与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一致。
2.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了合并财务报表,但报告中期内处置了所有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应包括当年子公司处置前的相关财务信息。
3.企业在报告中期内新增子公司的,在中期末就应当将该子公司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4.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如果在上年度财务报告中提供了母公司财务报表,那么在其中期财务报告中,也应当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
比较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
中期财务报告,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比较财务报表: (如:第3季度报表)
1.本中期末(1-9月)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未的资产负债表

2.本中期(7-9)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1-9)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其中,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包括:.上年度可比中期的利润表和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可比中期末的利润表

3.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可比本期末的现金流量表。(没有本中期的数据)

中期财务报告的确认与计量
1.中期财务报告的确认与计量的基本原则
(1)中期财务报告中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原则相一致。 (2)中期会计计量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财务报告的频率不应当影响年度结果的计量。 (3)企业在中期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应当采用与年度财务报表相-致的会计政策。
2.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取得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收入,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预计或者递延
3.会计年度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企业在会计年度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预提或者待摊

中期财务报告附注的编制要求
(一)中期财务报告附注编制的基本要求
中期财务报告附注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进行披露,而不应当仅仅披露本中期所发生的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二)中期财务报告附注至少应当包括的内容(理解即可)
1.中期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的声明。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原因及其影响数; 3.前期差错的性质及其更正金额;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应当说明原因。 4.企业经营的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关联方之间发生交易的,应当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和交易要素。 11.中期资产负债表日至中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非调整事项。 12..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变化情况。 13.企业结构变化情况,包括企业合并,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者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购买或者处置,终止经营等。 14.其他重大交易或者事项,包括重大的长期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取得情况、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