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这是一篇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思维导图,其内容包括了总则,培训,考核发证以及复审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包含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等等
这是一篇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思维导图,其内容包括总则,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以及监督管理这几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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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总则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考核发证
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
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
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
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应当每年分别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