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法学 第六章:行政行为(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学 第六章:行政行为(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分为: 第一节 行政给付 第二节 行政许可 第三节 行政奖励 第四节 行政确认 第五节 行政裁决 其中:第一节 行政给付 包含:行政给付的概念与特征、行政给付的内容和形式 第二节 行政许可 包含: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许可的程序 第三节 行政奖励 包含:行政奖励的概念与特征、行政奖励的内容和形式 第四节 行政确认 包含:行政确认的概念与特征、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和基本分类 第五节 行政裁决 包含:行政裁决
编辑于2022-06-16 13:42:10这是一篇关于建设工程总投资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设备 工器具购置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等组成和计算。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一章 行政绩效评估(第一节行政绩效评估的特点与作用、 第二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与评估程序、第三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方法、第四节行政绩效的制约因素及其克服途径.)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章 行政管理规范 (第一节行政管理规范的含义与类型、第二节 行政管理规范的内容构成与基本功能、第三节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及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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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建设工程总投资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设备 工器具购置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等组成和计算。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一章 行政绩效评估(第一节行政绩效评估的特点与作用、 第二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与评估程序、第三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方法、第四节行政绩效的制约因素及其克服途径.)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章 行政管理规范 (第一节行政管理规范的含义与类型、第二节 行政管理规范的内容构成与基本功能、第三节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及其相互关系.)
行政法学 第六章:行政行为(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给付
例如:小明身体有缺陷,父母年迈,生存艰难——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给付的概念:★★ ★
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它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 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规定,赋 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如金钱或实物)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给付是行政机关所作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公民或组织。
(3)行政给付是应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行政行为。
(4)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被帮助人以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
(5)行政给付通常情况下属于羁束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的内容和形式
1、行政给付的内容
(1)物质上的权益,表现为被帮助人获得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实物,如一定数额 的货币、物品等。
(2)与物质有关的权益。这是赋予被帮助人以一定的权利,即需具备一定物质 条件才能实现的某些权利,如免费入学受教育、享受公费医疗等。
2、行政给付的形式★★ ★
(1)抚恤金。
(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
(3)社会救济、福利金。
(4)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第二节 行政许可
例如:申请残疾人驾照——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许可的概念★★ ★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 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 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特征:★★ ★
(1)行政许可的主体为特定主体。
(2)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许可原则上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决定具有多样性。
(5)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
(6)行政许可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许可的申请、审查、批准以及监督管理等 一系列制度的总和。
行政许可的程序
1、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1)行政许可程序一般规定有四个步骤: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变更与延 续是适用于获得许可之后的两个后续程序。
(2)行政许可通常有三种决定程序:
①当场决定程序。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 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②上级机关决定程序。
③限期作出决定程序,这是最常见的决定程序。
(3)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 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 日内不能作出决 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 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听证程序。
听证的具体程序步骤一般分为:
①告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 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 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②申请。由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并在被告知 有权要求听证之日起 5 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③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 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听证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组织听证。
④通知有关事项。行政 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 时予以公告。
⑤举行听证。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 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 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⑥决定。行 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并在法定的许可决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 决定。
第三节 行政奖励
例如:小明身残志坚聪明能干带领全村脱贫致富,市政府颁发给小明“新时代新 青年”证书——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奖励的概念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奖励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奖励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
(2)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行政奖励的对象十分广泛。
(4)行政奖励的内容是给予奖励者某些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即物质奖励或精 神奖励。大多数情况下二者合并采用。
(5)行政奖励的性质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受奖励者以奖励 性权利的一种无强制执行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构成要件★★
符合法定的奖励条件和标准;
符合法定的奖励形式;
符合法定的奖励权限;
符合法 定的奖励程序。
行政奖励的内容和形式★★
1、行政奖励的内容。
行政奖励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奖励行为赋予受奖励者的权益。根据 我国有关行政奖励的法律规定,行政奖励的内容由下列三方面组成:
(1)物质方面的权益。
(2)精神方面的权益。
(3)职务方面的权益。
2、行政奖励的形式:
(1)发给奖金或奖品。
(2)通报表扬。
(3)通令嘉奖。
(4)记功。
(5)授予荣誉称号
(6)晋级。
(7)晋职。
3、行政奖励的程序
奖励 的提出(自行申请;群众讨论评选;有关单位推荐);
审查批准;
公布、评议;
授予奖励。
第四节 行政确认
例如:到有关机关进行残疾等级认证——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确认的概念:★★ ★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的特征:
(1)行政确认是要式的行政行为。
(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
(3)行政确认的外在表现形式,往往以技术鉴定书等形式出现,在较大程度上受到技术规范的制约,并由此决定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和基本分类
1、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
(1)确定。即对个人、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的确定。如在颁发土地使用 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书中确定财产所有权,在颁发专利证书、商标专 用权证书中确认专利权、商标权,等等。
(2)认可。又称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组织已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及 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例如,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企业 性质的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证,等等。
(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其他人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 某种情况。如各种学历、学位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明,居民身份、货物原产地证 明,等等。
(4)登记。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申请,在政府有关登记簿册中记载相对人的某 种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的行为。例如,工商企业登记、房屋产权登 记、户口登记、社团登记、婚姻登记,等等。
(5)批准。即行政主体对相对人申请事项或某种法律行为,经审查后对符合法 定条件者予以认可或同意的行为。例如,开办涉外“三资”企业须先经国家对外 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6)鉴证。即对某种法律关系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后确认或证明其效力的行为。 如工商管理机关对经济合同的鉴证。
(7)行政鉴定。即行政主体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或客体的性质、状态、质量等进 行的客观评价。如纳税鉴定、审计鉴定、会计鉴定等。
2、行政确认的基本分类。
(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以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
(3)按照行政确认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对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 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这是最重要的分类
第五节 行政裁决
例如:村里工厂排污污染了一部分瓜果,双方关于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向有关 机关申请裁决——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的概念与特征
1、行政裁决的概念:★★ ★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 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裁决的特征:
(1)行政裁决的主体(即裁决者)是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
(3)行政裁决程序的启动往往以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
(4)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权威性。
(5)行政裁决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了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对行政调解等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 讼,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
(1)两者所解决的争议性质不同,行政裁决的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的民事争议,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是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引起的行政争议。
(2)二者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同,在行政裁决法律关系中,作为被裁 决者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它们与行政裁决主体的关系是相同的,都没有直 接的命令—服从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而在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作为申请人的 相对人与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地位是不对等的(尽管申 请复议后,按照法律规定二者的地位是平等的),而且他们与复议机关的关系也 是不相同的。一般来说,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他们之间 存在着行政隶属或命令与服从的内部行政关系,而复议机关与申请人之间是一种 救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3)各自所属的理论范畴和研究范围不尽相同。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基于职责 进行管理的一种行为方式,在行政法中属于行政行为的研究范围,而行政复议在 性质上属于行政救济的范畴,它作为公民寻求权益保护的一种途径,应属于行政 法中行政救济的范围。
行政审判与行政裁决的区别★★ ★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区别:★★ ★
行政裁决的种类
(1)损害赔偿裁决。这是指行政机关对在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因涉及与行政管 理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争议所作的裁决。例如,甲出售变质的 食品,致乙食物中毒住院治疗,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在对甲进行处罚的同时,裁决 甲赔偿乙的误工费和医药费。诸如这类涉及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社会福利、自然资源利用等领域的行政裁决,在我国应用得最广最多。 当双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责任和数额等产生纠纷后,权益受损方可依法要求有关 行政机关进行裁决,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使其受到损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和 赔偿。
总结: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污染。
(2)权属纠纷裁决。这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 的某一财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而发生的争议所作出的确定性裁决。如行政 机关在进行土地行政管理时,对甲与乙就某一土地的使用权的归属发生的争议进 行确认,并作出裁决归乙使用。此类裁决常用于解决土地、草原、森林、水面、 滩涂、矿产等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纠纷。
总结:土地、资源使用权。
(3)侵权纠纷裁决。这是指由于作为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的涉及行政管理的合 法权益受到另一方侵犯时,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行政机关就此争 议作出的制止侵权行为的裁决。例如,甲假冒乙的注册商标推销自己的同类商品, 乙请求工商行政机关予以制止。工商行政机关依照《商标法》第 39 条的规定, 作出责令甲停止侵犯乙已注册的商标行为的裁决。这种裁决通常与损害赔偿裁决 一起使用,单独作出的比较少。
总结:专利、商标。
行政裁决的程序
申请;
受理;
调查、审理;
裁决。
行政仲裁:
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的特定行政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依法予以公断的制度。
行政复议:
是指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向 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议并作出决定的制度。
行政审判:
是指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权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