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际经济法总论
这是一篇关于国际经济法总论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国际经济法的法律地位、国际经济法的三个层次、国际经济法的特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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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总论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狭义说
内容: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其他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说
内容: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边缘性综合体)
调整对象:跨国经济关系
特点:边缘性综合体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地位
观点①: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
观点②: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法律部门
国际经济法的三个层次
私人间的国际经济关系-贸易关系
传统贸易-货物贸易
现代贸易-货物、技术、服务贸易
国家与私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管理关系
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利益协调关系
国际经济法的特点
主体的多元性
自然人与法人
自然人
法人
跨国公司
特征
跨国性
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
内部实体的相互联系性
法律地位
不是国际公法的主体
作为内国法人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
母公司不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母公司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害负责
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直接负责任
跨国公司的管辖冲突
原因
各国法律规定不一致
国内法域外适用:效果原则、单一实体原则
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的交叉
解决的原则
平等互利
解决的方法
属地管辖优先
域外管辖要有合理的依据
双边或多边途径协调
对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
跨国公司专门委员会
双边协定
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国家
单独关税区
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集团
世界贸易组织
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跨国经济关系
跨国
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
经济关系
贸易
货物贸易(完备、传统贸易法)
知识产权贸易(重保护、轻交易)
服务贸易(滞后、政策调整)
投资
直接投资(国际投资法)
间接投资(国际货币金融法)
税收(税收管辖权、冲突)
法律规范的多样性
国际公法规范
国际私法规范
国内法规范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
国际法方面
国际条约(主要渊源)
国际惯例(特殊渊源)
国际组织决议
国内法方面
国内立法
判例(我国不承认)
国际经济法和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国际公法
调整对象:政治、经济、外交、军事关系
主体:国家、国际组织
法律性质:公法、实体法为主
国际私法
调整对象:民事和商事关系
主体:自然人、法人
法律性质:私法、法律适用法为主
国际经济法
主体: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法人
法律性质:公法和私法并存;实体法为主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主权原则
内涵
经济制度的选择权
自然资源和财富的最终处置权
对有关国际活动的管辖权
前提
尊重他国主权
公平互利原则
国家间的平等互利
私人间的平等互利
全球合作原则
南北合作(中心环节)
南南合作
有约必守原则
内容
国家间的条约必须遵守
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契约(合同)必须遵守
限制
合同或条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或条约往往受“情势变更”的制约
意义
私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遵守法律;信守合同
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遵守国际强行法;信守条约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
内容不断丰富
贸易:货物-知识产权-服务
投资:直接投资-间接投资
方式:传统-电子商务
法律规范的统一化趋势
世界范围:WTO法律制度
区域:欧盟、北美自贸、亚太经合、东盟等
统一争端解决机制的出现
WTO争端解决机制-贸易
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投资
区域贸易集团内部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商事仲裁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