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
这是一篇关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背景、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编辑于2022-08-06 16:05:33 浙江省这是一篇关于全国现货运行进度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正式运行,连续结算试运行,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短周期结算试运行,调电试运行,模拟试运行。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电力企业出售国有资产的变现收入,按中央与地方在企业中的资产比例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管理,原则上优先用于电力建设、完善电力环保及监控设施和处理电力体制改革中的“搁浅成本”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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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全国现货运行进度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正式运行,连续结算试运行,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短周期结算试运行,调电试运行,模拟试运行。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电力企业出售国有资产的变现收入,按中央与地方在企业中的资产比例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管理,原则上优先用于电力建设、完善电力环保及监控设施和处理电力体制改革中的“搁浅成本”等方面。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局作出的重⼤战略决策,是着⼒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为完整、准确、全⾯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作,现提出本意见。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贯彻党的⼗九⼤和⼗九届⼆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贯彻习近平⽣态⽂明思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绿⾊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产⽅式、⽣活⽅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态优先、绿⾊低碳的⾼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作原则
全国统筹
全国⼀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优势,实⾏党政同责, 压实各⽅责任 。⿎励主动作为、率先达峰。
节约优先
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位,实⾏全⾯节约战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投⼊产出效率,倡导简约适度、绿⾊低碳⽣活⽅式,从源头和⼊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
防范风险
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关系,防⽌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
内外畅通
⽴⾜国情实际,统筹国内国际能源资源,推⼴先进绿⾊低碳技术和经验。统筹做好应对⽓候变化对外⽃争与合作,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和话语权,坚决维护我国发展权益。
双轮驱动
政府和市场两⼿发⼒,构建新型举国体制,强化科技和制度创新,加快绿⾊低碳科技⾰命。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发挥市场机制作⽤,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主要目标
到2025年
绿⾊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业能源利⽤效率⼤幅提升 。
单位国内⽣产总值能耗⽐2020年下降13.5%;
单位国内⽣产总值⼆氧化碳排放⽐2020年下降18%;
⾮化⽯能源消费⽐重达到20%左右;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
经济社会发展全⾯绿⾊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业能源利⽤效率达到国际先进⽔平。
单位国内⽣产总值 能耗⼤幅下降;
单位国内⽣产总值⼆氧化碳排放⽐2005年下降65%以上;
⾮化⽯能源消费⽐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以上;
⼆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
绿⾊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效的能源体系全⾯建⽴,能源利⽤效率达到国际先进⽔平。
⾮化⽯能源消费⽐重达到80%以上
碳中和⽬标顺利实现
⽣态⽂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与⾃然和谐共⽣新境界。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绿⾊转型
强化绿⾊低碳发展规划引领。
将碳达峰、碳中和⽬标要求全⾯融⼊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国家发展规划、 国⼟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各级规划的⽀撑保障。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地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标、发展⽅向、重⼤政策、重⼤⼯程等协调⼀致。
优化绿⾊低碳发展区域布局。
持续优化重⼤基础设施、重⼤⽣产⼒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 国⼟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湾区建设、长三⾓⼀体化发展、 黄河流域⽣态保护和⾼质量发展等区域重⼤战略实施中,强化绿⾊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
加快形成绿⾊⽣产⽣活⽅式。
⼤⼒推动节能减排,全⾯推进清洁⽣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不断提升绿⾊低碳发展⽔平。
扩⼤绿⾊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倡导绿⾊低碳⽣活⽅式。把绿⾊低碳发展纳⼊国民教育体系。
开展绿⾊低碳社会⾏动⽰范创建。凝聚全社会共识,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推进农业绿⾊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
制定能源、钢铁、有⾊⾦属 、⽯化化⼯、建材、交通、建筑等⾏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案。
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录 。
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 看”,巩固去产能成果。
加快推进⼯业领域低碳⼯艺⾰新和数字化转型。
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
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平。
坚决遏制⾼耗能⾼排放项⽬盲⽬发展。
新建、 扩建钢铁、⽔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耗能⾼排放项⽬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出台煤电、⽯化、煤化⼯等产能控制政策。
未纳⼊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 新建⼄烯 、对⼆甲苯、煤制烯烃项⽬。
合理控制煤制油⽓产能规模。
提升⾼耗能⾼排放项⽬能耗准⼊标准。
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发展绿⾊低碳产业。
加快发展新⼀代信息技术、⽣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环 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制造体系。 推动互联⽹、⼤数据、⼈⼯智能、 第五代移动通信 (5G) 等新兴技术与绿⾊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效能源体系
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
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对能耗强度下降⽬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地区实⾏项⽬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
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加强能耗及⼆氧化碳排放控制⽬标分析预警,严格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加强甲烷等⾮⼆氧化碳温室⽓体管控。
⼤幅提升能源利⽤效率。
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持续深化⼯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提升数据中⼼、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平。
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能单位节能管理和⽬标责任 。
瞄准国际先进⽔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
严格控制化⽯能源消费。
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
⽯油消费 “⼗五五”时期进⼊峰值平台期。
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 。
逐步减少直⾄禁⽌煤炭散烧。
加快推进页岩⽓ 、煤层⽓ 、致密油⽓等⾮常规油⽓资源规模化开发。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安全稳。
积极发展⾮化⽯能源。
实施可再⽣能源替代⾏动,⼤⼒发展风能、 太阳能、⽣物质能、 海洋能、 地热能等,不断提⾼⾮化⽯能源消费⽐重。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 。
因地制宜开发⽔能。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合理利⽤⽣物质能。
加快推进抽⽔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
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全链条发展。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系统,提⾼电⽹对⾼⽐例可再⽣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
全⾯推进电⼒市场化改⾰,加快培育发展配售电环节独⽴市场主体,完善中长期市场、 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机制, 扩⼤市场化交易规模 。
推进电⽹体制改⾰,明确以消纳可再⽣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 、微 电⽹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
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为基础⽀撑的新增电⼒装机发展机制。完善电⼒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
从有利于节能的⾓度深化电价改⾰,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 。
推进煤炭、油⽓等市场化改⾰,加快完善能源统⼀市场。
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推⼴节能低碳型交通⼯具。
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智能交通,推进铁路电⽓化改造,推动加氢站建设,促进船舶靠港使⽤岸电常态化。
加快构建便利⾼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络体系。
提⾼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健全交通运 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加快淘汰⾼耗能⾼排放⽼旧车船。
积极引导低碳出⾏。
提升城乡建设绿⾊低碳发展质量
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
⼤⼒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加快优化建筑⽤能结构。
加强绿⾊低碳重⼤科技攻关和推⼴应⽤
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
制定科技⽀撑碳达峰、碳中和⾏动⽅案,编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 。
采⽤“揭榜 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
加强⽓候变化成因及影响、⽣态系统碳汇等基础理论和⽅法研究 。
推进⾼效率太阳能电池、可再⽣能源制氢、可控核聚变、零碳⼯业流程再造等低碳前沿技术攻关。
培育⼀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重⼤科技创新平台。
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才体系,⿎励⾼等学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
加快先进适⽤技术研发和推⼴。
深⼊研究⽀撑风电、太阳能发电⼤规模友好并⽹的智能电⽹技术。
加强电化学、压缩空⽓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范和产业化应⽤。
加强氢能⽣产、储存、应⽤关键技术研发、⽰范和规模化应⽤ 。
推⼴园区能源梯级利⽤等节能低碳技术 。
推动⽓凝胶等新型材料研发应⽤ 。
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与封存技术研发、⽰范和产业化应⽤。
建⽴完善绿⾊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
巩固⽣态系统碳汇能⼒。
强化国⼟空间规划和⽤途管控,严守⽣态保护红线,严控⽣态空间占⽤,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壤、冻⼟ 、岩溶等固碳作⽤。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地盘活利⽤。
严格执⾏⼟地使⽤标准,加强节约集约⽤地评价, 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提升⽣态系统碳汇增量。
实施⽣态保护修复重⼤⼯程,开展⼭⽔林⽥湖草沙⼀体化保护和修复。
深⼊推进⼤规 模国⼟绿化⾏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程,持续增加森林⾯积和蓄积量。
加强草原⽣态保护修复。
强化湿地保护。
整体推进海洋⽣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
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动,实 施国家⿊⼟地保护⼯程,提升⽣态农业碳汇 。
积极推动岩溶碳汇开发利⽤ 。
提⾼对外开放绿⾊低碳发展⽔平
加快建⽴绿⾊贸易体系。
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发展⾼质量、⾼技术、⾼附加值绿⾊产品贸易。
推进绿⾊“⼀带⼀路”建设。
加快“⼀带⼀路”投资合作绿⾊转型。
⽀持共建“⼀带⼀路”国家开展清洁能源开发利⽤。
⼤⼒推动南南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应对⽓候变化能⼒。
深化与各国在绿⾊技术、绿⾊装备、绿⾊服务、绿⾊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我国新能源等绿⾊低碳技术和产品⾛出去,让绿⾊成为共建“⼀带⼀路”的底⾊。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应对⽓候变化国际谈判,坚持我国发展中国家定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能⼒原则, 维护我国发展权益 。
履⾏《联合国⽓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发布我国长期温室⽓体低排放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推动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候治理体系。
加强应对⽓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统筹国内外⼯作,主动参与全球⽓候和环境治理。
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
健全法律法规。
全⾯清理现⾏法律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协调 。
研究制定碳中和专项法律,抓紧修订节约能源法、电⼒法、煤炭法、可再⽣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增强相关法律法 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标准计量体系。
建⽴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
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程建设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
加快完善地区、⾏业、 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报告标准,建⽴统⼀规范的碳核算体系。
制定重点⾏业和产品温室⽓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加强标准国际衔接。
提升统计监测能⼒。
健全电⼒、钢铁、建筑等⾏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重点⽤能单位能耗在线 监测系统建设。
加强⼆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建设,提升信息化实测⽔平。
依托和拓展⾃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 开展森林、草原、 湿地、海洋、⼟壤、冻⼟ 、岩溶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态保护修复碳 汇成效监测评估。
完善政策机制
完善投资政策。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泥、⽯化等⾼碳项⽬投资,加⼤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式、碳捕集利⽤与封存等项⽬的⽀持⼒度。
完善⽀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低碳投资活⼒。
国有企业要加⼤绿⾊低碳投资, 积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应⽤ 。
积极发展绿⾊⾦融 。
完善财税价格政策。
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统筹协调
压实地方责任
严格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