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
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
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
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省级政府可定期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