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
《经济法概述》 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在合伙人之间转让的,应通知其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的,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编辑于2022-08-11 16:08:45 湖北省自考会计本科段《审计学》考点整理,助你全面掌握审计核心!从审计概述到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从审计目标与计划到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与应对,涵盖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存货、筹资与投资等各业务循环审计要点。重点解析货币资金审计、存货监盘、固定资产审计等实务操作,并深入探讨审计报告的类型与要素,包括标准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等,助你精准把握审计实务与报告撰写技巧。
这是一篇关于高级财务会计-自考-00159知识点整理(高频高点)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第十章 清算会计,第九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第八章 所科税会计,第七章 租赁会计,第六章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第五章 合并财务报表-集团内部交易事项抵销,第四章 合并财务报表-控制权取得日后,第三章 合并财务报表-控制权取得日,第二章 企业合并,第一章 外币会计。
本章的重点: 市场营销的核心概念、市场营销组合的概念、市场营销道德的概念、市场营销哲学的类型、确立现代市场营销哲学的支柱、市场营销管理的流程、企业营销活动中的道德问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利益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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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会计本科段《审计学》考点整理,助你全面掌握审计核心!从审计概述到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从审计目标与计划到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与应对,涵盖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存货、筹资与投资等各业务循环审计要点。重点解析货币资金审计、存货监盘、固定资产审计等实务操作,并深入探讨审计报告的类型与要素,包括标准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等,助你精准把握审计实务与报告撰写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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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重点: 市场营销的核心概念、市场营销组合的概念、市场营销道德的概念、市场营销哲学的类型、确立现代市场营销哲学的支柱、市场营销管理的流程、企业营销活动中的道德问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利益与风险
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特征
有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
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
普通合伙人GP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LP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简答
分类
普通合伙企业
都是普通合伙人,所有的合伙人对所有的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
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简答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其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答
普通合伙人的要求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多选
合伙人出资
除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普通合伙人还可以个人劳务出资
选择
合伙人的财产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共同管理,合伙人不得擅自使用、处分合伙企业财产
在解散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以其财产共有份额出质的,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份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该财产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在合伙人之间转让的,应通知其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的,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答
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执行模式:谁行谁执行,不执行的合伙人有监督权,不管谁执行,企业来买账
合伙事务的决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处理,合伙协议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以及特殊事项,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特殊事项:名称范围改地点,处分转让看你敢,担保聘外一致选)
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约定→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简答
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吸收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忆面入伙协议 除保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在保伙企业中的出资或者财产份额,可同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之日起取得合伙人资格
简答
合伙人退伙
退伙人应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自愿退伙:
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保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多选
除名退伙: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人事务时有不当行为;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除名事由
简签
过失责任
合伙人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案例
有限合伙企业
设立条件
人数:2-50合伙人(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名称: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多选
有限合伙内部关系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参与决定入退伙 选择会计事务所 为给企业提建议 翻了账报等数据 不仅如此还担保 跑去诉讼忙坏了
多选
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
可以 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简答
入伙
新入伙成员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
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不用退伙
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能因此要求其退伙
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以及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选择
合伙企业的解散
合伙期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选择
破产清偿顺序
清偿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
简答
个人独资企业
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多选
设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经营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经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枝机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单选
解散事由
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简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