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机构设置
这是一篇关于机构设置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市政府机构、市委机构、市人大机构、市证协机构、市法院、市检察院等。
编辑于2022-09-05 14:48:00国家机构设置
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机构
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组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外国专家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合署办公)
直属机构
北京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北京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局级。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科技创新促进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联络服务中央在京科研机构、促进区域科技合作和京津冀协同创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农业农村、工业设计、文化科技、科普科幻、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科技项目管理、创新主体服务等工作;承担科技融媒体、新型研发机构培育、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军民融合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人类遗传资源、实验动物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政策拟订和组织协调,负责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实施工作,承担研究成果统计分析和推广等工作。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科学技术奖励政策拟订工作,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实施工作,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科技奖励统计分析和获奖成果推广等工作。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北京技术市场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管理,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等工作。
北京科技创新研究中心
北京科技创新研究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工作,科技统计分析和指标监测工作,“三城一区”联系服务等工作。
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研究、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科技成果汇聚、信息共享、供需对接等服务性工作。
北京市实验室服务保障中心
北京市实验室服务保障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实验室相关服务保障、落实配套保障措施等事务性工作。
北京科技审评中心
北京科技审评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科研诚信、科技管理、科技资源配置政策研究、评审评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科技管理平台建设运行、资产管理、科技监督等事务性工作。
北京医药健康科技发展中心
北京医药健康科技发展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生命科学、医药健康、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等领域科技创新布局研究、项目管理和创新主体服务等工作。
北京新材料和新能源科技发展中心
北京新材料和新能源科技发展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等领域科技创新布局研究、项目凝练、项目管理和创新主体服务等工作。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相关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示范区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的研究以及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工作,组织开展产业促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协作和交流交往等活动,牵头落实全市创新型企业服务工作专班及重点企业“服务包”任务,具体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一区多园统筹等政策的组织落实工作。
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
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政府采购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信息收集、项目推介和对接活动、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具体承担中关村论坛展示交易板块筹办等工作,展览展示活动策划实施工作,科技新场景建设相关工作。
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中关村分中心)
北京科技人才发展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中关村分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科技人才发展相关规划、政策研究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科技人才引进、培养、服务、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以及有关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北京信息科技发展中心
北京信息科技发展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创新布局、项目管理和创新主体服务等工作。
内置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以及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统筹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
科创中心建设综合协调处
负责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日常运转,承担联络、协调、会议、信息等工作。组织拟订本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年度计划、方案并协调实施。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承担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议定事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落实等督查督办工作。
发展规划处
负责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开展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组织拟订本市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对接“三城一区”规划建设工作。承担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研究制订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统筹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
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组织起草本市科技工作、科技园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承担综合性文稿及重大报告起草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承担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经费合理配置的建议。拟订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本部门科技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管理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承担本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重大专项处
拟订本市科技重大项目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领域部市会商、军地会商、央地协同、院市合作的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协调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指导科技安全相关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处
拟订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指导技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和知识产权运用工作。组织指导各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
科研机构管理处
拟订本市科研机构发展与布局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促进新型研发机构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市级创新 基地建设规划建议。负责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工作。指导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科技金融处
负责拟订本市科技金融政策措施,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融资体系建设方案,搭建园区投融资政策平台。研究分析园区投融资发展状况,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园区产业发展,协调投融资机构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促进金融与科技的结合。推动园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股权交易和上市融资工作。发展适合园区企业的多种融资方式,推动新三板市场改革,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贷联动等,促进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发展。促进园区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动中关村科创金融试验区建设。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科技合作办公室)
组织拟订本市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国际技术合作。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按规定负责国际性科技学术会议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进行科技活动的有关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交流活动。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园区派遣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经贸科技人员来华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园区驻海外联络处的建设、联络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科技协作与支援合作处
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方面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拟订本市科技领域区域合作、科技协作与支援合作计划(专项)及相关配套措施,统筹协调全市科技系统区域合作、科技协作与支援合作工作。
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人才处(港澳台专家服务处)
组织拟订本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计划,拟订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及其团队、外国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外国和港澳台专家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因公赴国(境)外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承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科技人才资源发展战略规划、中关村科技园区人才管理改革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科技人才信息体系。承担国家和北京市人才计划等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科技新星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等科技人才项目。
科技统计分析处
协助统计主管部门开展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调查工作。配合统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中关村经济运行、重点产业评测及预测预警系统,指导各园稳增长、调结构工作。跟踪分析国内外相关地区和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利用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为科技创新和园区发展提供服务。
信息科技处
拟订本市电子信息相关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及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未来产业培育。负责组织推进相关领域实验室(基地)建设。联系服务相关领域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相关领域科技服务业发展。
新材料与智能制造科技处
拟订本市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等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及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未来产业培育。负责组织推进相关领域实验室(基地)建设。联系服务相关领域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相关领域科技服务业发展。
医药健康科技处
拟订本市生命科学前沿、医药健康产业、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等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研究发展计划(专项)及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未来产业培育。负责组织推进相关领域实验室(基地)建设。联系服务相关领域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相关领域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拟订实验动物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实验动物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北京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地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布局和共享的统筹协调工作。
社会发展科技处
拟订本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相关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及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未来产业培育,推进科技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支持,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负责组织推进相关领域实验室(基地)建设。联系服务相关领域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相关领域科技服务业的发展。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科技创新工作。
文化科技处(科普处)
负责拟订本市科技支撑文化领域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促进科技文化融合发展。组织实施与文化领域相关的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及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未来产业培育。负责组织推进相关领域实验室(基地)建设。承担协调推进北京“设计之都”建设相关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科技服务业处
拟订本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并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未来产业培育。负责组织推进相关领域实验室(基地)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园区发展建设处
组织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指导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发展建设、产业促进等工作。研究拟订园区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特色园区建设等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园新兴产业培育工作,支持领军企业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参与组织编制园区的空间、土地利用等规划。开展园区空间资源和重大产业项目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搭建对接服务平台,支持重点功能区建设,促进各园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布局产业载体、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引导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组织组建和发展。支持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建设。负责各园发展考核评价工作。
创新创业服务处
指导各区科技创新创业工作。研究拟订本市相关高精尖产业、未来产业、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和科技资源共享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开放共享。整合中关村科技园区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工作体系和环境,促进协同创新、开放创新、融通创新,支持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建设,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创新。推动企业技术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等的认定。负责协调园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服务和推动技术标准创新等工作。
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处
组织研究策划中关村论坛工作方案,研究拟订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联络协调相关部门、国际组织,负责论坛筹办以及会议、展览、交易、发布、招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组委会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并组织示范应用。统筹推进科技新场景建设相关工作。
宣传处
负责有关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媒体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科技政策宣讲、展览展示有关工作。承担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财务处(资产监管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按市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承担对所办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配合财税部门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财政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落实工作。
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承担委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任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中关村科技园区党建工作。
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 务工作。
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保密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承担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起草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审核、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规划处
组织拟订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研究提出推进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服务体系建设。
经济运行处(央企服务处)
组织拟订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研究提出推进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服务体系建设。
科技标准处
负责推进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实施物联网等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项目。参与推进相关领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负责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拟订工业节能节水标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污染扰民工业企业搬迁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处
负责拟订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质量标准及规范。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转办、督促、送达以及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安全生产处(北京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
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军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对外交流合作处(区域合作处)
负责组织协调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开展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落实相关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材料产业处
研究拟订本市基础与新材料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
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处
研究拟订本市装备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智能制造发展战略,负责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发展,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
汽车与交通产业处
研究拟订本市汽车与交通设备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推进汽车及零部件物流等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都市产业处(食品产业处)
研究拟订本市都市产业、食品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食品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统筹协调食品加工基地建设。指导协调食品产业的技术开发、装备更新、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承担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生物与医药产业处
研究拟订本市生物与医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参与推动医药物流发展。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药产业促进政策。
电子信息产业处
研究拟订本市电子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推进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推进处)
指导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组织拟订工业与信息化融合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相关试点示范工作。
信息化基础设施处
负责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等专用通信网的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市各行业、各部门专网建设。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北京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
负责统筹协调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指导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组织、协调、指导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负责信用产品市场培育和应用推广。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各领域的社会诚信体系。
中小企业处(镇村企业处)
指导和促进本市中小企业、镇村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镇村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和镇村企业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用的决策、监督和管理。负责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城镇集体企业规范和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负责镇村产业监测、统计和运行综合分析。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发展和“一村一品”建设。指导镇村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组织开展镇村企业人才培训。
无线电频率台站处
负责本市无线电频率的划分、规划、分配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和管理。依法开展本市无线电频率分配、电台(站)设置等行政许可工作。承担省际、军地及行业间频率和台站设置协调工作。负责频率占用费征缴等工作。牵头拟订本市无线电监测、检测技术设施的发展规划,指导监测、检测设施的建设。负责业余无线电发展的监督指导。
直属机构及事业单位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
职责:负责研究提出本市大数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议,负责本市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荟聚、管理、共享、开放和评估;负责市级政务云、大数据管理平台等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和应用支撑;负责社会信用数据应用服务;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的建设、运维和保障。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技术性审核的支撑服务工作,承担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评估验收的支撑服务工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职责:承担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产业发展促进、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安全生产、区域合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工艺美术行业促进相关事务性工作。
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职责:承担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控、预警和技术应急处置等事务性工作;为全市重要信息系统提供介质备份、数据备份、系统备份和应急恢复服务,为本市信息安全政策制定和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承担信息安全产品检测和信息系统安全性评估工作;承担本市有线政务专网、无线政务专网的运行管理。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事务中心
职责:承担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电子政务、综合服务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人才培训工作,承办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中心
职责:承担本市数字经济发展相关研究工作,承担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产业化发展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首都之窗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北京市无线电监测站
职责:承担本市无线电信号监测工作,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
职责:承担本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军工计量、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航空航天应用项目、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论证工作。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承担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关领域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民就业指导工作;承担本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北京市产业经济研究中心
职责:承担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经济发展战略和重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工作,对相关产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供政策建议。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民政局合署办公)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乡村振兴局)(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审计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政府直属机构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文史研究馆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合署办公)
市委机构
纪检监察机关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机关
市委工作机构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公务员局、中共北京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档案局)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电影局)
中共北京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中共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互联网企业工作委员会与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中共北京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
中共北京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国家保密局)
中共北京市委机要局(北京市密码管理局)
中共北京市委机要局(北京市密码管理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市人大机构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
市证协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机关
市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金融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市检察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
市民主党派机关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机关
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委员会机关
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机关
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委员会机关
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机关
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机关
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机关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北京市委员会机关
北京市经济开发区
党政办公室
1.负责工委、管委会党务、政务和综合服务工作。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3.负责信息编发、报送和党政信息公开工作。4.负责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5.统筹调查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文稿。6.负责协调调研和接待服务联络工作。7.负责重要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协调和反馈工作。8.负责党政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统筹与大兴区、通州区双向考核工作。9.负责统筹推进、综合协调深化改革相关工作。10.负责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11.统筹政法工作及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资源力量。12.负责信访工作。13.负责推进司法行政和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开发区条例等政策性文件修订及改革创新发展成果的法定化。14.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5.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人事部
1.负责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供决策参考。2.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3.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调配交流、干部教育和干部监督工作。4.负责统筹各类用工形式人力资源管理工作。5.负责牵头建立工委、管委会出资的国有企业工资核定和增长机制。6.负责人才规划、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才引进、扶持、培养、服务等工作。7.负责统战、侨务事务工作,统筹领导民族宗教事务。8.负责群团组织发展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9.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研究推进组织机构体系改革创新。10.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11.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服务等相关工作12.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3.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宣传文化部
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2.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开发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3.统筹指导协调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负责规划组织思想政治工作。4.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5.统筹协调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6.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行政事务工作,统筹协调组织网络宣传管理和舆情处理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统筹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工作。7.负责文化、旅游等行业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工作,统筹、指导开发区群众文化工作,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管理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承担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相关工作。8.负责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事务工作。9.制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安全监管、实施保护工程。10.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1.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区协同事务局
1.负责统筹协调新城1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开发建设,组织推进征地拆迁等工作。2.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新城1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土地等低效资源腾退和循环利用工作。3.负责协调配合产业部门在新城1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产业项目落地工作。4.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制定新城1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产业发展、开发建设等经济领域的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5.负责统筹协调相关政策在新城1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执行落实工作。6.负责组织实施新城1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属地相关部门及各镇绩效考核工作。7.承担三区协同专班日常事务。8.负责统筹协调新城1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其他相关事务。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0.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济发展局
1.负责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根据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3.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运行调度工作。4.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5.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领域的政策制定,根据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提出的政策建议研究出台制度性文件。6.负责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结构和资金平衡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能源供需平衡、能源设施重大项目布局等工作。8.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中央、北京市"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工作部署。9.负责物价管理工作。10.统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11.统筹推进区域间合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12.贯彻落实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有关战略方针、规划、政策,研究拟订开发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13.负责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14.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人口、经济等普查工作,负责经济、社会数据收集、汇总、综合整理、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15.负责推进农业发展,加强与科技的融合,研究运用科学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16.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7.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营商合作局
1.负责全员招商引资工作的制度研究和组织实施。2.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规则,汇总分析各类信息,对各类招商引资主体实施成效进行评价和激励。3.负责研究分析国内外、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和投资动态,提出相关政策建议。4.负责建立入区投资项目准入审查机制,起草、审核各类项目入区投资协议,并推进执行。5.负责签约后项目的全程跟踪、发展指引和综合服务,及现有规模以上企业的产业发展运行调度和综合服务。6.负责开展专项调研、信息收集与经验汇总工作,组建招商引资专家委员会。7.负责外事管理和港澳台事务工作,办理出国(境)相关外事手续。8.负责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0.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技创新局
1.负责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2.负责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体系建设。3.负责规模以下企业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4.负责统筹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5.负责指导产业园区、楼宇规划发展,并加强管理服务。6.负责创新服务载体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建设工作。7.负责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8.负责创新学术交流活动、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工作。9.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企业建设等工作。10.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含商标管理)工作。11.统筹推进三大科学城科技成果转化,承担中关村亦庄园办公室日常事务。12.承担开发区科协的日常工作。13.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4.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政审计局
1.贯彻落实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财政计划和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3.负责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票据、国库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监管工作。4.负责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5.负责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评审工作。6.负责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指导内审内控工作。7.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预算执行、国资经营进行审计,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8.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出资企业人员薪酬等日常事务,对出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工作。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0.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开发建设局
1.负责履行土地、矿产、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3.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4.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依法调处相关权属纠纷。5.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制定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自然资源资产。6.负责征地拆迁腾退、土地供应、入市交易等工作。7.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管理自然资源市场。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整治、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工作。9.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10.负责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工作。11.负责城市更新及土地循环利用工作,组织相关政策创新研究,编制并实施更新和利用计划、工作方案。12.负责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职住平衡工作。13.负责建筑质量和施工管理工作。14.负责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15.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管理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16.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7.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行业政策贯彻、制定,开展行业宣传培训,建立行业信用管理体系。18.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9.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城市运行局
1.负责城市运行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及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市运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及信息化。2.负责组织建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管理、养护。3.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4.负责园林绿化工作,承担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养护和城市绿化美化工作。5.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管理,及交通综合治理工作。6.负责水务管理,承担水土保持、河湖管理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等工作。7.负责能源行业日常管理,指导协调水、热、电、气、网等驻区专业公司做好能源保障工作。8.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9.承担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统筹防灾减灾救灾、抗旱防汛等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及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0.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1.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事业局
1.负责民政管理、老龄、残疾人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2.负责统筹社区发展规划和管理,协调推进社会建设工作。3.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发展管理,统筹安排教育、卫生健康等各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4.负责促进就业及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工作。5.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积分落户工作。6.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工作。7.负责退役军人管理和安置优抚工作。8.负责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9.负责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退休待遇核准工作。10.负责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工作。11.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2.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商务金融局
1.负责商品流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含住宿业)、商务服务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相关工作,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2.负责外商投资相关管理工作。3.负责研究分析金融业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律,制定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4.负责统筹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负责上市企业培育,组织推进企业融资和上市挂牌服务工作,牵头区域内金融风险防范工作。5.承担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负责市场秩序管理工作和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保健品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管理,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检验检测工作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6.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7.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局
1.负责推进"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制度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集中办理,对审批行为和结果负责。3.负责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流程,联络、协调重大项目联审。4.负责组织实施、统筹推进重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订制式审批服务工作。5.负责组织、指导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技术审查和咨询服务。6.负责研究建立与事中事后监管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业务衔接和信息数据共享。7.负责统筹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8.统筹大数据建设工作,编制大数据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智慧亦庄"和新型基础设施示范区建设。9.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10.负责统筹财政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管理、绩效评估和运维审查工作。11.负责总结和宣传推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经验,组织开展业务交流。12.负责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ISO9001质量管理工作。13.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4.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执法局
1.负责推进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拟订改革制度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工作体制机制。2.负责实施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知识产权等产业经济发展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3.负责实施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务等城市建设及运行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4.负责实施劳动监察、卫生健康、文体旅游、民政、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5.负责新城1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及与属地街镇执法工作的协同。6.负责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整合优化执法力量及装备,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7.负责综合执法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完善综合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8.负责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制定考核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9.负责研究建立与事前事中审批管理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业务衔接和信息数据共享。10.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1.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
1.负责统筹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2.负责统筹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负责统筹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队伍日常管理及服务。4.负责统筹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5.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6.完成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纪委
1.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工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工委所属党(工)委和各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科级(含)以下党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3.负责组织开展纪检工作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纪检相关规范性文件。4.负责对工委所属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负责组织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迎检相关工作。 5.负责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6.统筹负责工委巡察工作,对工委所属党(工)委和各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情况开展巡察。 7.负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纪检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8.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9.完成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总工会
1.行使区级工会管理权限,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发展会员和服务工作。2.负责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工作。3.负责工会宣传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女工管理、经费审查等工作。4.负责职工素质培训、困难职工帮扶、职工技术创新等工作。5.负责劳动模范、大工匠等职工优秀代表和典型的推荐和服务工作。6.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7.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群服务中心
1.负责企业党委日常工作。2.负责亦企服务港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3.负责承办党员教育培训、干部及人才培训交流等活动。4.负责党群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工作。5.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6.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1.负责土地储备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2.负责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金筹集。3.负责土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4.负责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5.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收回、置换的实施工作。6.负责不动产权属登记日常事务性工作,管理相关公共服务平台。7.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8.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结算中心
1.承担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其他单位(含街道)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算工作。2.负责会计档案和合同管理工作。3.负责对接政府采购需求,组织政府集中采购,承担政府采购信息收集、项目对接、跟踪服务等工作。4.负责采购区域内创新产品的推荐工作。5.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6.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务服务中心
1.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集成化、规范化。2.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运行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维护工作,指导、监督各级专业大厅及街道、社区、园区等政务服务站点的规范化建设、运行。3.负责进驻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对进驻部门的行政服务效能进行评价,对进驻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4.接待受理政务服务业务咨询、投诉举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反馈处理工作。5.负责北京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企业服务热线开发区平台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区级接诉即办运行管理机制。6.负责统筹协调各类惠企惠才政策兑现工作,实行政策兑现"一口"受理、内部流转、集成服务、限时办结。7.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8.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研究拟订公共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承担政府直接投资形成的房屋等有形公共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清查、登记、划转和统计等工作。2.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搭建、功能整合、系统维护和信息化建设工作。3.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场内交易规则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为有形交易市场提供场所、设施和相关服务,负责公共资源的大数据采集及应用工作。4.负责公务用车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清查、登记、划转、报废和统计等工作。5.负责文化馆、体育馆、少年宫等公共场馆(所)的利用、维护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6.负责政府采购招投标平台和场所的运行管理,提供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过程的管理服务。7.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8.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保险保障中心
1.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2.负责经办社会保险事务,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权益记录查询和其他社会保险服务。3.负责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费用的审核、监督、管理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协议管理。4.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集体户管理服务工作。5.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6.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承担日常事务,受理并承办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等工作。3.负责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4.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5.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档案数据中心
1.贯彻落实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档案宣传教育2.负责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负责对档案工作开展进行监督和指导,审查档案保存价值、期限,监督重要档案的鉴定、移交和销毁工作。4.负责接收和征集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对所保存的档案按规定进行整理和保管。5.负责制定档案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开展档案数字化、网络化应用和推广工作。6.统筹工委、管委会数据资源权属和授权应用管理工作,推进档案数据资本化、资产化。7.负责组织开展档案工作调查研究、学术研讨、档案宣传和档案专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8.利用档案资源,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区情区史教育活动。9.负责工委、管委会档案管理工作,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大事记、地方综合年鉴等。10.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11.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产经政策研究院
1.负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宏观研究、空间布局等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2.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国际国内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3.负责围绕中心工作,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和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判,提出政策建议。4.负责人才智库和公益性数据分析平台的创建、协调、管理,组建决策咨询委员会。5.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6.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