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担负起管理教育的责任。国家应普遍设立学校,选择合适的人担任国家督学,督学职责包括对教育管理者进行培训、检查校长教师的工作、了解学校教学情况等。
建立全国统一的学校制度。设想每个家庭有母育学校,每个村庄有国语学校,每个城市有高等学校,每个省有大学。
学年制和学日制:学校应该有基本固定的开学日和结束时间,这一时间可放在每年的秋季。每个学年还可分成若干阶段,其中可以有4次较长的休假日。学生每天的学习也要合理安排,每日可安排4小时上课,每上课1小时休息半小时,每周三、六的下午是自由活动时间。
班级授课制:把学生按年龄和程度分班,作为教学的组织单元。每个班级有一个教室,每个班配备一位教师,同时对全班学生进行教学。
考试制度:设想依学时、学日、学周、学月、学季、学年而建立不同的考查形式。
学校人事管理:学校应有三部分人组成,即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
学校纪律:非常重视纪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他提出,维护纪律的办法有三种,及时监督、谴责、惩罚,惩罚既要严格,又要温和,以利于错误行为的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