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我们所拥有的财产的正确认识:
1)、第八条诫命假定我们个人拥有资源、财产,我们好像拥有空气、
阳光、地土、时间、健康、力量、身份,以及各种天赋等等。
2)、事实是,上帝所造的一切以及上帝在蒙恩的生命中再造的一切,
都是属于上帝的。
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上帝赐给我们的资源,甚至恩典也是上帝
赋予祂百姓生命中的恩赐。
事实上,我们并不拥有我们的财产和天赋,我们是上帝的管家。
上帝藉着祂的主权和护理之工决定了如何在人类当中分配各种
资源,我们不应当抱怨,而是应当忠心地使用上帝所赐的一切,
便会觉得更满足,更受益。(诗24:1,50:10-11;代上29:11-12)。
2、我们获得财产的限制:
1)、第八条诫命的根基原则:
我们有权力拥有私人财产,虽然我们仍然只是那些财产的管家。
合法获得的财产是上帝的恩赐,我们应当代表上帝来使用和管理
这些财富,用它们来服侍我们的邻舍,荣耀上帝。
2)、合法手段获得财产: (弗4:28;帖后3:12;箴6:6;太25:14-29)。
“不可偷盗”的意思是:“以负责和敬虔的方式使用你的天赋和资源,
藉着努力工作、勤劳和明智的投资来供养自己和那些倚靠你的人。”
3)、不法手段来获得财产:
“不可偷盗”的意思是,我们不要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上帝在第八条
诫命中也禁止人以任何不合法的手段得到财产、头衔和地位。
在工作方面、投资市场上;在文学界;在保险方面;等等。(罗13:7)
4)、属灵层面:
a、不要接受你自己所不当得的称赞。
我们的身体灵魂都是上帝的恩赐,当我们接受自己所不当得的称赞,
就是严重地偷盗了属于上帝的东西。 (林前4:7)。
b、什一当纳。
这是属灵试验,使我们面对自己内心深处与生俱来的贪婪(玛3:8)。
3、成为上帝资源的好管家:
1)、海德堡教理问答 第111问:
“在各样事情上,都要尽力为他人的好处着想,正如我愿意人怎样待我,
我也要怎样待人,并且忠心工作,使我能够帮助那些有需要人。”
2)、“不可偷盗”就是“甘心施舍,甘心捐赠,甘心分享”(雅5:1-3)。
当我们把所有剩下的、多余的东西储存起来,而不是分发给别人,
与真正有需要的人分享时,我们就犯了偷盗罪。(提前6: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