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人人都该懂的保险常识(专业向)-第一部分、保险基础知识
这是一篇关于人人都该懂的保险常识(专业向)-第一部分、保险基础知识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一、走进保险二、保险合同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编辑于2022-11-12 15:23:40 福建省人人都该懂的保险常识(专业向)
第一部分、保险基础知识(既怕你不买,更怕你乱买)
一、走进保险
(一)风险与风险管理
1、风险的含义
指某件事情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不确定性包括
风险发生与否的不确定
风险发生时间的不确定
风险导致结果的不确定
2、风险管理的含义
是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
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
对象
风险
主体
可以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个人、家庭、组织(包括盈利性组织和非盈利性组织)。
风险管理的过程(程序)
基本目标
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风险管理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并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
3、风险管理的程序
(1)风险识别
指对企业、家庭或个人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对风险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监测到台风已形成
(2)风险估测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搜集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利用概率统计理论,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预计为14级台风,将在我国东南方……某时某分与某市登陆,将带来……降水和风力,等等。
(3)风险评价
指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工人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处理风险需要一定费用,费用与风险损失之间的比例关系直接影响风险管理的效应。
制定(一个或多个)预案——比如台风期间禁止航运、渔船出港、加固防潮堤、发布台风预警、组织救援队等等。
(4)选择风险管理办法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选择最佳风险管理技术是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确定应对本次台风的多个预案中的最适宜的那个方案
(5)评估风险管理效果
指对风险管理技术适用性及收益性情况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风险管理效益的大小,取决于是否能以最小风险取得最大安全保障。
本次台风过后,做最终的效果评估。
4、风险管理的方法(技术)
(1)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定义
指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做存在的风险因素采取技术控制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轻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主要表现为:
在事故发生前,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在事故发生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包括
避免
禁足
预防
疫苗
抑制
隔离
(2)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定义
指以提供资金的方式,降低发生损失的成本,即通过事故发生前所作的财务安排,来解除事故发生后给人们造成的经济困难和精神忧虑,为恢复生产,维持正常生活等提供财务支持。
包括
自留风险
风险管理的主体,选择自担风险。
转移风险
①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
指通过单位或个人通过经济合同,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移给另外一些单位或个人去承担,如保证互助、基金制度等;
比如商会、宗族团体、同乡组织等
或人们可以通过利用合同的方式,将可能发生的指明的不定事件的任何损失责任,从合同一方当事人转移给另一方;
如销售、建筑、运输合同和其他类似合同的免责规定和赔偿条款等。
②财务型保险转移风险
指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其面临的财务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封箱等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风险管理技术。
好家伙,原来“你”在这里等着呢,憋坏了吧!
投保人交纳保费,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保险人则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补偿或给给付责任。保险作为风险转移方式之一,有很多的优越之处,是进行风险管理很有效的方法。
(二)保险的定义、特征
1、保险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2、保险的特征
(1)互助性
关键词:“一人为众,众人为一”
具体含义
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人和组织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行程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这种经济互助关系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资金对少数人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而得以体现。
私以为,这个是一个几近完美的商业模式。既有慈善、公益、互助的表面下,又有潜藏着长期、稳定地获得超额收益的一面,是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领域。
(2)经济性
关键词:“货币(法币)形式、等价交换”
具体含义
保险是通过保险补偿或给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活动。
其保障对象财产和人身都属于社会再生产中的经济要素;其实现保障的手段,大多最终都必须采取支付货币的形式进行补偿或给付。
另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也就是商品经济关系,即保险人销售保险产品,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的关系。
(3)法律性
关键词:合同行为、保险准备金
具体含义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另一方面,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或业务特定需要,保险人为保证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必须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定数量的资金,这部分的资金就是保险准备金。
(4)科学性
关键词:生命表
关于生命表
第一张生命表
由格兰特(Graunt)于1662年在伦敦构建的。
更早的一个生命表是阿尔匹安全生命表(Ulpian Table),存在于公元364年的罗马人当中。
现代科学意义上的第一张生命表
1693年,埃德蒙德.哈雷(Edmund Halley)向应国家学会做了题为“人类死亡率程度的估计,取材于弗罗茨瓦夫市(波兰第四大城市)的出生和葬礼的严谨表格“的报告被认为是第一张科学的生命表。
以保险数据为基础的第一张生命表
1834年,第一张以保险数据为基础的生命表由伦敦公平保险(the Equitable Assurance of London)制定完毕。
一个延伸的思考
生命表的制定过程和依据的原理有哪些?
具体含义
保险是处理风险的科学有效措施。
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学的数理计算为依据的。
概率论、大数法则、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个人非常好奇,待研究。
(三)保险的分类与功能
1、保险的分类
(1)财产保险
以财产以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2)人身保险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2、保险的功能
保险保障
最基础的功能
资金融通
比如基建、再投资,比如平安银行在福厦铁路的基建投资。
社会管理
比如“惠厦保”,惠及厦门广大的低收入、弱势群体。
二、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与特征
1、保险合同的定义
2、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2)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3)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是符合合同
(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6)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
1、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
补偿性保障合同
「损失多少,赔多少」(以保额为上线)
常见险种:财富保险、医疗保险
给付性保险合同
「约定多少,赔多少」
常见险种:重疾险、人寿保险
2、按照保险标的的分类
财产保险合同
以财产以及有关的经纪利益为保险标的
险种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责任保险合同
信用保险合同
等等
人身保险合同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险种
人寿保险合同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健康保险合同
等等
(三)保险合同的要素
1、保险合同的主体
当事人
保险人
投保人
关系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
2、保险合同的客体
(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2)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3、保险合同的内容
(1)保险责任(保什么)
(2)保险期间(保多久)
(3)保险金额(保多少)
(4)保险费用(多少钱)
(5)责任免除(不保什么)
四大类责任免除
不承保的风险
即损失原因免除:如现企业财产基本险中,保险公司对地震引起的保险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损失
即损失免除:如正常维修、保养引起的费用及间接损失。
不承保的标的:如土地、矿藏等。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责任免除。
(四)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1、保险合同的订立
要约(订约提议)
承诺(接受提议)
2、保险合同的效力
(1)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的成立
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一定意味着保险责任的开始。
保险合同的生效
生效条件
投保人按约定交纳保费
零时起保制
指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合同成立的次日零时或约定的未来某一日的零时。
(2)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
保险合同有效的条件
合同主体必须具有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
主体合意
客体合法
合同内容合法
保险合同的无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保护。保险合同无效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确认,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有: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标的或内容不合法
合同当事人意图表示不真实
合同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3)保险合同的中止、终止
保险宽限期
60天
保险中止期
2年
保险合同一般的4类情形
(1)自然终止
(2)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3)保险标的全部灭失
(4)双方解除
指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可分为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1、最大诚意原则的含义
指当事人具有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假、欺骗、隐瞒行为。
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
2、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1)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
(2)保险合同的符合性和射幸性
3、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告知
要求当事人实事求是,如实告知。
保证
要求当事人担保对某种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真实性。
弃权
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
禁止反言
也称禁止抗辩,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经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在保险实践中,它一般用于约束保险人。
(二)保险利益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的定义
指投保人或者被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金钱上的利益关系。
2、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
(1)保险类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反例:非法所得物品
(2)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
反例:个人绘画
(3)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反例:股票
3、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只有当投保人对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时,他才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具体情况包括
1、为自己投保
2、为他们投保,三种情况
①亲密的血缘关系,
即直系亲属
②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如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双方;不具有法定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的权利义务方,如养父母与子女之间。
提问:男女朋友(情侣关系)双方是否可以为另一方投保?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情侣关系只构成道德关系,不构成法律关系。
「扶养」一般指同辈之间的扶助,如兄弟姐妹之间;「抚养」指后辈对老一辈的抚养关系,如子女对父母。「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辈经济上供给,更强调经济上的帮助。
③经济上的利益关系
投保人对与其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比如债权人对债务人之间、保证人对被保证人之间、雇主与其重要的雇员之间等。
如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的死亡对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有直接影响,因此,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保险利益,但以其具有的债权为限。
3、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提问: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签订的具有保险利益关系的保险,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答案是依然具有。
(三)损失补偿原则
1、损失补偿原则的定义
有两层含义
质的规定
指只有在发生保险事故并造成保险标的的毁损致使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
量的规定
被保险人可获得的补偿量,仅以其保险标的的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
2、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1)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实现保险的基本职能。
(2)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取额外利益,减少道德风险。
(四)近因原则
1、近因
非指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的原因。
例:房屋因暴雨引起的泥石流而损毁,以时间上最接近事故的泥石流的冲击为近因是不合理的;因此,当损失的原因有两个以上,且各个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中断的情况下,其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损失的原因即为近因。
2、近因原则
指通过判明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3、近因的认定方法
(1)从最初事件触发,按照逻辑推理,判断下一个事件可能是什么原因,以此类推,那么最初事件就是损失的近因。
自前向后
(2)从损失开始,按顺序自后向前追溯,以此类推,那么最初事件即为近因。
自后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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