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四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计税方法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进项税额抵扣的方法、特殊的销售方式
编辑于2020-01-12 09:11:26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税收法律关系
主体
征税主体
海关
关税;船舶吨税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国家各 税务机关
除海关征收和委托海关代征的税种外,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纳税主体
履行纳税义务的人
客体
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内容
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税法要素
纳税义务人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 法人 、 自然人 和 其他组织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征税对象
也称课税对象,是税收法律关系的 客体 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税目
是征税对象的 具体化
税率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我国不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
扣缴义务人
负有扣缴义务的 单位
纳税环节
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
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纳税地点
纳税人以及代证、代扣、代缴义务人具体申报的地方
税收优惠
减税和免税 起征点:超过标准 全部数额 征税 免征额:减除后 剩余部分
计税依据
从 价 计征:金额 从 量 计征:重量、体积、数量
增值税
征税范围与税率
征税范围
基本规定
销售、进口货物
有形动产 ,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销售无形资产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 自然资源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高速公路经营权等
销售不动产
建筑物 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 委托方提供原料 及 主要材料 ,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 货物 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
邮政服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 提供邮件寄递、汇兑和机要通信等基本服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语音通话服务) 增值电信(短信服务、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 )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如:安装电梯) 修缮服务(修缮对象应为建筑物、构筑物) 装修服务(装饰对象应为建筑物、构筑物) 其他建筑服务(如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转贷 直接收取金融服务 : 货币兑换 、 账户管理,电子银行 、 信用卡 、 信用证 、 财务担保 、 资产管理 、 信托管理 、 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 、 资金结算 、 资金清算 、 金融支付的服务。 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金融商品转让 : 转让外汇 、 有价证券 、非货 物 期货 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 例如 : 设计服务 、 广告服务 ) 物流辅助服务 ( 例如 : 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 、收派服务) 租赁服务 ( 包括不动产 、 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 、 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 鉴证 咨询服务 ( 包括认证服务, 鉴证 服务和咨询服务 , 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属于咨询服务 )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 物流管理服务,经济代理服务 ) 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 例如 : 家政 、 婚庆 、 美容美发 ) 其他生活服务
具体业务适用税目辨析
交通运输服务 VS 物流辅助服务
货运企业销售多种服务, 单独开展 、 分别核算的
货运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 仓储服务 、 收 派 服务。
现代服务 — 物流辅助服务
各种 “ 租
水路运输的 程租、期租业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 租
金融服务 — 贷款服务
将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 广告位出租 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
现代服务 — 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 不动产的广告位 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发布广告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 ( 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 闸费 等 ) 等
现代服务 — 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
以货币资金 投资 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
金融服务 — 贷款服务
“ 境内 ” 销售的界定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的 起运地或者所在地 在境内
在中国境内销售加工前、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的应税劳务 发生地 在境内
在境内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销售或者租赁的 不动产 在境内
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 自然资源 在境内
指 所销售其他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 销售方 或者 购买方 在境内
虽然购买方式境内单位或个人,但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 向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 全在境外发生的 服 务 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不征收增值税的情形
非营业活动
员工为本单位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员工为本单位 提供 取得工资 的服务,不缴增值税
单位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班车、食堂、宿舍)不缴
同时满足不缴 : 批准设立 的政府性基金和 行政事业性 单位 省级(含省级)印制的 财政票据 全额上缴财政
特殊业务
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服务,按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不 不缴
存款利息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代收的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资产重组过程中,合并 、 分立 、 出售 、 置换将全部或者部分相关的 债权、 负债 一并转让 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 货物 、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转让的 (卖企业、全部卖掉、打包)
混合销售与兼营
混合销售
同时
按主营一起缴纳
兼营
既 又
分别核算、未分别、从高适用
税率
基本税率
销售或进口货物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低税率
涉农 、涉民、涉文( 不包括文具 )
9%
交通运输 、 邮政 、 基础电信 、 建筑 、 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 、 转让土地使用权 ( 交邮基建、不租、不销、转土 )
9%
低税率
除是用上述基本数据和低税率以外的其他征税项目
6%
应纳税额计算
基本要素
纳税人
经营规模 以及 会计核算健全程度 不同,增值税分为 一般 纳税人和 小规模 纳税人
经营规模
年应征增值税 500 万元及以下
会计核算健全, 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不能满足上述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情况
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征税办法及发票使用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征税办法
通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只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发票使用
能否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法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 自愿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票面税额
票面 “ 金额 ” ✖
票面 “ 金额 ” ✖
扣缴义务人
中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 境内销售劳务 ,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 境内代理人 为扣缴义务人;境内没有代理人,以 购买方 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行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 含增值税销售额 ➗ ( 1+ 适用税率) ✖️ 适用税率
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征收率 = 含税销售额 ➗ ( 1+ 征收率) ✖️ 征收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非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消费税税额 ) ✖️ 税率
扣缴计税方法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 应扣缴税款 = 购买方支付的价款 ➗ ( 1 ➕ 税率) ✖️ 税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重点
基本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为 收讫销售款项 或者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 发票的,未 开具发票 的当天(没有发票,是收钱的当天)
“ 收讫销售款项或者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 按照 销售结算方式 的不同,具体为:
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无论款项是否发出,为收到 销售款 或取得索取销售款 凭据 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销售货物
发出货物并办妥手续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书面 合同约定 的收款日当天 无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为 货物发出 的当天
预收款
销售货物
货物发出 当天(超过 12 个月、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销售租赁服务
收到预收款 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收到代销单位的 代销清单 当天 收到全部或者部分 贷款 当天 发出代销货物 满 180 天 的当天
发生视同 销售货物 行为 (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除外 )
货物移送的当天
发生视同销售 、 应税劳务 、 服务 、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情形
应税劳务 、 服务 、 无形资产 转让完成 的当天或者不动产 权属变更 的当天
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 所有权转移 的当天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的当天
销售额
一般规则
销售额,通常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 全部价款 和 价外费用 ,但 不包括 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价外费用
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
除另有规定,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 价税分离后 )并入销售额
不包括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国务院或者财政部 批准设立 的政府性基金;省级以上批准、设立的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 全额上缴 财政( 不征增值税 ) 代办 保险收取的保险费,向购买方收取的 代购买方缴纳的 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 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 代 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换算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 含增值税销售额 ➗ ( 1 ➕ 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价外费用 属于含税收入 商业企业 零售价 通常为含税价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 金额 ” 注明的金额(考试中称为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 )为 不含税 金额 需要并入销售额一并缴纳增值税的 包装物押金 ,属于含税收入
核定销售额
需要核定销售额的
发生销售行为, 无销售额 的 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由税务局核定
核定销售额方法 (找价)
按纳税人最近销售同类货物、服务、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 平均 销售价格确定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市价 ) 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税计税价格
非应税消费品 组税计税价格 = 成本 ✖️ ( 1 ➕ 成本利润率)
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 1 ➕ 成本利润率) ➕ 消费税税额
特殊销售方式
商品折扣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 “ 金额 ” 栏分别注明
不含增值税 折后价
将折扣额另开发票 将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
不含增值税的 原价
以旧换新
金银首饰
不含增值税的 差价
其他货物
不含增值税的 新货价
包装物押金
非酒类产品、啤酒、黄酒
单独记账核算
收取时
不作销售处理
按约定期限退且还不超过一年
自始至终不做销售处理
超过一年或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退
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不单独记账核算
收取时
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其他酒 (白酒、红酒、药酒)
不论是否返还, 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
收取时
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包装物押金(押金会退、租金是收入);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价税分离并入销售额
其他特殊销售业务
采取还本 销售方式销售货物
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 不得减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
双方均应做购销处理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以各自收到的货物规定核算购货额并依法抵扣进项税额
直销
企业 ➡
向 直销员 收取的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企业 ➡️ 消费者
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开专票后,发生销售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等
按规定开具 红字 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 开具的, 不得扣减销项税额 或销售额
特殊行业销售额
全额计税
贷款服务
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 全部利息 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不得减除支付的存款利息、转代利息等, 没有任何减除
直接收取金融服务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差额计税
金融转让 (不开专票、本年可以抵扣, 不得结转下一年度)
按照 卖出价扣除买入价 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出现正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 但年末仍出现负差,不得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买入价,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 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纪代理服务 不开专票
以取得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扣除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不得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
航空运输企业
不包括 代收 的机场建设费和 代售 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 代收 转付的价款
一般纳税人提供 客运场站服务
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扣除 支付给 承运方 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的)
可以选择取得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扣除 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 和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 旅游费用 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计算的,不得开专票,只能开普通票
纳税人提供 建筑服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 支付给 分包款后 的余额
房地产开发中一般纳税人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 受让土地时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
进项税额
能否抵扣 (合法扣税)
合法扣税凭证的种类
增值税 专用 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 收购 发票 农产品 销售 发票 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符合规定 的国内旅客运输发票
普通发票不得低,除另有规定外
是否用于可抵扣用途
用于不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 ( 减免福人
简 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免 征增值税项目、集体 福 利或者 个 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涉及 固定 资产、 无形 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不动产 的;即用于 减免福人 、有用于 可抵 项目,进项准予 全部抵扣
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即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又 减免福人 ,销项中 全部 抵扣
划分不清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 ➕ 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 当期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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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多少
购进农产品进项处理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 用于餐饮服务
一般纳税人 开具的 专用发票 或海关 进口专用 缴款书 (按凭证上注明的税额抵扣)
简易计税 3% 小规模纳税人 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 9%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计算抵扣)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收购发票,按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9%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进项出口
电子普通发票、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航空运输 电子客票行程单 进项税额 = (票价 ➕ 燃油附加油) ➗ ( 1 ➕ 9% ) ✖️ 9%
铁路车票 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 ( 1 ➕ 9% ) ✖️ 9%
公路、水路 等 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 ➗ ( 1 ➕ 3% ) ✖️ 3%
扣减、转增与留抵
不足抵扣、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已抵扣进项货物 (不含固定资产) 改变用途 不得抵扣的进项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净值 ✖️ 适用税率
已抵扣的 不动产 ,发生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专用于减免福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已抵扣进项税额 ✖️ 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 = (不动产净值 ➗ 不动产原值) ✖️ 100%
因销售折让、中止 退还 给购买方,从当期的 销项 扣减; 收回 的、从当期的 进项 扣减
转增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的 固定资产 或者 无形资产 ,改变用途,用于允许抵扣的,在改变用途 次月 计算 可以抵扣的进项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 ➗ ( 1 ➕ 适用税率) ✖️ 适用税率
不动产 改变用途用于允许抵扣 次月 计算抵扣 可抵扣进项税额 = 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 不动产净值率
具体应用
一般计税方法
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 含增值税销售额 ➗ ( 1 ➕ 适用税率) ✖️ 适用税率
准予抵扣进项应考虑
是否取得合法扣税凭证 是否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是否存在上期 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
简易计税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征收率 = 含税销售额 ➗ ( 1 ➕ 征收率) ✖️ 征收率
5% 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 转让 、 出租 、房地产( 老项目 ) 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不动产按 5% 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的按 5%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
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
应缴纳的增值税 = 含税售价 ➗ ( 1 ➕ 3% ) ✖️ 2%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 销项处理
销项税额 = 含税售价 ➗ ( 1 ➕ 适用税率) ✖️ 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 低值易耗品、下脚料
同上
旧货 ( 买回来、卖出去、自己不使用
应缴纳的增值税 = 含税售价 ➗ ( 1 ➕ 3% ) ✖️ 2%
可选择按 3% 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自己的采掘用的砂、土、石料、砖、瓦、石灰 (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 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者动物的血液等 自来水 商品混凝土(仅限以 水泥 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轮客渡、公共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公影储 装收文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经选择, 36 个月 内不得变更
应当按照 3% 征收率
寄售商品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不含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且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征收率 = 含税销售额 ➗ ( 1 ➕ 征收率) ✖️ 征收率
小规模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物品或销售旧物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免征增值税
其他小规模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设备 等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
应缴纳的增值税 = 含税售价 ➗ ( 1 ➕ 3% ) ✖️ 2%
销售旧货
应缴纳的增值税 = 含税售价 ➗ ( 1 ➕ 3% ) ✖️ 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以外的 其他物品(销售)
应缴纳的增值税 = 含税售价 ➗ ( 1 ➕ 3% ) ✖️ 3%
5% 征收率
小规模 转让 、 出租 (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动产按 5% 的征收率或征收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小规模) 销售自行开发的 房地产项目,按 5% 征收
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
北上广深
个人购买不足 2
不必区分住房性质
按 5% 全额缴纳
个人购买 2 年以上
非普通住房
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后的 差额 ,按 5% 征收
普通住房
免征
其他城市
个人不足两年
不区分住房性质
按 5% 全额缴纳
两年以上(含两年)
不区分住房性质
免征
小规模免征规定
月 未超 10 万 、 季未超过 30 万 的免征 月超过 10 万,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额 后不足 10 万 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收入;免征
因服务中止或折让退还的销售额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中止、退回的,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仍造成 多缴 的税款,可以以后的应纳税额中 扣减
进口货物 不分一般和小规模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不允许抵扣发生在境外的任何税金
进口非应税消费品 :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税额) ✖️ 增值税税率
税收优惠
免税项目
免税项目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零税率
出口货物
国航广发同研设;转机软离电信业
免税 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 零税率 在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 退税
税收优惠有关的管理规定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 未能分别核算,不得免税、减税
纳税人放弃免税,缴纳增值税的,放弃免税后, 36 个月内 不得再申请免税
营改增 免税项目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养老服务 婚姻介绍服务 殡葬服务 残疾人 本人 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农业相关的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取得的 第一道门票收入 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个人 转让著作权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纳税人提供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政府举办从事学历教育高、中、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 学校所有的 收入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 发行收入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提供社区养老、抚育、家政等服务取得的收入
征收管理
用于减免福人 不得 进项抵扣; 非正常损失 不得 抵扣, 不可抗力或者合理损耗 可以 依法抵扣 贷餐常乐 不得 抵扣
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
向 机构所在地 纳税申报 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劳务,应向其机构所在地 报告外出经营 事项。 未报告的,在销售地、劳务发生地纳税申报 未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纳税申报的,由 其机构所在地 补征税款
非固定业户
应在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其他个人
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
报关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
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申报缴纳
纳税期限
1 日、 3 日、 5 日、 10 日、 15 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 1 个季度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不包括保险公司)
纳税人以 1 个月或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
以 1 、 3 、 5 、 10 、 15 日为 1 个纳税期,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次月 1 日至 15 日申报纳税并结清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联次及用途
发票联 :购买方记账凭证 抵扣联 :购买方扣税凭证 记账联 : 销售方 记账凭证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 不含劳保用品 )化妆品等 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适用于免税规定的
相关链接 :金融商品转让,不开专票 从事经济代理服务,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开专票 选择差额方法提供旅游服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的费用)不开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