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前21世纪,两河流域出现了经营借贷的商人,神庙、宫廷也从事放贷业务。
不同形式的借贷有不同的利息规定,甚至还包括具有社会救济性质的免息借贷
公园前16—前11世纪,古希腊出现了较为完备的借贷合约。借贷行为必须有证人,
还要履行担保等程序,受到法律保护
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商业迅速发展,货币流通范围不断扩大,专门从事货币兑换,
保管和汇兑的货币经营行业开始兴起,出现了汇票的雏形。
中国
唐朝:信贷业务由存贷款发展到汇兑,出现了类似现代汇票的“飞钱”(换钱的凭证)
宋代:交子,会子等纸币开始使用,逐渐取代不少汇兑业务
清朝:资本性借贷显著发展,出现了本票性质的庄票(类似代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