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①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前组成;②各方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格条件;③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确定资质等级;④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交予招标人;⑤承担连带责任;⑥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有限期: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有限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标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项目一个标底(保密);可在招标文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及计算方式,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