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二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知识—《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招标投标法的相关条例,造价工程师入门
编辑于2020-01-22 14:14:34《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招投标的时间
发售预审文件-5日-停售预审文件-5日-提交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发售招标文件-5日-停售招标文件-15日-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确定中标人-5日-开始公示-5日-公示结束—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5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有问题,提交截止时间前2日提出; ②投标人:招标文件有问题,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提出;
①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提出; ②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截止前15日前提出,时间不足,顺延;
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
范围
①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上,且占有投资额的10%以上;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工程; ③外国政府或国际援建;
规模
①单项:施工>=400万元; ②单项:材料设备采购>=200万元; ③单项:勘察设计监理>=100万元
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在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的试用
技术复杂、有特殊邀请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可以不招标的项目
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须向原中标人采购或者服务,否则影响使用;
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的;
招标的组织方式
自行招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委托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的基本程序(☆☆☆)
招标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①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前组成;②各方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格条件;③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确定资质等级;④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交予招标人;⑤承担连带责任;⑥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有限期: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有限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标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项目一个标底(保密);可在招标文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及计算方式,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投标
投标文件送达: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不得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项目投标;在截止日期前送达,投标人少于3人,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撤回与撤销
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收到通知5日内退还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保证金;
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后有异议,当场做出答复,并做记录;
评标
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标底应在开标时公布,不得作为评标的参考;
中标人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综合标准,满足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投标否决(废标)
投标文件未有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联合体无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外;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投标文件澄清: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人要求做出澄清应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该表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诱导或者暗示做出澄清,也不得接受投标人的主动澄清;)
中标
评标委员会给出评标书面报告推荐,招标人也可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不得超过3人,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的项目,须确定排名第一为中标人;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公示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提出;
签订合同和履约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
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禁止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向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者中标条件;
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非法限定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其他不合理条件
禁止串通投标的规定(☆☆)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开标前开启文件泄露信息;
直接或者间接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
明示或暗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明示或暗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其他串通行为
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
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
约定中标人
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按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其他联合行动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
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写
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投标保证金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