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律-职务侵占罪
法律-职务侵占罪、行为人利用本人职权范围内,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产生的主管、经手或者管理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本单位的合法财产,在本单位管理、使用或者运输的私人财产视为本单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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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犯罪构成
主体
特殊主体,即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客体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主观方面
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司法认定
“利用职务的便利”
行为人利用本人职权范围内,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产生的主管、经手或者管理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本单位财物”
本单位的合法财产,在本单位管理、使用或者运输的私人财产视为本单位财产
“非法占有”
利用窃取、涂改帐目、伪造单据等方法侵占本单位的财物
职务侵占的手段除了侵吞外,还包括诈骗、盗窃等多种手段,其本质是将合法持有变为非法占有
罪与非罪的界限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未达到数额较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确实属于误拿误用单位财物的,不构成犯罪
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区分
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与贪污罪的区分
主体不同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案例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
自己所有
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
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认定
如果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应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如果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上的便利,
共同将该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
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务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