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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思维导图分享,整理本章节的考纲,分别是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和影响因素、工程质量控制原则、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与义务,本图为个人提炼的重点考点,对你的考试有帮助的!
编辑于2023-02-14 17:30:31 广东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第一节 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和影响因素
一、工程质量特性
适用性
即功能,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 ◆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
耐久性
即寿命,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期 ◆如民用建筑主体结构耐用年限分为四级(15~30年,30~50年,50~100年,100年以上) ◆公路工程设计年限一般按等级控制在10~20年
安全性
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可靠性
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如工程上的防洪与抗震能力、防水隔热、恒温恒湿措施、工业生产用的管道防“跑、冒、滴、漏”等
经济性
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 ◆具体表现:设计成本、施工成本、使用成本三者之和 ◆范围:建设全过程的总投资和使用阶段及改建更新阶段的使用维修费
节能性
◆工程在设计与建造过程及使用过程中满足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的标准和有关要求的程度(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与环境的协调性
◆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经济环境协调以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七个特性之间的关系 ◆相互依存; ◆都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缺一不可; ◆不同门类、不同专业的工程,根据所处地域、技术经济条件的差异,有 不同的侧重面。
二、工程建设阶段对质量形成的作用与影响
可行性研究
1.论证可行性,对多方案比较选择最佳方案,作为项目决策和设计的依据 2.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与投资目标相协调 3.直接影响项目的决策质量和设计质量
项目决策
1.充分反映业主的意愿 2.与地区环境相适应,做到投资、质量、进度三者协调统一 3、确定工程项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和水平
工程勘察、设计
1.工程设计使得质量目标和水平具体化,为施工提供直接的依据 2.工程设计关系到主体结构的安全可靠,关系到建设投资的综合功能是否充分体现规划意图。设计的严密性、合理性也决定了工程建设的成败,是工程安全、适用、经济与环境保护等措施得以实现的保证。 3、工程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工程施工
1.将设计意图付诸实现,形成工程实体、建成最终产品的活动。 2.决定了设计意图能否体现;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可靠、使用功能的保证等。 3、工程施工是形成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
工程竣工验收
1.考核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2.是否符合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目标和水平 3.并通过验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 4、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
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4M1E
人员素质
建筑行业实行资质管理 人员持证上岗
工程材料
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 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机械设备
构成工程实体及配套的工艺设备和机具:电梯、通风设备 施工过程使用的:垂直运输设备、测量仪器等,生产手段 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如何选择?类型是否符合施工特点,性能是否先进稳定,操作是否方便安全等
建造方法
工艺方法、操作方法和施工方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是保证质量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
环境条件
工程技术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气象 工程作业环境:施工作业面大小、防护设施、通风照明、通信条件 工程管理环境:合同环境、管理关系、组织体制及管理制度 周边环境:地下管线、建筑物等
人机料法环
第二节 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一、工程质量控制主体
自控主体
施工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监控主体
政府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质量第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
预防为主--积极主动,重点做好事先和事中控制,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
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节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建设工程管理的行为主体
政府部门---从行政上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主导者和责任人
参与方---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供应、咨询、监理、招标代理等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三层次
承建方自控---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
建设方监控---咨询服务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审图机构、检测机构
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二、工程质量管理主要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县级→本行政区域)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 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报告。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对设计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过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对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不用领取情况: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
领取具备条件
①已办理该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用地批准 ②依法应办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取得→通过规划 ③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用 ④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施工的人 ⑤有满足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钱、有图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质安措施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目起7 曰内,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目起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 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 每次不超过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在建因故终止,建设单位应自中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4、中止施工满1年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5、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工程质量检测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
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
■ 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有主要建材、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备案
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①备案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质量合格文件、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等) ③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④由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⑤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⑥其他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保修
承包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出具质量保修书,应明确建设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水”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起算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下列情况不属于规定的施工单位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第四节 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须向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建设工程发包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量。 (5)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重点、公用、小区、国外】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二、勘察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子主题
三、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性格好(号)】
四、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五、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经常性/周期性)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六、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签字、盖章)
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