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导图1.1法律基础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思维导图,第一张总论第一部分法律基础主要内容以及记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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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本质
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反应社会客观需求
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不是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法的特质
国家意志性;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划
强制性;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获得普遍遵循
规范性;规范人的权力和义务
明确公开性、可预测性、普遍约束性
法律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主体:参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力合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至少涉及两方)
客体:主体的权力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内容:主体所享有的权力合承担的义务
主体种类
自然人: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组织:法人和非法人
法人
营利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
非营利组织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特别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
非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交个税
合伙企业:交个税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
主体资格
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力能力:主体“依法”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法律资格
行为能力: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法律活动,取得权力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说明
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力能力一致,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不同于权力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手先具有权力能力,但具有权力能力并不代表具有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划分
无民事行为能力:m<8岁,or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m≤18岁,or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m≥18周岁,or ≥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所得作为生活来源
关系客体
物
自然物or人造物or货币以及有价证券,有形or无形
人身人格
人的整体只能作为主体,而不能成为客体;但是人的部分可以作为客体“物”,但必须从身体分离出去以后才可以
精神产品
智力成果:作品、发明、商标、外观设计等
行为
法律内容
权力
行为权、请求权、获得法律保护权
义务
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法律事实
概述
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氛围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
自然现象
社会现象:社会变革、战争、重大决策的改变
法律行为:以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引起法律后果
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行为的法律性质)——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意识表示行为(行政命令)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掩埋物)
主体意思表示的行为——单方行为(遗嘱、行政命令)与多方行为(合同)
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求——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法的形式和种类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基本纪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自治条例(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法律文件:特别行政区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国家条约——属于国际法而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
提示
法律——XX法
法规——XX条例,地方法规——XX地方XX条例
规章——XX办法,XX条例实施细则
法律效力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特别法优于一般发,新法优于旧法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谁制定谁来管,谁的地位高谁来管)
行政法规新旧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地方性法规、归咋行不一致,由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做出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规章与地方规章不一定,由国务院裁决
授权制定的法规和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①由国务院提出意见②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使用地方性法规③国务院认为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法的分类
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
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内容
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公法和私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