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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部门停工留薪期管控方案思维导图,针对案例: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进行了常见问题分析,欢迎交流!
编辑于2023-02-20 20:44:43 广东企业人事部门停工留薪期管控方案思维导图
案例: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王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经医院诊断为左腿受伤,并住院治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
在交通事故的案件中,王某获得了保险公司与肇事方的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费等。
之后,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认为王某已经从第三方处获得了赔偿,不应该再次得到赔偿,其中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同一性质的赔偿,王某不应该因为同一事故获得重复赔偿。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仍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常见问题分析:
1. 因笫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
1.1. 法律条文:
1.1.1. 《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工伤赔偿、工伤行政诉讼的角度规定了相同的内容,
1.1.2. 总结为:在提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赔偿时,无论侵权人是否赔偿都不影响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赔偿,劳动者可以要求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待遇。
1.2. 答案:
1.2.1. 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属于医疗费,所以,劳动者可以获得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的双重赔偿。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多少?
2.1. 法律条文:
2.1.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2.1.1.1.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1.1.1.1.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1.2.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关于“本人工资”的规定:
2.1.2.1. 即以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2.1.2.2. 如果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月数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受伤前月均工资
2.1.2.3. 如果发生工伤前尚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较为合理;
2.1.2.3.1. 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2.1.2.4.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同岗位员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较为合理。
2.1.2.4.1. 同岗位平均工资
2.2. 几种情形的想法:
2.2.1. 如果员工实行的是固定工资制,可能没有什么争议。
2.2.2. 如果是实行计件、基本工资加提成或与绩效、业绩有关的工资制度时,有人认为未提供劳动,没有相应业绩,所以应该只发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
2.3. 答案:
2.3.1.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关于“本人工资”的规定
2.3.1.1. 月均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或同岗位平均工资
3. 停工留薪期工资什么时间发放?
3.1. 法律条文:
3.1.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3.1.1.1.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1.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3.1.2.1.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2.2.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1.3.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3.1.3.1.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1.3.2.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3.1.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3.1.4.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1.4.2.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2. 答案:
3.2.1.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性质是劳动报酬
3.2.2. 按月发放
3.3. 错误做法及后果:
3.3.1. 有人认为反正最终要与劳动者计算工伤待遇,等最后赔偿时再一并支付。
3.3.2. 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处理:
3.3.2.1. 责令改正+赔偿金
3.3.2.1.1.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
3.3.2.1.2.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3.3.2.1.3. 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3.2.2. 合同解除+经济补偿
3.3.2.2.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3.3.2.2.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3.2.2.3. 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 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4.1. 法律条文:
4.1.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1.1.1.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1.1.2.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1.1.3.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1.1.4.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1.1.5.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1.1.6.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1.1.7. 其中涉及到第二十六条我也列出来
4.1.2.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4.1.2.1.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4.2. 答案:
4.2.1. 看情况,如果符合过失性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停工留薪期间的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4.3. 风险防控:
4.3.1. 规章制度规定了请假的流程为必须要提供相应医院的休假证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需要相关医疗或康复机构出具休假证明,如果工伤员工拒不提供,或提供伪造的休假证明,违反规章制度的请假规定,达到次数可以界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时就可以解除。
4.3.1.1. 病假管控,定期出具证明,汇报康复情况,避免泡假
4.3.2. 员工不配合做工伤认定,不配合做伤残等级鉴定,都可能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4.3.3. 工伤员工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5. 员工故意延长停工留薪期怎么办?
5.1. 法律条文:
5.1.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5.1.1.1.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1.1.1.1.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2. 答案:
5.2.1.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3. 管控:
5.3.1. 如果员工不提供证明、开虚假证明
5.3.1.1. 按严重违纪处理
5.3.2. 如果员工能够开出这样的证明
5.3.2.1. 给予停工留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