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知识点梳理,本篇导图详细的总结了合同保全的概念,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代位权。适用于法学小伙伴备考复习。
这是一个关于今日份所学《行政公文与写作》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特点、作用、公文的类型、公文的文稿、公文的文本等。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指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全部归于消灭,详细总结了清偿,混同,免除,提存,抵消的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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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博弈的理解与运用
第三章 外国行政组织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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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保全
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
诉讼管辖
如果已经有其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则其他债权人不得在提起代位权,应当予以驳回
多个债权人已同一债务提起代位诉讼权的,可以合并审理
境外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按《民事诉讼法》265条管辖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必要性
需要明确法律关系,是妥善处理争议的前提
保证利益的合理分配,防止代位权的滥用
为了达到债权保全的目的
代位诉讼中的财产的保全
请求债务人的相对人财产进行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财产担保
诉讼当事人
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
代位诉讼中的抗辩
《民法典》535
期限限制
非形成权,不适用除斥期间
双重限制
受债权的履行期限、诉讼时效期间、权利失效的限制
受相对人权利所要求的期间限制
可代为行使的类型
保存行为和实行行为,原则上不包括处分行为
行使范围
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内
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主体为债权人
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债权时,为保全债权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效力
受领并保管债务人的相对人给付的标的物与留置权
代位行使债权所得利益直接归属债务人
代位诉讼裁判的效力及与债务人
债权人丧失处分权
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诉讼时效的中断
对债务人的效力
对债权人的效力
成立要件
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
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务人行为系有偿行为时的成立要件
客观要件
且是金钱债权或者可以转化为金钱的债权
需在行为前成立的债权
需影响到债权的实现
行为以财产为标的
行为是有偿行为
主观要件
不合理的高价或低价转让财产
债务人的相对人的恶意
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转得人及其主观状态
举证恶意推定
债务人恶意
债权人撤销权的消灭
知道撤销事由后的一年之内行使
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使用则消灭
债务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时的成立要件
行为是无偿行为
对转得人的效力
撤销或者善意第三人取得
对债务人和受益人的效力
行为撤销,自始无效
撤销之诉判决的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主体为债务人
方式以自己的名义在诉讼上行使
性质
形成权:撤销权是一种具有依债权人意思而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效力的形成权
请求权:因债务人行为而受利益的第三人直接请求返还的债权
责任说:撤销权作为一种伴有“责任上的无效”效果的形成权
折中说:二者兼具
概念
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法律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或难以实现支配而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请求法院撤销
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