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应付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出租或出借包装物向客户收取的押金、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1. 存出投资款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存入保证金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2.支付的各种押金,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收到的各种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支付的各种资产的租金,计入“成本、费用”等科目,收到的各种资产的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