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如果“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有余额,说明本年度的金融商品转让损失没有弥补回来,必须在年度末冲抵回来,冲抵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年度末借方无余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同情况下对投资收益及损益的影响:
1、计算整个持有期间对投资收益的影响:将从购入到出售整个期间的所有投资收益发生额加总即可(借方为“-”,贷方为“+”)。
2、计算整个持有期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交易费用(负数)+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出售时价款(扣除增值税因素)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所确认的投资收益。
3、计算处置时点的投资收益:出售时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因素)——出售时的账面余额。
4、计算处置时点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出售时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因素——出售时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