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如四类人员考核范围:中台人员,指智能建造研发与应用中心、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市场管理中心(预算成本控制部)所属人员。
编辑于2023-06-25 11:52:08绩效考核制度
一类人员
考核范围
各事业部、项目代建中心人员
部门负责人
月度考核
1、前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
2、下浮可为零,由分管领导考核审定;上浮不得超过月度预发标准的1.5倍,需由分管领导考核审批
3、受部门可使用资金结余影响补发的不受影响由分管领导审定
年度考核
1、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档级年度绩效薪酬-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
2、档级年度绩效薪酬=公司主要领导与集团签订的绩效薪酬*档级系数(档级系数为0.4-0.7)
3、副职按正职的0.8倍执行
其他人员
月度考核
年度考核
参照前台相应标准自行确定考核办法,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考部备案
其他规定
均必须与部门有可使用资金结余挂钩,无可使用资金结余的原则上不发放绩效考核薪酬,项目人员因特殊原因需发放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报财考部结合公司资金情况统筹协调后可借支发放。
二类人员
考核范围
直属项目部人员,如:某部队项目部、河南周口棚改项目部的相关人员
部门负责人
月度考核
1、前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重庆主城九区外项目可上浮1.2倍)
2、下浮可为零,由分管领导考核审定;不得超过月度预发标准的1.5倍,需由分管领导考核审批
年度考核
1、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档级年度绩效薪酬(重庆主城九区外项目可上浮1.2倍)-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
2、档级年度绩效薪酬=公司主要领导与集团签订的绩效薪酬*档级系数(档级系数为0.4-0.7)
3、副职按正职的0.8倍执行
其他人员
月度考核
年度考核
参照前台相应标准自行确定考核办法,项目员工也可参与项目超额利润分配,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考部备案
三类人员
考核范围
由公司委派至各子(分)、合资公司的人员(兼职不兼薪的可考核不取薪酬)
部门负责人
月度考核
前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重庆主城九区外项目可上浮1.2倍)
年度考核
1、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企业绩效薪酬+公司绩效薪酬
2、负责人企业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档级年度绩效薪酬(重庆主城九区外可上浮1.2倍)-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档级系数为0.4-0.7)
3、公司业绩年度绩效薪酬=公司主要领导与集团签订的绩效薪酬*档级系数(档级系数为0.1-0.4)
4、副职按正职的0.6-0.8倍执行
其他人员
月度考核
年度考核
其他委派人员(管理类)的考核,原则上按公司五类(后台)人员对应职级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权重公司考核占60%,所属企业考核占40%,重庆主城九区外工作的,月度和年度绩效薪酬可按标准上浮1.2倍
四类人员
考核范围
中台人员,指智能建造研发与应用中心、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市场管理中心(预算成本控制部)所属人员
部门负责人
月度考核
1、中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
2、下浮可为零,由分管领导考核审定;上浮不得超过月度预发标准的1.5倍,需由分管领导考核审批
年度考核
1、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公司主要领导年度绩效实际考核绩效薪酬*0.5)-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
2、副职按正职的0.8倍执行
其他人员
月度考核
1、参照中台相应标准
2、下浮可为零,上浮不得超过标准的3倍(上浮2.5倍(含)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定,上浮2.5倍以上的除分管领导审批外还需总经理审定)
3、审图等采取计件方式的可超3倍(仅需分管领导审定),但计算方式及标准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执行
年度考核
采取总额控制与部门考核结果浮动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即:本年部门年度可考核分配额=上年度年终人均考核分配额*本年实际人年数*(本年部门负责人综合考核评分/100分)
五类人员
考核范围
后台人员,指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党群和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监事会办公室、财务和考核分配部、法务风控部、综合服务中心所属人员、第四事业部及委派至各分、子公司、合资公司财务人员
总经理助理
月度考核
1、后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
2、下浮可为零,由总经理考核审定;上浮需公司总经理考核审批、董事长审定,且不得超过月度预发标准的1.5倍"
年度考核
总经理助理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公司主要领导年度绩效实际考核绩效薪酬*0.7)-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
部门负责人
月度考核
1、后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
2、下浮可为零,由分管领导考核审定;上浮不得超过月度预发标准的1.5倍,需由分管领导考核审批
年度考核
1、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公司主要领导年度绩效实际考核绩效薪酬*档级系数)-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档级系数为0.35-0.45)
2、副职按正职的0.8倍执行
其他人员
月度考核
1、参照后台相应标准
2、下浮可为零,上浮不得超过标准的3倍,均由分管领导审定
年度考核
采取总额控制与公司效益增减浮动挂钩的方式,即:本年部门年度可考核分配额=上年度年终人均考核分配额*本年实际人年数*【1+(本年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较上年度增减百分比*0.8)】
绩效考核制度
一类人员
考核范围
各事业部、项目代建中心人员
部门负责人
月度考核
1、前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
2、下浮可为零,由分管领导考核审定;上浮不得超过月度预发标准的1.5倍,需由分管领导考核审批
3、受部门可使用资金结余影响补发的不受影响由分管领导审定
年度考核
1、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档级年度绩效薪酬-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
2、档级年度绩效薪酬=公司主要领导与集团签订的绩效薪酬*档级系数(档级系数为0.4-0.7)
3、副职按正职的0.8倍执行
其他人员
月度考核
年度考核
参照前台相应标准自行确定考核办法,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考部备案
其他规定
均必须与部门有可使用资金结余挂钩,无可使用资金结余的原则上不发放绩效考核薪酬,项目人员因特殊原因需发放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报财考部结合公司资金情况统筹协调后可借支发放。
二类人员
考核范围
直属项目部人员,如:某部队项目部、河南周口棚改项目部的相关人员
部门负责人
月度考核
1、前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重庆主城九区外项目可上浮1.2倍)
2、下浮可为零,由分管领导考核审定;不得超过月度预发标准的1.5倍,需由分管领导考核审批
年度考核
1、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档级年度绩效薪酬(重庆主城九区外项目可上浮1.2倍)-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
2、档级年度绩效薪酬=公司主要领导与集团签订的绩效薪酬*档级系数(档级系数为0.4-0.7)
3、副职按正职的0.8倍执行
其他人员
月度考核
年度考核
参照前台相应标准自行确定考核办法,项目员工也可参与项目超额利润分配,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考部备案
三类人员
考核范围
由公司委派至各子(分)、合资公司的人员(兼职不兼薪的可考核不取薪酬)
部门负责人
月度考核
前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重庆主城九区外项目可上浮1.2倍)
年度考核
1、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企业绩效薪酬+公司绩效薪酬
2、负责人企业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档级年度绩效薪酬(重庆主城九区外可上浮1.2倍)-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档级系数为0.4-0.7)
3、公司业绩年度绩效薪酬=公司主要领导与集团签订的绩效薪酬*档级系数(档级系数为0.1-0.4)
4、副职按正职的0.6-0.8倍执行
其他人员
月度考核
年度考核
其他委派人员(管理类)的考核,原则上按公司五类(后台)人员对应职级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权重公司考核占60%,所属企业考核占40%,重庆主城九区外工作的,月度和年度绩效薪酬可按标准上浮1.2倍
四类人员
考核范围
中台人员,指智能建造研发与应用中心、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市场管理中心(预算成本控制部)所属人员
部门负责人
月度考核
1、中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
2、下浮可为零,由分管领导考核审定;上浮不得超过月度预发标准的1.5倍,需由分管领导考核审批
年度考核
1、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公司主要领导年度绩效实际考核绩效薪酬*0.5)-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
2、副职按正职的0.8倍执行
其他人员
月度考核
1、参照中台相应标准
2、下浮可为零,上浮不得超过标准的3倍(上浮2.5倍(含)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定,上浮2.5倍以上的除分管领导审批外还需总经理审定)
3、审图等采取计件方式的可超3倍(仅需分管领导审定),但计算方式及标准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执行
年度考核
采取总额控制与部门考核结果浮动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即:本年部门年度可考核分配额=上年度年终人均考核分配额*本年实际人年数*(本年部门负责人综合考核评分/100分)
五类人员
考核范围
后台人员,指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党群和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监事会办公室、财务和考核分配部、法务风控部、综合服务中心所属人员、第四事业部及委派至各分、子公司、合资公司财务人员
总经理助理
月度考核
1、后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
2、下浮可为零,由总经理考核审定;上浮需公司总经理考核审批、董事长审定,且不得超过月度预发标准的1.5倍"
年度考核
总经理助理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公司主要领导年度绩效实际考核绩效薪酬*0.7)-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
部门负责人
月度考核
1、后台相应月度标准执行
2、下浮可为零,由分管领导考核审定;上浮不得超过月度预发标准的1.5倍,需由分管领导考核审批
年度考核
1、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公司主要领导年度绩效实际考核绩效薪酬*档级系数)-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标准(档级系数为0.35-0.45)
2、副职按正职的0.8倍执行
其他人员
月度考核
1、参照后台相应标准
2、下浮可为零,上浮不得超过标准的3倍,均由分管领导审定
年度考核
采取总额控制与公司效益增减浮动挂钩的方式,即:本年部门年度可考核分配额=上年度年终人均考核分配额*本年实际人年数*【1+(本年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较上年度增减百分比*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