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的因素不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已经居于领导地位,但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比重,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社会形态。其主要原因在于:
(1)从经济成分来看,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2)从阶级构成来看,与三种不同性质的经济成分相联系的中国社会阶级结构有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
(3)从阶级矛盾来看,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联系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表现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必然使中国社会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4)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社会主义因素已在经济、政治上都已居于领导地位,但非社会主义因素的比重还很大,所以,它还不完全属于社会主义社会,因此必须在适当的时候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