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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会计-所得税的思维导图,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当期和以后期间均不允许扣除。(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编辑于2023-07-03 08:57:11 北京市所得税
计税基础
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的取得成本-以前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已经税前扣除的金额
常考的项目
负债
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
账面价值
易混考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当期和以后期间均不允许扣除。(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a.企业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b.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c.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当期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会计利润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 ±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 ±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之间的差额 -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递延所得税=与所得税费用有关的(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所得税费用有关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1)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该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列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二)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影响到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作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其所得税影响应增加或减少所有者权益;
企业合并产生的,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应调整购买日应确认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因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按照税收法规规定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计税时不认可商誉的价值,即从税法角度,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力”);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意图”)。
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投资企业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如果变了就要确认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产生于以下情况:
(一)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二)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
□若产生暂时性差异影响利润总额,则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为所得税费用;
□若产生暂时性差异影响其他综合收益,则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
□若产生暂时性差异是由于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免税合并)形成的,则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为商誉;
□若产生暂时性差异是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差错更正形成的,则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为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特殊事项
因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税法说了以后期间也可以抵扣 所以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主要有: 1.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 3.同时包含负债及权益成分的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4.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等。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前损益(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商誉 所得税费用
除上述情况以外(比如,购买日后超过12个月、或在购买日不存在相关情况但购买日以后出现新的情况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预期能够实现),如果符合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费用),不得调整商誉金额。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与股份支付相关
(新增)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对于附有业绩条件或服务条件的股权激励计划:
□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的成本费用在等待期内不得税前抵扣
□待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时→方可抵扣,可抵扣的金额为→实际行权时的股票公允价值与激励对象支付的行权金额之间的差额。
此外,如果预计未来期间可抵扣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超出部分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相关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