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财水险重案管理办法
财水险重案管理办法的思维导图,是为进一步加强财水险重案的过程管理,实现专业主导、有效协同、前后链接、总分联动作业,提高重案处理质量,明晰各环节操作办法,避免处理过程脱节,特制定本办法。
编辑于2023-07-11 14:28:49 广东财水险重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财水险重案的过程管理,实现专业主导、有效协同、前后链接、总分联动作业,提高重案处理质量,明晰各环节操作办法,避免处理过程脱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二条 重案定义
重案是指估损金额超过保险公司各省级机构最高审批权限的案件,保险公估聘请需要招标的案件,估损金额超过各分公司阶段性报告或者公估报告权限的案件,客户要求总公司关注并经中心认定确需关注的案件,机构申请合议的案件。
第三条 重案报备管理
1、估损金额超过1000万的案件,机构需向团客中心报备案件情况及招标信息。
2、估损金额超过1个亿的案件,机构需向团客中心、分管总、总经理和董事长报备案件情况及招标信息。
3、估损金额超过5000万的案件,机构需向团客中心和分管总报备案件情况及招标信息。
4、非属地机构跨区域参与重案投标或公估的须向团客中心报备相关情况,与属地机构产生竞争的,由团客中心协调合理的合作方式。
5、客户要求总公司关注的案件需向团客中心报备。
第四条 重案投标管理
1、机构获知案件出险信息后,确认需要招标的,应当尽其所能获取案件公估的投标资格。
2、投标服务方案的制作及管理
1).服务方案要求按照总公司的方案模板制作完成,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招标信息中评分项目的详细描述,案件处理中须解决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等等,只要是利于投标的信息,制作人可以增加模板中没有项目。
2).服务方案制作完成后提交总公司审核,估损金额1000万以内的提交团客中心技术总监审核。1000万-5000万的审核流程为技术总监到中心主任。5000万以上的审核对流程为技术总监到中心主任到分管总。
3).估损金额超过5000万的由中心协助展业分公司(一般为保险人属地的分公司)参与案件投标工作。
4).服务方案审核发现有问题的由审核人与制作人沟通后出具整改意见,方案制作人须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方案修正。
3、述标
1.述标前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针对客户有可能关注的议题准备充分的答疑方案,做好述标预演排练工作。
2.机构务必正视投标的重要性,述标队伍须由机构负责人带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负责人、条线经理,主办公估师、技术总监、技术专家等。
3.述标人应为述标队伍中最具述标水平的人,不以职务高低决定。
4、投标的奖励与处罚
1.奖励
重案投标中标后,每个案件根据估损金额的大小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对象为投标小组。
2.处罚
投标文件或程序出现严重失误,主要指技术方案遗漏、报价遗漏、资格文件遗漏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的其他内容、封标、递交标书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投标失败,根据业务合作产生的影响,结合实际情况可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留职察看等处罚。
第五条 重案流程管理
重案分为常规重案和特殊重案
常规重案是指估损金额在5000万以下,机构有较强的案件处理能力,无需总公司参与指导处理就能独立完成赔案的案件。
常规重案的处理流程
A、由一家机构独立作业的,按以下流程完成。
1、委托:(1)系统报备中心对应技术总监,超3000万提醒总公估师,超5000万至中心主任、分管总,超亿至总经理、董事长;(2)部门经理与公司技术总监电话沟通案情、主办(工作小组)、基本公估思路;(3)公司技术总监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合议、继续跟踪。
2、跟踪:(1)公司技术总监针对需要跟踪的案件,及时跟踪案件查勘情况;(2)公司技术总监审批初报/中报;(3)公司技术总监针对需要跟踪的案件,及时跟踪案件沟通情况。
3、结案:公司技术总监审核/审批终报。
B、由多家机构配合作业的,由团客中心协调合理的合作方式后,流程同一家机构独立作业一样。
特殊重案是指估损金额在5000万以下且机构无较强案件处理能力或者估损金额5000万以上,由总公司介入指导处理的案件。
认定为特殊重案的案件,中心需24h内组织安排,并报总公司同意,成立案件服务组,以服务组形式管理重案,服务组应设立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
A、由一家机构独立作业的,按以下流程完成。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应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原则上组长由财水险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中心主任或中心指定人员、展业分公司负责人/财水险负责人、作业分公司负责人/财水险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统筹案件服务组的各项工作。组员协助组长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参与领导小组相关会议。
2.执行小组
执行小组应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技术总监若干名,组员若干名。原则上组长由中心主任或展业分公司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中心指定人员、展业分公司财水险负责人、作业分公司财水险负责人担任,技术总监由公司技术总监或分公司技术总监担任,组员由参与项目其他人员担任。
执行小组组长负责执行领导小组意见,向领导小组汇报日常工作,负责公估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现场工作安排、作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案件各方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执行小组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执行领导小组意见,负责现场人员安排以及相关沟通协调工作。
组员负责按照执行小组要求,落实具体工作。
技术总监负责案件专业技术的指导、案件品质的管控等工作。
B、由多家机构配合作业的,按照以下流程完成。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应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原则上组长由财水险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中心主任或中心指定人员、展业分公司负责人/财水险负责人、作业分公司负责人/财水险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统筹案件服务组的各项工作。组员协助组长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参与领导小组相关会议。
2.执行小组
执行小组应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技术总监若干名,组员若干名。原则上组长由中心主任或展业分公司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中心指定人员、展业分公司财水险负责人、作业分公司财水险负责人担任,技术总监由公司技术总监或分公司技术总监担任,组员由参与项目其他人员担任。
执行小组组长负责执行领导小组意见,向领导小组汇报日常工作,负责公估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现场工作安排、作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案件各方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执行小组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执行领导小组意见,负责现场人员安排以及相关沟通协调工作。
组员负责按照执行小组要求,落实具体工作。
技术总监负责案件专业技术的指导、案件品质的管控等工作。
第六条 重案工作要求
1.立案要求
展业分公司与作业分公司为同一分公司时,案件立案在分公司。涉及多分公司共同参与时,案件立案在中心,中心发协办至各参与分公司。
2.公估费收入划分原则
分公司人员差旅费按分公司管理要求报销至协办任务,总公司人员差旅费报销至总公司,后勤保障费用由现场总指挥确认,报销至总公司。案件最终收入的分配方案按照公估流程中各工作节点的各分公司人员的参与度及贡献度,由领导小组合议制定。
3.公估费打折报备管理
保险公司对重案公估费打折支付的,机构一律向团客中心报备,存在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由机构负责人承担相关的管理责任。
4.涉及多机构、多人员协同作业,所有人员务必以服务客户、树立品牌为宗旨,按照要求展开各项工作,做到避免内耗,加强协同,实现多赢,保证顺利结案。
5.现场指挥部需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要求每日召开现场总结会,做好每日工作日志汇总汇报工作,在案件处理关键节点需申请公司合议会。现场成员需每日完成当日查勘记录的整理及个人公估日志上报。
6.各类方案、进展报告及相关说明文件必须经现场技术总监审核确认后,方可对外汇报、发送。
7.现场工作期间,所有成员不得擅自离开,确需离开须报现场总指挥同意方可离开,同时所有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8.案件结案后,需按照《关于加强财水险大客户大项目业务总结的通知》相关要求,召开案件总结会。
9. 财水险中心每月由对应跟踪重案的公司技术总监或总公估师梳理总公司级重案情况,形成会议纪要留存。
第三章 附议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原《财水险重案管理办法(2021版)》自发文之日起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团体客户业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