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3CPA会计002 第二章-存货
2023CPA会计--第二章-存货,如存货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编辑于2023-07-17 21:00:28第二章 存货
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 存货的定义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包括
原材料
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
委托代销商品
易混辨析
属于存货的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
代制品和代修品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 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即企业加工或修理产品发生的材料、人工费等作为受托企业的存货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商品
不属于存货的项目
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
计入工程物资
受托代销商品
【拓展】受托代销商品VS受托代销商品款
企业作为受托方,收到其他企业委托代销的商品,如果未获得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则不属于受托方的存货
但为了加强受托方对委托代销商品的管理和控制,会计上要求受托方对受托代销商品进行会计核算
在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时,按约定的价格, 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资产科目), 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负债科目)
受托方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存货”项目包括“受托代销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 同时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的期末余额,以避免受托方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虚增的问题
企业为广告营销等活动购入的材料
计入销售费用
二、 存货的初始计量
外购存货的成本【价税费】
【价】购买价款,不包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仅限税额
【税】进口关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合理损耗
定位
运输途中,因商品性质、自然条件及技术设备等因素所发生的自然的或不可避免的损耗【例:酒精的挥发、沙子的自然散落等】
处理方法
【单位成本上升】 不会影响存货总成本,但材料按照实际数量入库,结果造成存货单位成本上升
非合理损耗
【单位成本不变】不计入存货成本,需要从总成本中扣除
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料工费】
【料】直接材料
原材料
【工】直接人工
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费】相关税费
制造费用
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 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车间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消费税 (多用于委托加工业务中)
其他方式取得存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
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差额)
不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费用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例:超定额废品损失、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
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则应计入存货成本
例:陈酿酒或窖藏酒的仓储费用
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发生的
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
计入存货成本
一般产品的设计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节 发出存货的计量
一、 计量方法
1. 个别计价法
2. 先进先出法
3.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 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 个别计价法
1. 个别计价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三、 先进先出法
1. 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2.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 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物价下降时,与之相反
四、 移动加权平均法
1.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2.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的存货单位成本
3.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4. 优点: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存货成本的结存情况,计算出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
5. 缺点: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位成本,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五、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1. 优点: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
2. 缺点: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第三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一、 计量原则
1.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账面余额)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
无会计处理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该科目为存货的备抵科目】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
1. 估计售价的确认
(1) 有合同
1||| 合同数量≥持有数量
合同价格
2||| 合同数量<持有数量
I. 合同部分
合同价格
II. 超出部分
市场价
(2) 无合同
市场价
2. 原则
(1)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这里的销售费用不仅包括销售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增量成本, 还包括企业将在销售存货过程中必须发生的、除增量成本以外的其他成本, 如销售门店生的水电、摊销等费用
产成品贬值,材料才可能计提减值准备;产成品未贬值,材料不提减值准备
(3)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销
3. 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考虑因素
(1) 【确凿证据】 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和成本有直接影响的确凿证据
【例】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与企业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2) 【持有存货的目的】 直接出售的存货与需要经过进一步加工出售的存货,两者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不同的
(3)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 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是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应予以考虑
三、 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1. 减值 【存在情况之一】
(1) 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 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 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 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 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2. 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的情形 【口诀:霉烂变质无价值】
(1) 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 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 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 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 存货减值的计提、转回和结转
1. 计提
(1)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
(2)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 转回
(1)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 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2)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 结转
(1) 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营业成本; 企业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2)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第四节 存货的清查盘点
一、 盘盈
批准前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重置成本】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 盘亏
计量收发差错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批准后
借:银行存款(残料变现) 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应收的赔款) 管理费用(差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管理不善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批准后
借:银行存款(残料变现) 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应收的赔款) 管理费用(差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自然灾害等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批准后
借:银行存款(残料变现) 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应收的赔款) 营业外支出(差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