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级会计-经济法 C3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经济法 C3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编辑于2020-05-02 09:46:45《职场真话》读书笔记,《职场真话》通过对话的形式,陈舒扬与人才发展专家薛毅然针对当代年轻人面临的种种职业发展困境、选择与应对方式进行了梳理。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包括:探讨了职业理想与实际工作之间的差距,以及如何在现实中找到平衡。分析了职业兴趣与职业选择之间的关系,以及内驱力在职场发展中的重要性。
有超强学习力的人,越活越轻松!这是一篇关于学习方法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用!让我们携手共同进步吧~
这是一篇关于《起床后的黄金1小时》 的读书笔记,学会调整起床方式和效率、将计划当成早晨的固定习惯,能让你的早晨更有意义。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职场真话》读书笔记,《职场真话》通过对话的形式,陈舒扬与人才发展专家薛毅然针对当代年轻人面临的种种职业发展困境、选择与应对方式进行了梳理。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包括:探讨了职业理想与实际工作之间的差距,以及如何在现实中找到平衡。分析了职业兴趣与职业选择之间的关系,以及内驱力在职场发展中的重要性。
有超强学习力的人,越活越轻松!这是一篇关于学习方法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用!让我们携手共同进步吧~
这是一篇关于《起床后的黄金1小时》 的读书笔记,学会调整起床方式和效率、将计划当成早晨的固定习惯,能让你的早晨更有意义。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 C3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和它的合伙人
基本特征
无限连带
企业债务清偿与个人债务清偿
企业债务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不足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企业财产与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不得“代位”,不得“抵消”
2.可以“收益”,可以“强制”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先通知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可优先购买 合伙人不购买又不同意的,法院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或削减份额
合伙企业的财产
构成
①合伙人的出资【认缴】
②收益
③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接受赠与的财产)
独立性
独立于合伙人
完整性
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财产份额的转让与出质
份额转让
对内
“通知”其他合伙人
对外
约定→一致同意
看规定,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份额出质
须一致同意
未经同意,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和事务执行
设立
合伙人
2人以上
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企业
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上市公司
三国一市
合伙协议
全体协商一致,书面订立
修改或补充协议的,先看约定,再一致同意
出资
方式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劳务
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评估作价
劳务出资(协商确定)
其他出资(协商确定或机构评估)
事务执行
执行的形式
(1)全体共同执行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
事项(约定→一致同意)
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记忆tip: 名范地不动产,知产担保外人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权利与义务
权利
(2016年简答题) 平等权利--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对外代表权--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监督权--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 知情权-- 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异议权-- 合伙人分別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撤销权-- 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决议执行事务,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平等权利
对外代表权
监督权
知情权
异议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提异议
提异议时,暂停执行。有争议的,按决议办法作出决定
不按规定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
义务
执行人
“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全体合伙人
竞业禁止
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有规定的或全体同意的除外
决议办法
法律有规定的按规定
没有规定
按合伙协议
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
损益分配
(约定→协商→实缴→平均)
(法定“不得”)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程序
约定→一致同意
责任
对外
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对内
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重大变故的处理
入伙
约定→一致同意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
自愿退伙
协议退伙
前提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
情形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通知退伙
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②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③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法定退伙
当然退伙
情形
①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④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⑥普通合伙人被认定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经同意可转为有限合伙人
tips:客观原因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 ①普通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转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未能一致同意,退伙 ②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只认钱不看人】
除名退伙
情形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tips:自己作
除名决议:①恶意事由;②一致同意;③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
有异议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
退伙效力
继承or退伙结算
约定或一致同意,继承之日起取得合伙人资格
没有取得合伙人资格,赢退还财产份额
退伙结算规则
按退伙时,结算份额
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散与清算
解散事由
“不想干、不让干、干不了
清算人
自行清算
全体合伙人或过半数同意指定(15日内)
指定清算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总结

财产清偿顺序
清算费用
职工工资
社保费用
法定补偿金
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债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相结合
对外
“重大过失”→无限责任,其他→以财产份额有限责任
对内
执业活动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之处
特殊领域
标明“特殊普通合伙”
单独立户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
设立
合伙人
2-50
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三国一市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全是有限的,应解散;仅普通的,转普通合伙企业
运营
合伙事务执行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必背这话,下列案例必须知道】
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③参与选择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tips: 入退提议会计所,获报查账诉担保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利润分配
如有约定,可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交易与竞业行为
交易
普通合伙人
约定→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
约定→√
竞业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约定→√
财产份额
对外转让
普通合伙人
约定→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
提前30日“通知”
出质
普通合伙人
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
约定→√
强制执行
通知全体合伙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有限合伙企业重大变故的处理
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民事能力,不必退伙
入伙与退伙
入伙
普通合伙人
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
对入伙前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
普通合伙人
对退货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
对退伙前的债务,以其退伙时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转变
转变程序
约定→一致同意
责任
有→普
无限连带
普→有
无限+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