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二章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2
第二章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2的思维导图,货币市场金融工具一般具有期限短、流动性强、对利率敏感等特点,具有“准货币”特性。主要目的是保持资金流动性,一方面满足资金需求者的短期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为资金充裕者的闲置资金提供短期盈利机会。
编辑于2023-09-01 10:31:22 河南第十五章 政府预算3-5的思维导图,政府预算是财政运行的基本原则,是有关政府预算活动的各种法规制度,是纳税人及其国家权力机关控制财政活动的机制。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制度的核心,是财政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预算制度,一般是通过“预算法”的形式予以确定。
第十三章 财政收入1的思维导图,国债是指一国中央政府为主题,依据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取得的资金来源,是一种有偿形式的、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
第十三章 财政收入的思维导图,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试试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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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政府预算3-5的思维导图,政府预算是财政运行的基本原则,是有关政府预算活动的各种法规制度,是纳税人及其国家权力机关控制财政活动的机制。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制度的核心,是财政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预算制度,一般是通过“预算法”的形式予以确定。
第十三章 财政收入1的思维导图,国债是指一国中央政府为主题,依据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取得的资金来源,是一种有偿形式的、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
第十三章 财政收入的思维导图,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试试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
第二章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第二节 货币市场及其工具
货币市场及其构成
货币市场金融工具一般具有期限短、流动性强、对利率敏感等特点,具有“准货币”特性。主要目的是保持资金流动性,一方面满足资金需求者的短期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为资金充裕者的闲置资金提供短期盈利机会
是专门服务于短期资金融通的金融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
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或经过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头寸调节、融通的市场
特点
期限短
参与者广泛
信用拆借
功能
调剂金融机构间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同业拆借市场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进行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
同业拆借市场可及时反映资金供求变化及货币市场的利率变化
回购协议市场
又称证券购回协议市场,是指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市场,市场活动由正回购、逆回购组成
回购协议是指资金融入方在出售或出质证券的同时,和资金融出方签订的、在一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购回所出售或出质证券的协议
标的物主要是国债等政府债券或其他可质押债券,也可以是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金融工具
重要作用
回购交易增加了证券的运用途径和闲置资金的灵活性
回购协议是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重要工具
回购交易有助于降低交易者的交易成本
发展回购协议市场有助于推动银行间同业拆借行为规范化,提高货币市场活跃度及证券的流动性
商业票据市场
商业票据是公司为筹措资金,以贴现的方式出售给投资者的一种短期无担保的信用凭证
一般来说,商业票据的发行期限较短,面额较大,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方式灵活等特点
商业票据的发行一般采用贴现方式,其发行价格为
发行价格=票面金额-贴现金额
贴现金额=票面金额*年贴现率*期限/360
银行承兑汇票市场
是商业票据的一种,由银行作为汇票的承兑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成为银行承兑汇票,以此来交易的市场就是银行承兑汇票市场
一级市场(发行市场),主要涉及汇票的出票和承兑行为
二级市场(流通市场),主要涉及汇票的贴现和再贴现过程
特点
安全性高
流动性强
灵活性强
短期政府债券市场
是指国家政府部门为满足短期资金需求而发行的一种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权凭证,狭义的是短期政府主要是指一年以内到期的国债,广义的短期政府债券还包括地方政府及政府代理机构发行的债券
是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几乎不存在违约风险,同时免缴所得税,这也是吸引投资者的一个重大因素
它也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一种可操作的工具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
是银行发行的有固定面额、可流通转让的定期存款凭证,产生于美国,由花旗银行首先推出
具有以下特点
传统定期存单记名且不可流通转让,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不记名且可在市场上流通并转让
传统定期存单的金额是不固定的,由存款人意愿决定,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一般面额固定且较大
传统定期存单可提前支取,但会损失一些利息收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不可提前支取,只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
定期存单依照期限长短有不同的固定利率,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利率既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一般高于同期限的传统定期存款利率
我国的货币市场及其工具
同业拆借市场
始于20世纪80年代
1984年10月,国家对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允许各专业银行互相拆借资金
1993年前后,金融机构之间出现了拆借混乱局面
1996年1月3日,经过中国人民银行长时间的筹备,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正式建立
1998年10月,保险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
1999年8月,证券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
2002年6月,中国外汇交易市场开始为金融机构办理外币拆借业务,统一的国内外币同业拆借市场正式启动
200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规定16类金融机构可以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1年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1天、7天、14天、21天、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6个月、9个月、1年期等品种计算和公布加权平均利率
回购协议市场
从1991年开始国债回购
自1993年起,回购协议市场成为一个重要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
1997年6月前,债券回购主要集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年起,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可以进入这一市场参与回购交易
我国回购协议市场已经成为市场参与者进行短期融资、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场所,也是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实现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平台
银行间回购利率也已经成为货币市场资金价格的重要指标,为货币政策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回购分类
质押式回购
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证券为权利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证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接触出质证券质权的融资性为。质押式回购的期限为1-365天
买断式回购
是指证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证券卖给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证券的交易行为,买断式回购期限为1-365天
两者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
对于质押式回购,融券方(逆回购方)不拥有质押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回购期内无权对标的物进行处置
对于买断式回购,在回购期内,融券方(逆回购方)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
除银行间债券市场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提供质押式回购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国债逆回购参与回购协议市场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的标准期限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等
商业票据市场
主要包括
支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制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分类
银行汇票
是汇款人将款项交给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由指定银行办理转账或向指定银行兑取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于一定时间内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书面凭证
商业汇票也可由付款人或承兑申请情人签发,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支付款项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的商业汇票业务在上海产生
2000年11月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国在上海开班了内地第一家专业化票据经营机构—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标志着我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进入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的新阶段
2016年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上海票据交易所正式开业。该交易所具备票据报价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信息服务等功能,承担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再贴现等政策只能,是我国票据领域的登记托管中心、业务交易中心、创新发展中心、风险防控中心、数据分析中心、信息服务中心。该交易所的设立,提高了票据市场的安全性、透明度和交易效率,激发了票据市场获利,有利于更好的防范票据业务风险
2022年11月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贴现、贴现前的背书、质押、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应当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办理
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最高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总资产的15%,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吸收存款规模的10%。银行承兑汇票应当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
商业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应当与真实交易的履行期限相匹配,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6个月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定职责对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风险控制和信用披露进行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再贴现进行监督管理
短期融资券市场
1987年,为了支持企业的发展,拓宽企业合理的资金融通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以文件形式肯定了各地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做法
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呢》,为我国非金融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我国货币市场又增添了一个高效的货币市场工具
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最长期限不超365天
特点
发行主体是企业法人,因此短期融资券具有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融资功能
具有债券性质,是发行企业的一项负债,必须还本付息
限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因此对货币市场体系具有一定结构调整作用
期限较短,本质上是一种融资性商业票据,对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管理意义较为重大
2008年4月15日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券融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开始试行(《短期融资债券管理办法》同时终止作废),该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纳入改办法管理
2010年12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了一款新型短期直接债务融资产品—超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属于货币市场工具范畴,具有信用披露简洁、注册效率高、发行方式高效、资金使用灵活等特点,满足了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202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规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和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货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业存单市场
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此后,中国银行、建行、开发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分别发行兽皮同业存单产品,并陆续开展二级市场交易,初步建立了同业存单双边报价做市制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同业存单期限不超过1年
特点
投资和交易主体均为银行间市场成员
发行主体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和交易对象包括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类产品等
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同业存单的发行价格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可按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计息,并参考同期限shibor定价
发行方式标准化、透明化
同业存单发行采取电子化方式,在银行间市场上公开或定向发行
年度发行计划、发行公告等相关信息均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官方网站予以披露
具有较好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同业存单的退出
公开发行的同业存单可进行交易流通,并作为回购交易标的物
同业存单的推出
有利于进一步拓宽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
有利于提高同业业务定价透明度,引导和规范同业业务发展,促进银行间市场平稳运行
有利于扩大shibor运用的市场基础,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