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建设期间:
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
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
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3.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所建工程成本
4.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计入在建工程项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