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老钟-自然人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开始
始于出生:出生证明-户籍登记有效证件-证据
胎儿自受胎之日享有民事权利(只权利没义务)(法定解除条件 要活着出生)
终止
生理死亡
认定:死亡终止:死亡证明-户籍登记有效证件-证据
推定
继承关系:没有继承人先死-长辈-同辈同时死互不继承
人寿保险:保险金属于遗产的三个:没受益人;受益人先死;受益人放弃
一起出事的 受益人先死
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判决作出之日/意外发生之日(拟制主义)
并没死的不影响期间实施行为效力,抵触的,以实际实施的为准
死者权益保护
死者近亲属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有顺序限制主张。一二顺位)
违反公德,公共利益,造成精神损害/侵害英雄烈士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
18/16-18很能干
限制
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事先同意/事后追认/实施代理
有效的:纯获利益/和自己状况相适应(含有被授予委托代理权)
无效的:不能单独实施的单多方法律行为(合伙 公司 捐赠 遗嘱 免除债务 )
效力待定:不能单独订立的合同
无能力
8以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未成年(精神病+未成年=未成年)
纯获利益行为也无效
监护
职责
最有利于监护人原则 充分尊重和最大尊重
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无过错的代替责任+不履行或者侵害权益的担责
类型
法定监护
未成年: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同意的个人组织-村居委会民政部门
无能和限制人:配偶-父母子女-同意的个人组织-村居委会民政部门
协议的法定监护
不用按照顺序的法定监护
指定监护
有争议+不能协商
村居委会民政部门指定-不服申请法院/直接让法院指定
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可临时监护
委托监护人不转移监护责任
遗嘱监护
只可以是有监护权的父母给子女找,符合遗嘱形式,以最后行使监护权人为准
意定监护(老年人年老协议)
终止
三情形:严重损害身心健康/怠于活着无法履行+拒绝别人履行导致危困状态/严重侵害合法权益
抚养费等依然要负担
恢复:只限于父母子女间+不是故意犯罪+悔改+尊重意愿—-视情况恢复监护人资格
终止
有能力了/丧失能力/其中人死了
父母子女关系
婚生子女
推定:存续期间+受胎/出生
否定是老爸
一方有证据了,另一方不肯鉴定,推定成立
拟制:存续期间+一致同意+人工受精/试管(不管啥时候出生/中途是否想流掉)(十月怀胎的必是妻子)
代孕者为母,精子捐献者为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的要个生活费和教育费)
私生子/未婚生子/可撤销、无效婚生
准正(结婚了/法院宣告)+认领(自愿说是我儿子/强制)
养子女
单方父母(和生父母关系自然消除)
撤销了自动恢复亲生的关系(已成年的协商恢复)
继子女
一起共同生活并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双重父母关系(可以两个都继承)
离婚了+继方不同意继续抚养—拟制血亲关系消除
亲生死—已经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当然消除
宣告死亡和失踪
宣告失踪
2年/战争结束之日/下落不明之日起,利害关系人申请
应当公告3个月
法律效果
财产管理人: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法院指定
可以变更,故意和重大过失才担责
重新出现
撤销宣告;财产保管人移交并报告
宣告死亡
4年/下落不明2年/意外事件不能证明生存
公告1年,意外事件例外3个月
利害关系人申请,不受顺序限制,申请死亡+失踪=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法律效果:财产成为遗产,婚姻关系自动消灭,实际没死的不影响行为效力
宣告撤销
通过继承取得的财物返还/适当补偿(其他关系取得财产的没有返还义务)
婚姻自行恢复(再婚的/向机关声明不愿意除外);收养关系还是不变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宣告死亡的,返还原物+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