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刑法总则知识点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刑法总则知识点第五章-犯罪客体。
刑法总则知识点第三章-刑法的效力,包含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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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犯罪概念
含义
对犯罪特征的概括和抽象,旨在从一般意义上解决“什么是犯罪”的问题。在刑法犯罪理论体系中居于基础和核心的地位。
类型
犯罪的形式概念
也称形式意义的犯罪概念,是指仅基于法律特征而给犯罪下定义,至于法律为何将诸如此类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则不予涉及
意义
罪刑法定主义的重要体现,反对封建主义罪行擅断的产物
犯罪的实质概念
也称实质意义的犯罪概念,是指不涉及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从犯罪现象的本质上给犯罪下定义,借此揭示一种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内在原因
与形式概念的区别
实质意义的犯罪概念注重的是刑事立法中应当如何设置犯罪
这种犯罪概念的表述是与统治阶级的犯罪观和刑事责任关紧密联系的
犯罪的混合概念
既强调犯罪的实质概念,亦注重犯罪的形式概念,以同时揭示犯罪的本质特征和法律特征的概念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
定义
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处刑法处罚的行为
揭示了犯罪对各种社会关系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之本质特征
强调了犯罪所具有的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这一法律特征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三特征说
严重社会危害性
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
社会危害性是否达到严重程度,是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根本性区别
影响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因素
行为侵犯的客体,即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社会关系
行为的手段、后果以及时间、地点
行为人的情况及其主观因素
成年or未成年
故意or过失or意外
事前预谋or临时起意
动机、目的是否卑劣
初犯、偶犯or累犯、惯犯
刑事违法性
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犯罪的刑事违法刑事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统一
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不应受刑法惩罚和不需要刑罚惩罚的区别
不应受刑法惩罚
行为人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
不需要受刑法惩罚
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本应受刑法惩罚,但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而免于刑法惩罚
任何犯罪都必然具备这三个基本特征
将犯罪与非罪区别开来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理论的主要模式
三阶层构成要件理论
以德日为代表
主张犯罪由构成要件的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构成,三要件之间具有递进的阶层逻辑结构
双层次犯罪成立理论
英美法系刑法学中的犯罪构成体系
由两个层次构成
犯罪本体要件
责任充足要件
耦合式犯罪构成理论
苏俄犯罪构成理论
主张将主客观相结合的犯罪构成理论作为认定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
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
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
犯罪构成四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
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特征
法定性
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犯罪构成要件,必须由我国刑法加以规定
直接彰显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危害性
犯罪构成是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
考察某一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并构成犯罪,只需看他是否具备符合该罪犯罪构成的事实
统一性
犯罪构成是诸多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根据我国刑法,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分类
犯罪构成要件组成的繁简程度
单纯的犯罪构成
刑法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诸要件之各种要素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
混合的犯罪构成
刑法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诸要件中存在要素复合或择一而定的犯罪构成
复合的犯罪构成
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某一要件包含数个要素的犯罪构成
包含数个危害行为的犯罪构成
包含数个犯罪对象或行为对象的犯罪构成
包含两种罪过形式的犯罪构成
择一的犯罪构成
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诸要件要素中有可供选择余地的犯罪构成
同质的择一犯罪构成
几个可供选择的要件要素具有相同的性质
不同质的择一犯罪构成
可供选择的要件要素不具有相同性质的情况
区别
复合的犯罪构成要求成立犯罪需要复合或相加的要素齐备
择一的犯罪构成只要行为具有可供选择的要素中的一种就可以成立犯罪,但是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要素的,也只成立一罪
犯罪构成类型所依赖的犯罪形态是否典型
基本的犯罪构成
刑法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单独犯的既遂状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由刑法分则直接规定
修正的犯罪构成
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为适应犯罪行为的各种不同犯罪形态,而对基本的犯罪构成加以某些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
刑法总则中以通则的形式规定
犯罪行为危害程度的大小
普通的犯罪构成
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加重的犯罪构成
以普通的犯罪构成为基础,由于具有较重社会危害程度的情节,而从普通的犯罪构成中分化出来的犯罪构成
减轻的犯罪构成
以普通的犯罪构成为基础,由于具有较轻社会危害程度的情节,而从普通的犯罪构成中分化出来的犯罪构成
理论意义
有利于实现和维护罪刑法定原则,防止罪行擅断
实践意义
对刑事司法实践起着特别重要的指导作用
区分罪与非罪
区分此罪与彼罪
正确的裁量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