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预防金融违法
下列思维导图共十一个章节,详细梳理预防金融违法相关知识要点。
编辑于2020-09-27 15:53:40预防金融违法
第一章 信贷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常见犯罪行为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
法条规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 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 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 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立案追诉标准 (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一是发放贷款数额在 100 万元 以上;二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 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情节轻重的认定标准:根据《全国法院审理 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1﹞8 号)等司法文件,在 违规发放贷款造成的损失认定上,造成 50—100 万元以上损失的,可 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 300—500 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 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由于《刑法》对向关系人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从重处罚。因此,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 10—30 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 “造成较大损失”;造成 50—100 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 成重大损失”
(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罪
法条规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 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 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立案追诉标准(二)》第二十七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 在 100 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 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 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 重情节的情形
(三)贷款诈骗罪
法条规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 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 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 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立案追诉标准(二)》第五十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 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 2 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
(四)受贿罪
(五)挪用公款罪
(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七)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
风险提示
(一)授信叙做须依法合规
(二)提高贷款管理人员合规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强化检查监督,及时整改发现问题
(四)加大催收力度,清收不良贷款
第二章 同业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常见犯罪行为
(一)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挪用资金罪
(四)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队印章罪
(五)票据诈骗罪
(六)受贿罪
(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风险提示
(一)将同业业务操作风险纳入全面管理体系
(二)加强事前防范和事后缓释: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交易对手筛选;严格通道准入管理
(三)加强日常业务监测:对重要系统进行定期测评;应建立产品及相关业务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第三章 资产处置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常见犯罪行为
(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二)贪污罪
风险提示
(一)建立从上至下的差别授权管理制度,通过严格授权管理,防控案件风险
(二)严格审贷分离,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三)对处置业务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章 资产管理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常见犯罪行为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集资诈骗罪
(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四)高利转贷罪
风险提示
(一)抓制度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
(三)加强日常监督
第五章 信用卡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常见犯罪行为
(一)信用卡诈骗罪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风险提示
(一)对员工加强教育,切实树立合规经营意识
(二)切实落实审批端风险控制,加强流程管控
第六章 现金管理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常见犯罪行为
(一)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风险提示
(一)强化制度流程建设。
(二)加强基层网点风险管控,
(三)加强关键控制环节管理力度。
第七章 保险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常见犯罪行为
(一)保险诈骗罪
(二)诈骗罪
(三)职务侵占罪
(四)挪用资金罪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七)非法经营罪
风险提示
(一)加强审核调查力度
(二)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加强保险资金管控
(四)加强财务管理
(五)抓好人员、印章、单证等案件易发领域的管理
第八章 第三方合作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常见犯罪行为
(一)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二)挪用资金罪
(三)贪污罪
(四)受贿罪
风险提示
(一)外包业务应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
(二)对外包商的服务进行跟踪评价,防范战略风险和信誉风险
(三)建立外包应急预案,控制集中风险
(四)严格管理与第三方合作服务流程,严防内外合谋的操作性风险
第九章 金融市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一)合同诈骗罪
(二)职务侵占罪
(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四)挪用资金罪
(五)贪污罪
(六)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七)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第十章 洗钱和恐怖融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常见犯罪行为
(一)洗钱罪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子主题
(一)知敬畏、守底线,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监管及我行相关制度规定
(二)勤勉尽责、主动担当,积极履行反洗钱职责
子主题
第十一章 信息科技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常见犯罪行为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子主题
(一)针对征信管理部分:1.加强征信查询管理;2.定期抽查征信查询授权书;3.定期开展合法合规查询使用征信的培训;4.要求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如个人贷款岗位工作人员、信用卡审批岗位工作人员等签署个人客户信息保密承诺书。
(二)针对个人客户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信息、贷款信息等:1.要严格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我行制度规定;2.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接触客户信息人员保护消费者信息的意识和能力;3.在开展业务或者其他合法渠道获取、加工和存储信息时,合理设置机构与员工的权限控制,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切实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4.定期开展部门、机构个人信息保护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