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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实务) 第二章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编辑于2020-10-20 16:20:59第二章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
第一节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考点一】塔式起重机的常见种类
(1)按回转方式分类可分为: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和下回转式塔式起重机。
下回转式塔式起重机塔身结构比较轻便,回转机构装设于下部,塔身可以转动,一般采用整体拖运、自行架设方式,拆装容易、转场快。
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不回转,回转部分装在上部,是目前建筑工地使用最多的一种塔式起重机。
(2)按变幅方式分类可分为: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和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
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是通过起重小车沿起重臂运行来实现变幅;
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是通过改变起重臂的仰角运动进行变幅的,幅度的改变是利用变幅卷扬机和变幅滑轮组系统来实现的。
(3)按起重臂支承方式分类可分为两类:塔头式和平头式。
(4)自身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可分为两种:外部附着式和内部爬升式(简称内爬式)。
(5)按有无行走机构分类: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类。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塔身固定不转,安装在整块混凝土基础上只适用于高层建筑施工。有行走机构的塔式起重机也叫移动式塔式起重机,可负载行驶,适用范围较广。
【考点二】塔式起重机的特点、参数、基本构造及原理
1.塔式起重机的特点
塔式起重机属于一种非连续性搬运机械,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其幅度利用率比其他类型起重机高。由于塔式起重机能靠近建筑物,其幅度利用率可达全幅度的80%,而且随着建筑物高度的增加还会急剧地减少。
2.塔式起重机的参数
塔式起重机的主参数是最大额定起重力矩,是最大额定起重量重力与其在设计确定的各种组合臂长中所能达到的最大工作幅度的乘积。此外,在使用中最大起重量、起升高度、起升速度、小车变幅速度、回转速度、慢降速度等也是常用的必要参数。
3.塔式起重机的基本构造及原理
任何一台塔式起重机可以将其分解为四个部分:金属结构、工作机构、驱动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装置。工作机构是为实现塔式起重机不同的机械运动要求而设置的各种机械部分的总称。
工作机构是为实现塔式起重机不同的机械运动要求而设置的各种机械部分的总称。
这些机构所完成的功能是:
起升机构实现物品的上升或下降;
动臂变幅机构和小车变幅机构改变吊钩的幅度位置;
回转机构使起重臂架作360°的回转,改变吊钩在工作平面内的位置;
大车运行机构使整台塔式起重机移动位置,改变其作业地点,
一般情况下其大车运行机构只适合塔高40~60m 以下使用,
移动式塔式起重机超过规定的行走高度使用时必须改装为固定附着式塔式起重机;
顶升机构使塔式起重机的上部塔身和回转部分升降,从而改变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
塔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主要由四个部件组成: 驱动装置、传动装置、制动装置和工作装置。
塔式起重机的变幅机构按变幅方式,可分为两种:小车变幅式和动臂变幅式。
塔式起重机的回转机构由两部分组成:
回转支承装置和回转驱动装置。
塔式起重机的液压顶升系统一般采用单油缸,只有被顶升部分的质量比较大时,才采用双油缸。
无论顶升油缸所处的位置如何,塔式起重机在顶升状态下都应使上部重量的重心作用在油缸轴心线上,以减少顶升过程的附加摩擦阻力。
实现这种最佳顶升状态的方法,是通过改变小车在吊臂上的位置及平衡载荷。在顶升时风力不大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考点三】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是防止误操作和违章操作,避免由误操作和违章操作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可分为:限位开关(限位器);超载荷保险器(超载断电装置);缓冲止挡装置;钢丝绳防脱装置;风速计;紧急安全开关;安全保护音响信号。
限位开关(限位器)
1、行程限位器
起升高度限位器
用以防止吊钩行程超越极限,以免碰坏起重机臂架和出现钢丝绳乱绳现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塔式起重机(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和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吊钩行程限位开关,又可再分为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和吊钩下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在施工现场一般情况下只设置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
回转限位器
用以限制塔式起重机的回转角度,防止扭断和损坏电缆。凡是不装设中央集电环的塔式起重机,均应配置回转限位器。应注意,塔式起重机的幅度限位的限制范围是1080°(即可旋转三圈),并不具备限制起重臂的回转角度的能力,而且根据塔式起重机的特性也不允许采用此种方法限制回转范围。
幅度限位器
用以使小车在到达臂架头部或臂架根端之前停车,防止小车越位事故的发生。对于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限位开关, 用以防止俯仰变幅臂架在变幅过程中,由于误操作而使臂架向上仰起过度,导致整个臂架向后翻倒事故。塔式起重机每次转移工地安装完毕投入施工之前,以及每次顶升接高或更换钢丝绳之后,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施工具体要求,对各种限位器进行调整或确认。
行走限位器
用以限制大车行走范围,防止由于大车越位行走而造成的出轨倒塔事故。大车行走限位器分别由限位开关、摇臂和滚轮等组成
2、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又称测力环,整个装置由导向滑轮、测力环及限位开关等组成。
测力环的一端固定于支座上,另一端则固定在滑轮轴的一端轴伸上。滑轮受到钢丝绳合力作用时,便将合力传给测力环。根据起升载荷的大小,滑轮所传来的力大小不同。当荷载超过额定起重量时,测力环外壳便产生变形。测力环内的金属片与测力环壳体固接,并随壳体受力变形而延伸。此时,金属片起到凸轮作用压迫触头切断起升机构的电源
3、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大都装设在塔顶结构的主弦杆上。它由调节螺母、螺钉、限位开关及变形作用放大杆等组成,其工作原理如下:塔式起重机负载时,塔顶结构主弦杆便会因负载而产生变形。当荷载过大超过额定值时,主弦杆就产生显著变形。此变形通过放大杆的作用而使螺钉压迫限位开关触头的压键,从而切断起升机构的电源。
【考点四】安装、顶升、附着和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本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所选用的塔式起重机型号及性能技术参数;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爬升工况及附着点详图;安装顺序和安全质量要求;主要安装部件的质量和吊点位置;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电源的位置;施工人员配置;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安装工艺顺序;安全装置的调试;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
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亦应制定相应的附着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按照规定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同时将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资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考点五】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准备
1.安装施工技术交底。
交底应具体且具有针对性,应有书面记录,并写明交底时间、交底人,所有接受交底的人员均应签字,不得代签;交底内容应包含:参加安装作业的人员、工种及责任,所使用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和特点,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以及防护措施。
2.检查安装场地及施工现场环境条件。
环境要求:安装现场道路必须便于进出运输车辆,有满足安装要求的平整场地堆放塔式起重机。安装用汽车起重机或履带起重机等辅助机械的施工范围内,不得有妨碍安装的构筑物、建筑物、高压线以及其他设施或设备。安装用辅助机械的站位基础必须满足吊装要求,基础下不得有空洞、墓穴、沟槽等不实结构,基础承载力必须满足要求。基坑边安装应注意边坡、坡道、地下室顶板、栈桥或屋顶上站位时的稳定性及承载力,应计算其是否符合要求;当在桩基础、格构柱基础上的混凝土承台或钢承台上安装时,必须验算桩及格构柱承载力,格构柱被挖露出地面时应及时加固处理;安装工地应具备能量足够的电源,并须配备一个专用电源箱。
3.检查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安装前应仔细检查如下可靠性: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包括辅助机具如汽车起重机,辅助工具如绳索、卡环,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无任何问题方可开始施工。
【考点六】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流程
(1)基础的制作与安装。安装前应检查塔式起重机的基础条件是否达到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应检查预埋结构件顶部的水平度。
(2)安装塔身。使用辅助安装设备(汽车起重机或履带起重机)安装标准节。
(3)安装顶升套架。使用辅助安装设备安装顶升套架,之后吊装液压系统。
(4)安装回转支承。安装回转支承和回转机构,因回转部分是安装过程中起重量最大的环节,在吊装前应核实辅助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在吊装过程中应密切观察辅助起重设备支腿的变化情况。建议在正式吊装前进行试吊装。
(5)安装塔司节和司机室。
(6)安装平衡臂。平衡臂吊装结束后应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在平衡重的安装位置安放必要的平衡重。
(7)安装塔尖。
(8)安装起重臂。起重臂安装前应在地面进行拼装,并安装变幅小车。因起重臂较长,在吊装前应选择合适的吊点位置,并将辅助起重设备停放在符合起重能力的位置。在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装检查是否平衡、辅助起重设备支车位置的情况。
(9)安装钢丝绳和电气装置。
(10)调试。
【考点七】塔式起重机的顶升
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应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在顶升操作前应检查液压系统的完好性和液压油是否变质。在顶升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液压元器件。
(1)顶升前的准备:应在顶升时起重臂的正下方准备好顶升用的标准节,并选择好配平的用的重物。
(2)顶升系统试运转:应在顶升油缸的全行程进行试运转。
(3)将待顶升的标准节安放到引进梁(或平台)上。
(4)吊起配平用的重物,调整变幅小车的位置找到平衡点(检查顶升套架靠轮的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5)根据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顶升作业。
【考点八】塔式起重机的验收
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的验收程序如下:
(1)安装单位自检。
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塔式起重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塔式起重机安装方案及交底、基础资料、金属结构、运转机构 (起升、变幅、回转、行走)、安全装置、电气系统、绳轮钩部件
(2)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需要注意的是,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
(3)资料审核。
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组织验收。
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塔式起重机联合验收。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 5)验收完成后的使用登记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考点九】塔式起重机的使用
(1)当塔式起重机的制造单位未作特殊申明时,应能在以下条件下安全正常使用:
①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②安装架设时塔式起重机顶部时距平均瞬时风速不大于12m/s,工作状态时不大于20m/s,非工作状态时风压按GB/T13752 规定。
③无易燃和/或易爆气体、粉尘等非危险场所。
④海拔高度1000m 以下。
(2)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
①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安全装置有失灵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②塔式起重机进行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起吊时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③塔式起重机起吊作业前,应按规程的要求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吊具与索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业。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不得起吊。
④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⑤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并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
⑥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⑦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宜为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吊物棱角之间应有防护措施;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得起吊。
⑧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应置于零位,并应切断总电源。移动式塔式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锁紧夹轨器。
⑨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超过30m 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佼点高度超过50m 时应配备风速仪。
⑩每班作业应做好例行保养,并应做好记录。
(4)塔式起重机的检查与维护保养要求
①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②重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留有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
③使用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维修期间应停止作业。
④修理后应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和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考点十】施工升降机的常见种类
施工升降机是平台、吊笼或其他载人、载物装置沿刚性导轨可上下行的施工机械。它可以非常方便地自行安装和拆卸,并可随着建筑物的增高而增高。
按其传动型式,分为三种:齿轮齿条式(C)、钢丝绳式(S),混合式(H)。
按导轨架型式分为:垂直式、倾斜式(Q)、曲线式(Q)三种。
按吊笼的数量分为:单笼式、双笼式两种。
按吊笼载荷种类分为: 人货两用式、货用式两种。
按工作机构的形状分为: 吊笼式、平台式两种。
按是否带对重分为: 带对重式(D)、不带对重式两种。
【考点十一】施工升降机基本构造及原理
施工升降机通常包含:吊笼、外笼、导轨架节、附墙架、传动机构、吊杆、天轮及对重装置、电缆导向装置、电控系统、超载保护器、楼层呼叫系统、自动平层系统、安全层门装置。
(1)吊笼为一种钢结构, 由安装在吊笼上的滚轮沿导轨架作上下运行。
吊笼上设置有进、出口门(即通常的单、双开吊笼门),可通过调整下门轮的位置,以确保门与两轨道之间的间隙一致。
吊笼设有安全钩(机械装置)和防冲顶装置(电气装置及机械装置),防止吊笼从导轨架脱离。
吊笼内有防坠安全器,也叫限速器,主要由外壳、制动锥鼓、离心块、弹簧和行程开关等组成。
(2)导轨架节通常称为标准节,每个导轨架节高1508mm,截面主立管中心距一般为650mm×650mm,齿条模数一般为8mm。
导轨架节之间用M24 螺栓相连组成导轨架,通过底盘与预埋基础座连接、附墙架与建筑物固定,作为吊笼上下运行的导轨。
(3)附墙架。
附墙架可在一定范围内调节某些尺寸,来满足不同附墙距离的要求。沿导轨架高度,一般每隔3 ~ 10.5m 安装一道附墙架。
(4)吊杆。
吊杆安装在吊笼顶上,在装、拆导轨架时用来起吊标准节或附墙架等零部件。吊杆可分为电动吊杆(配电动卷扬机)和手动吊杆。吊杆的额定载重量通常为200kg 或300kg。吊杆只能在用吊杆安装及拆卸作业时才能装在吊笼上,升降机正常工作时,吊杆不能装在笼顶。
(6)天轮及对重装置。
天轮和对重装置仅为带对重升降机使用
(7)电缆导向装置。
用于使接入吊笼内的供电电缆线在随吊笼上下运行时能保持在同一垂直线,不偏离固定通道,确保对吊笼正常供电。电缆导向装置可选用电缆小车、电缆滑车、电缆筒或滑触线。电缆小车又称自身轨道或电缆导向装置,安装在吊笼的下部或对面的导轨架上,随同吊笼沿导轨架作上下运行。
【考点十二】施工升降机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由各种安全开关及其他控制件组成。
在吊笼的单开门、双开门、天窗门和外笼门、检修门及层门上均设有安全开关,如任一门开启或未关闭,吊笼均不能运行;
吊笼上装有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当吊笼行至上、下终端时,可自动停车,若此时因故不停车超过安全距离,极限开关动作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制动。
在传动小车顶部还装有防冲顶限位开关。如果传动机构在升降机上方,则安装在传动机构顶上;
如果属于内置式传动机构,则安装在吊笼顶上,当吊笼运行至导轨架顶端时,限位开关动作切断电源,使吊笼不能继续向上运行。
在安全器尾端盖内设有限速保护开关,安全器动作时,通过机电连锁切断电源。对于带对重的升降机,在对重装置的钢丝绳锚点处也设置有松断绳保护开关,一旦钢丝绳断裂或松开,松断绳保护开关将切断升降机电源。
对于变频升降机,还设有减速限位开关。吊笼内配置有超载保护器。超载装置具有记忆功能,当吊笼超载时警铃报警,吊笼不能启动。
【考点十三】安装和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方案的编制要求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将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方案的编制内容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编制依据;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平面、立面图和安装作业范围平面图;施工升降机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外形尺寸和质量;辅助起重设备的种类、型号 、性能及位置安排;吊索具的配置、安装与拆卸工具及仪器;安装、拆卸步骤与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应急预案。
3.附着的要求
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安装完毕后,组织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检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然后才可正式投入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4.接高的要求
使用过程中需要接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方可投入使用。
【考点十四】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作业程序
1.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交底要求:交底应具体且具有针对性,应有书面记录,并写明交底时间、交底人,所有接受交底的人员均应签字,不得代签;对其他人员的交底也应有记录和签字;交底书应在作业前交相关部门存档备查。
交底内容:参加安装作业的人员、工种及责任,所使用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和特点,作业环境 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以及防护措施。
2.检查安装场地及施工现场环境条件
安装工地应具备能量足够的电源,并须配备一个专供升降机使用的电源箱,每个吊笼均应由一个开关控制,供电熔断器的电流参见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检查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安装前应仔细检查安装工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包括辅助机具如汽车起重机,辅助工具如绳索、卡环,安全防护用具等)的可靠性,确保无任何问题方可开始施工。
4.双笼不带对重升降机的安装程序
(1)将基础表面清扫干净后安装底盘,然后安装1 个基础节和安装2 个标准节,并将左右两吊笼下的吊笼缓冲弹簧安装到位。
(2)安装吊笼:应注意附着架间距应≤7.5m,最高一个附着架以上的悬臂高度≤9m。
(3)左右吊笼电机分别带电试运行。
要求升降机启制动平稳,无异常声音。齿轮与齿条的啃合间隙应保证0.2~0.5mm。导轮与齿条背面的间隙为0.5mm。各个滚轮与标准节立管的间隙为0.5mm。
(4)安装调试。
5.施工升降机的接高
接高前检查:检查吊装用辅具和安装工具是否齐全。检查防冲顶开关是否正常。采用升降机自备的吊杆安装,则应检查吊杆及与吊杆配套的标准节专用吊具是否完好。标准节不应有明显变形或严重锈蚀,焊缝不应有明显缺陷,立管、齿条等不应严重磨损。
6.施工升降机附着的安装
(1)附着前检查:吊装用辅具和安装工具是否齐全。
(2)附着程序: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附墙架有多种型号,可按照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对应型号的附墙架。
7.施工升降机的验收
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程序如下:
(1)安装单位自检。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施工升降机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施工升降机安装方案及交底、基础资料、金属结构、运转机构、安全装置、电气系统、绳轮钩部件。
(2)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需要注意的是,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
(3)资料审核。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组织验收。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升降机联合验收。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8.验收完成后的使用登记
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考点十五】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使用
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 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楼层平台安全防护门必须向内开启设计,乘坐人员卸货后必须插好安全防护门。乘坐人员不得在梯笼行过程中将手指或杂物从梯笼门缝隙伸到外边。安全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梯笼。
【考点十六】物料提升机
物料提升机是指起重量在2000kg 以下,以卷扬机为动力,以底架、立柱及天梁为架体,以钢丝绳为传动,以吊笼(吊篮)为工作装置,在架体上装设滑轮、导轨、导靴、吊笼、安全装置等和卷扬机配套构成的完整的垂直运输体系。
根据物料提升机的结构形式的不同,可以分成龙门架式和井架式两大类;
根据驱动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两类:卷扬式和曳引式。
根据高度不同,也可以分为高架体和低架体。
高架体:高度在30m 以上的物料提升机称为高架提升机。
低架体:高度在30m 以下的物料提升机称为低架提升机。
物料提升机主要由吊笼、架体、提升与传动机构、附着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器控制装置组成。
吊笼(吊篮)是装载物料沿提升机导轨作上下运行的部件。吊笼(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0cm 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卷扬机是物料提升机主要的提升机构。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所用卷扬机应符合《建筑卷扬机(GB/T1955)的规定,并且能够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在选用卷扬机时,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
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宜设置1 组,附墙后立柱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宜大于6m。
高架物料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提升机高度在20m(含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 组(4-8 根);提升机高度在20-30m 时不少于2 组;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应以45°~60°为宜。
【考点十七】物料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
1.安全停靠装置。
当吊笼停靠在某一层时,能使吊笼稳妥地支靠在架体上的装置。防止因钢丝绳突然断裂或卷扬机抱闸失灵时吊篮坠落。当吊笼装载125%额定载重量,运行至各楼层位置装卸荷载时,停靠装置应能将吊笼可靠定位。
2.断绳保护装置。
吊笼装载额定载重量,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地把吊笼刹制在导轨上,最大制动滑落距离应不大于1m,并且不应对结构件造成永久性损坏。
3.载重量限制装置。
当提升机吊笼内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90%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当吊笼内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100%〜110%时,应切断提升机工作电源。
4.上极限限位器。
上极限限位器应安装在吊笼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笼的越程(指从吊笼的最高位置到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
5.下极限限位器。
下极限限位器应能在吊笼碰到缓冲装置之前动作。当吊笼下降至下限位时,限位器应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笼停止下降。
6.吊笼安全门
吊笼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连锁开启装置。安全门连锁开启装置可为电气连锁,如果安全门未关,可造成断电,提升机不能工作;也可为机械连锁,吊笼上行时安全门自动关闭。
7.缓冲器
缓冲器应装设在架体的底坑里,当吊笼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形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8.通信信号装置
信号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信装置。通信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信系统,司机和作业人员能够相互联系。
【考点十八】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与拆卸、验收
1.安装前的准备
根据施工要求和场地条件,井综合考虑发挥物料提升机的工作能力,合理确定安装位置。做好安装的组织工作。包括安装作业人员的配备,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处作业的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按照说明书的基础图制作基础。基础养护期应不少于7 天,基础周边5m 内不得挖排水沟。
2.安装前的检查
①检查基础的尺寸是否正确,地脚螺栓的长度、结构、规格是否正确,混凝土的养护是否达到规定期,水平度是否达到要求(用水平仪进行验证)。
②检查提升卷扬机是否完好,地锚拉力是否达到要求,刹车开、闭是否可靠,电压是否在380V×(1±5%)之内,电机转向是否合乎要求。
③检查钢丝绳是否完好,与卷扬机的固定是否可靠,特别要检査全部架体达到规定高度时,在全部钢丝绳输出后,钢丝绳长度是否能在卷筒上保持至少3 圈。
④检查各标准节是否完好,导轨、导轨螺栓是否齐全、完好,各种螺栓是否齐全、有效,特别是用于紧固标准节的高强度螺栓数量是否充足;各种滑轮是否齐备,有无破损。
⑤检查吊笼是否完整,焊缝是否有裂纹,底盘是否牢固,顶棚是否安全。断绳保护装置、载重量限制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应事先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灵敏、可靠无误。
【考点十九】物料提升机的验收
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的验收程序如下:
(1)安装单位自检。
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物料提升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物料提升机安装方案及交底、基础资料、金属结构、运转机构、安全装置、电气系统。
(2)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需要注意的是,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最好采用图文的形式,以保证整改的真实性。
(3)资料审核。
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组织验收。
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物料提升机联合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5)验收完成后应进行使用登记。
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考点二十】汽车起重机
汽车起重机是起重作业部分安装在专用汽车起重机底盘或通用货车底盘上的起重机,具有载重汽车的行驶性能,可快速转移到作业场地并快速投入工作。特别适用于流动性大,不固定的作业场地。
汽车起重机主要分成两大部分:底盘部分和起重机部分。
(一)起重臂结构
起重臂(吊臂)及其伸缩机构:
吊臂是起重机最主要的部件之一,起重作业的几个主要参数都和它有直接关系。
吊臂分主臂和副臂;主臂是自根部与转台相铰接的支点至头部装设的主起升定滑轮组轴心线之间的起重臂,主臂分为很多节(至少有两节),目前一般直接实现伸缩的多节臂,最多做五节,但通过其他各种形式实现的主臂伸缩(如自动插销形式等)可以到八节。
(二)支腿及伸缩机构
汽车起重机为了增加中大幅度时的起重能力(由稳定性决定的),都设计有可移动的支腿以增加起重时的稳定力矩。
支腿由固定支腿箱与活动支腿箱组成。固定支腿箱与车架焊接成一整体,活动支腿可以在其里面自由伸缩。在活动支腿上还安装一个垂直油缸,又称垂直支腿。其作用是在起重作业时将整个底盘抬起以增加作业的稳定性定力矩。
(三)主要机构
起升机构一般由下列组成:驱动装置、钢丝绳卷绕系统、取物装置和安全装置等。
回转机构由回转支承和回转驱动装置组成,驱动有电动机和液压两种驱动形式,汽车起重机用回转机构一般是液压驱动。
变幅机构。变幅动作是通过一个或两个双作用油缸的伸缩,达到吊钩中心与回转中心的水平距离(即幅度)发生变化的机构。变幅机构实质就是一个或两个双作用油缸。
(四)安全装置
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有很多种类。如水平仪、压力表、溢流阀、平衡阀、缓冲阀、液压锁、蓄能器、各种机械式的锁定装置(插锁等)、制动器乃至于起重特性标牌等,都是起重机常见的不可缺少的安全装置与元件。
此外,还有起升高度限位装置、三圈过放装置、力矩限制器等不是每台产品必备的安全装置,它们的作用对起重机的安全作业亦是不可或缺的。
【考点二十一】汽车起重机安全装置
①力矩限制器。
汽车起重机作业失效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吊臂折弯变形或扭曲,二是整车倾覆。
对于汽车起重机来说,力矩限制器是重量检测器、长度检测器和幅度检测器等元件及显示器等的总称。
电脑屏幕上能显示正在工作的起重机的臂长、 仰角、额定起重量、实际总起重量等基本参数,
一旦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力矩的95%,其黄灯会亮,对操作者提出预警,一旦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力矩100%-102%将切断起重机危险方面的动作,有效防止破坏的现象发生。
②防过放装置。
起重机设计了防过放装置,其主要目的就是提醒操作者,到了一定的吊臂长度后,一定要换倍率,防止吊钩落不到地面。
当卷筒下放钢丝绳,只剩下最后三圈时,开关接通,通过一个电磁换向阀,使起升系统溢流阀远控口直接接通油箱,而导致溢流阀卸荷,停止下放动作,故称为防过放装置;又因为此时卷筒上设定的钢丝绳还剩三圈,故又称三圈过放装置。
③起升高度限位装置由重锤和行程开关等元件组成。
行程开关及其安装盒安装在吊臂头部,重锤穿在最内的一股钢丝绳中,吊钩起升时,当钩体碰到重锤时,行程开关失重,使行程开关得电(或失电),这时行程开关使远程控制主溢流阀的电磁换向阀得电(或失电),使溢流阀卸荷(即系统失去压力),上升动作被切断。
【考点二十二】汽车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汽车起重机在作业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
①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②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③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④液压系统压力应正常。
⑤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⑥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2)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
①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②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木块。
③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
④应先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3)再次确认吊运参数:
①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②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台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及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③应确认提升高度。
根据起重机的机型,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④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货之间的空隙。
【考点二十三】汽车起重机起吊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 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
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重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
回转动作: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起重臂伸缩臂杆动作:不得带载伸臂杆;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
【考点二十四】桥式、门式起重机的分类
(一)桥式起重机其使用最为普遍,它架设在建筑物固定跨间支柱的轨道上,用于车间、仓库等处。
在室内或露天做装卸和起重搬运工作。工厂内一般称其为"行车"或"天车"。
(二)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是桥式起重机的一种变形,又叫龙门吊。
桥式、门式起重机主要机构一般包含:起升机构、小车行走(牵引)机构、大车运行机构。
起升机构:由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卷筒等装置组成。
制动器: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或者停止器。
小车行走(牵引)机构:有自行式和牵引式。
【考点二十五】桥式、门式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起重机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并要求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发出报警信号,在100%-1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允许物品做下降运动。
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机构应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计规定的起升高度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源。需要时,还应设下降深度限位器。当取物装置下降到设计规定的下极限位置时,应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
运行行程限位器:起重机大车和小车都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在达到设计规定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方向的动力源。
轨道清扫装置:物料有可能积存在轨道上成为运行的障碍,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在其台车架(或端梁)下面和小车架下面应装设轨道清扫装置,其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的间隙一般为5~10mm。
缓冲器及端部止挡: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的运行机构,起重小车的运行机构均应装设缓冲器或缓冲装置。缓冲器或缓冲装置可以安装在起重机上或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轨道端部止挡装置应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机脱轨。
防护罩: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传动轮、链条、皮带轮等均应装设防护罩/栏。
连锁保护:夹轨器和锚定装置应能和运行机构连锁。要求夹轨器夹住或锚定装置锚固时起重机的运行机构应自动断电,打开时才能接通。舱口门、端梁门及司机室外走台栏杆门应设连锁保护装置,门打开时运行机 不能开动。如有其他手动锁定的也应与相应的驱动机构相连锁。
夹轨器:用钳口夹住轨道,使起重机不能滑移,从而达到防风目的。要想使夹轨器的防风作用可靠,必须保证钳口具有足够的夹紧力。夹轨器可分为手动夹轨器、电动夹轨器和手电两用夹轨器。
【考点二十六】桥式、门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1)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2)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3)起重机不允许超荷使用。
(4)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面2m 以上。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 高。
(5)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6)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副钩(特殊例外)。
(7)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
(8)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
(9)桥式起重机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应采取焊接地线措施。
接地线可用截面积大于75mm 的镀锌扁铁或10mm 的裸铜线或大于30mm2 的镀锌圆钢。司机室或起重机体的接地位置应多于两处。起重机上任何一点到电源中性点间的接地电阻,均应小于4Ω。
【考点二十七】起重机械安拆作业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机械是在建筑施工现场应用广泛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伤害事故也是建筑行业多发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违规作业和管理不当更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被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和使用由建设主管部门对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备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此证明于2016 年取消)和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登记。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 年第114 号)的规定:施工现场使用的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 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在国家标准中应参照人员可进人的货用施工升降机)为特种设备。在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出租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进行相应的管理。
对于以下几种类型的设备不得出租和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1.出租单位应当应在签订的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补充: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
应提供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出租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2.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工作前与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情况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安装单位应当履行如下安全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在安装完毕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档案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使用单位应当在安装完成后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使用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履行如下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7)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对于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5.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二节 土石方机械安全技术
【考点一】常用土石方机械及分类
土石方机械可分为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平整作业机械、压实机械、水力土石方机械和凿岩、破岩机械等几类。
(1)挖掘机械
用于挖掘高于或低于承机面的物料(包括土壤、煤、泥沙及经过预松后的岩土和矿石等),并将其装入运输车辆或卸至堆料场,又分为单斗挖掘机和多斗挖掘机两类。
(2)铲土运输机械
用于铲运、推运或平整承机面的物料,主要靠牵引力工作,根据用途又分为推土机、铲运机、装载机、平地机和运土机等。
土方机械根据行走系统结构可分为轮胎式和履带式两种。
选用铲土运输机械还应考虑运料距离。
推土机沿地面推运物料时适于30~60m 的距离;自行式铲运机能自装、自运、自卸地面物料,适于180~2000m 长运距;单斗装载机与自卸汽车配套使用时适于300m 以上的运距;平地机适于大面积场地的平整作业等。
(3)平整作业机械
利用刮刀平整场地或修整道路的土方机械。常用的有自动平地机。
(4)压实机械
利用静压、振动或夯击原理,密实地基土壤和道路铺砌层,使其密度增大、承载能力提高的土方机械,分羊足碾、光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振动压路机、蛙式夯和内燃打夯机等。
(5)水力土石方机械
利用高速水射流冲击土壤或岩体,进行挖掘作业,然后将泥浆(或岩浆)输送到指定地点的土石方机械。
(6)凿岩、破岩机械
此类机械用于破碎岩层和石块,常用的有凿岩机和破碎机等机械。
【考点二】常用土石方机械的一般技术要求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力。通过涵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3)作业前依照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
(4)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时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保持安全距离。
(5)配合机械清底、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范围内作业时,应停机后才可作业。
(6)机械作业时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作业区域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破坏和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安全的情况。
(7)机械运转作业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保养、紧固、润滑、检查等作业。
【考点三】机动翻斗车安全技术要求
机动翻斗车是一种方便灵活的水平运输机械,在建筑施工中常用于运输砂浆、混凝土、熟料以及散装物料等。
各地大都使用的是载重量1t 的翻斗车。该车采用前轴驱动,后轮转向,整车无拖挂装置。爬坡时如道路情况不良,应根据车速情况,事先换低速挡爬坡。下坡时,不宜调挡行驶,严禁脱挡高速滑行,避免紧急刹车,防止车子向前倾翻,禁止下25°以上的陡坡。
翻斗车停稳、后,才能抬起锁紧机构子柄进行卸料,禁止在制动的同时翻斗卸料;在坑边缘倒料时,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车挡方可进行施工。车辆离坑边10m 处必须减速行驶,到靠近车挡处倒料时,防止车辆翻入坑内造成事故。粘结在斗子里的混凝土、灰浆,翻斗倒不出来时,应进行人工清除,禁止用车辆高速行驶,突然制动,惯性翻斗的办法来清除斗内残留物。机动翻斗车上公路行驶或夜间工作,灯光一定要齐全。在夜间运行或在人多路段内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在冬季,停车后必须放尽发动机的冷却水,避免冻坏发动机。
【考点四】推土机安全技术要求
托运装卸车时,跳板必须搭设牢固稳妥,推土机开上、开下时必须低挡运行。
装车就位停稳后要将发动机熄火,并将主离合器杆、制动器都放在操纵位置上,同时用三角木把履带塞牢,如长途运输还要用铁丝绑扎固定,以防在运输时移动。
在陡坡上纵向行驶时,不能拐死弯,否则会引起履带脱轨,甚至造成侧向倾翻。必要时,可将推土机调头下行,并将推土板接触地面,利用推土板和地面产生的阻力控制推土机速度。高速行驶时,切勿急转弯,尤其在石子路上和动土路上不能高速急转弯,否则会严重损坏行走装置,甚至使履带脱轨。
【考点五】挖掘机的安全技术要求
挖掘机工作时,应停置在平坦的地面上,并应刹住履带行走机构。挖掘机通道上不得堆放任何机具等障碍物。挖掘机工作范围内,禁止任何人停留。
挖掘机作业中,如发现地下电缆、管道或其他地下建筑物,应立刻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处理。挖掘机在工作时,应等汽车司机将汽车制动停稳后方可向车厢回转倒土,回转时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越过,卸土时挖斗应尽量放低,并注意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在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宜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m。正铲作业时,禁止任何人在悬空铲斗下面停留或工作。挖掘机停止工作时铲斗不得悬空吊着。司机的脚不得离开脚踏板。铲斗满载时,不得变换动臂的倾斜度。
在挖掘工作过程中,应做到“四禁止”
1 禁止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进行回转
2 禁止进行急剧的转动。
3 禁止用铲斗的侧面刮平土堆。
4 禁止用铲斗对工作面进行侧面冲击
挖掘机动臂转动范围,应控制在45°~60°,倾斜角控制在30°~45°。
挖掘机走行上坡时,履带主动轮应在后面,下坡时履带主动轮在前面,动臂在后面,大臂与履带平行。
回转机构应该处于制动状态,铲斗离地面不得超过1m。上下坡不得超过20°,下坡应低速,禁止变速滑行。
禁止将挖掘机布置在上下两个采掘段(面)内同时作业;在工作面转动时,应选取平整地面并排除通道内的障碍物;在松软地面移动时,须在行走装置下垫方木。禁止在电线等高空架设物下作业,不准满载铲斗长时间滞留在空间。
挖掘机需在斜坡上停车时,铲斗必须降落到地面,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停机制动,且应在履带或轮胎后部垫置楔块。
【考点六】装载机
除驾驶室外,机上其他地方严禁载人。行驶中,在不妨碍通过性能的前提下,铲斗应尽可能降低高度。
装载机作业时,铲斗下边严禁站人。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装载机应停放在平坦、安全、不妨碍交通地方,并将铲斗落到地面。停机前,发动机应怠速运转5min,切忌突然停车熄火。
【考点七】铲运机
铲运机作业时,应先采用松土器翻松。铲运机作业区内应无树根、树桩、大的石块和过多的杂草等。
开动前,应使铲斗离开地面,机械周围应无障碍物。
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或机架上坐立。
多台拖式铲运机联合作业时,各机之间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铲土时不得小于5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前后距离不得小于20m;行驶中,应遵守下坡让上坡、空载让重载、支线让干线的原则。
在狭窄地段运行时,未经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两机交会或超越平行时应减速,两机间距不得小于0.5m。
铲运机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中途换挡,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行驶的横向坡度不得超过6°,坡宽应大于机身2m 以上。
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离堤坡边缘不得小于1m。需要在斜坡横向作业时,应先将斜坡挖填,使机身保持平衡。
在坡道上不得进行检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或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下陡坡时,应将铲斗触地行驶,帮助制动。
拖式铲运机铲土时,铲土与机身应保持直线行驶。自行式铲运机铲土时,或利用推土机助铲时,应随时微调转向盘,铲运机应始终保持直线前进。不得在转弯情况下铲土。
沿沟边或填方边坡作业时,轮胎离路肩不得小于0.7m,并应放低铲斗,降速缓行。
拖式铲运机不得在大于15°的横坡上行驶,也不得在横坡上铲土。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应踩下制动踏板辅以内燃机制动,必要时可放下铲斗,以降低下滑速度。
在凹凸不平地段行驶转弯时,应放低铲斗,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转弯时,应采用较大回转半径低速转向,操纵转向盘不得过猛;当重载行驶或在弯道上、下坡时,应缓慢转向。
【考点八】平地机
启动发动机时间不得超过30s,如果需要再次启动必须把钥匙回转到关闭位置,等待2min 后再启动。
发动机启动后,各仪表读数必须在允许的范围内,发动机运转不得操作冷启动开关,否则会造成发动机损坏。驾驶平地机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或者制动踏板上。起步、停车、转向必须使用离合器。
行驶过程中应该把刮刀提高,并保持平地机宽度,转向时前轮不碰撞刮刀。转向时,或者用轴驱动轮转向时,不得锁止差速器。转向后应该把前轮定在垂直的位置。
在陡坡上作业时,不得使用铰接机架,以防止翻车,造成严重的人机伤害。在陡坡上来回作业的时候,刮刀伸出的方向应该始终朝向下坡方向。
【考点九】压路机
必须在压路机周围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严禁闲杂人员在设备周围休息。
轮胎压路机需将轮胎压调整到规定的作业压力范围,全机各个轮胎气压一致。
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的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m;
在坡道上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必须在规定的碾压路段外转向,不允许压路机在惯性滚动的状态下变换方向。
严禁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三轮压路机在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差速锁止装置,特别在转弯时严禁使用。
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压路机在坡道上行驶禁止换挡,下坡时禁止脱挡滑行。
严禁用牵引法拖动压路机,不允许用压路机牵引其他机具。
严禁在压路机没有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
压路机应停放在安全、平坦、坚实并对交通及施工作业无妨碍的地方。
停放在坡道上时,前后轮应置垫三角木。
压路机操作人员必须充分考虑到机械的视线死角,谨慎驾驶机械。
压路机碾压路肩时,应注意安全,不得盲目直接贴边碾压;
在雨雪等特殊条件下应充分考虑机械附着性能,防止机械滑溜。
【考点十】凿岩机
工作面附近进行敲帮问顶,即检查工作面附近顶板有无活石、松石,并作必要的处理。
工作面平整的炮眼位置,要事先捣平才许凿岩,防止打滑或炮眼移位。
严禁打干眼,要坚持湿式凿岩,操作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
开眼时先低速运转,待钻进一定深度后再全速钻进。
钻眼时扶钎人员不准戴手套。
使用气腿钻眼时,要注意站立姿势和位置,
绝不能靠身体加压,更不能站立在凿岩机前方钢钎杆下,以防断钎伤人。
凿岩中发现不正常声音,排粉出水不正常时,
应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消除后,才能继续钻进。
【考点十一】破碎机
作业前应穿戴好完整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工作帽,发辫应罩在帽内,扣紧袖口,禁止将上衣敞开,禁止用绳、线绑扎衣、裤和袖口。
启动前,操作人员必须发出启动信号,所有人应撤离破碎机后,方可启动。
操作工在破碎机运行中,禁止脱离岗位, 如需离开,须停止运行。
在破碎机机运行中, 严禁用手、木棍、竹片、铁铲及其他物件铲、刮、清理或用扫帚清扫。
不准跨越运转中的破碎机,禁止任何人在破碎机上走或坐卧休息;禁止在破碎机上任意放机具、材料、物件。
运行结束后,应进行信号联系,拉下电闸,切断电源。
第三节中小型机械安全技术
【考点一】混凝土机械
(一)混凝土搅拌机
1.混凝土搅拌机的类型
按混凝土搅拌方式分,有自落式和强制式。
自落式搅拌机,按其搅拌罐的形状和出料方法又可分为:鼓形、锥形反转出料和锥形倾翻出料3种。
2.混凝土搅拌机的使用
固定式的搅拌机要有可靠的基础,操作台面牢固,便于操作;移动式的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支架牢靠,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使用时间较长的(一般超过3 个月的),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使用前要空车运转,检查各机构的离合器及制动装置情况,不得在运行中做注油保养。
作业中严禁将头或手伸进料斗内,也不得贴近机架察看,运转出料,严禁用工具或手进人搅拌筒内扒动。运转中途不准停机也不得在满载时启动搅拌机。作业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理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检修过程中电源处应设专人监护(或挂牌)并拴牢上料斗的摇把,以防误动摇把,使料斗提升,发生挤伤事故
作业后,要进行全面冲洗,筒内料出净,料斗降落到最低处坑内,如需升起放置,必须用链条将料斗扣牢。料斗升起挂牢后,坑内才准下人。
3.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技术
(1)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轮胎必须架空或卸下另行保管,并必须搭设防雨、防砸或保温的工作棚。
(2)混凝土搅拌机的电源接线必须正确,必须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布线和各部绝缘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3)操作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严禁非司机操作。
(4)司机必须按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每次对搅拌机进行认真的维护与保养。
(5)每次工作开始时,应认真检视各部件有无异常现象。
(6)机械开动后,司机必须思想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修理和保养,并不准用工具伸到筒内扒料。
(8)上料不得超过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9)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的下方工作或通行。
(10)检修搅拌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如需进人滚筒内检修,必须在电闸箱上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看守,要绝对保证能够避免误送电源事故的发生。
(11)停止生产后,要及时将筒内外刷洗干净,严防混凝土粘结,工作结束后,将料斗提升到顶上位置,用安全挂钩挂牢。 离开现场前拉下电闸并锁好电闸箱。
(二)混凝土振捣器
(1)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零应安全可靠。电动机接零线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2)操作人员应掌握一般安全用电知识。操作振捣器作业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3)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以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
(4)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物。
(5)振捣器作业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软管不得有断裂。
(6)振捣器启振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的振捣棒平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
(7)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大锤使用,操作时勿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遇到其他硬物而受到损坏。
(8)作业后,振捣棒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三)砂浆搅拌机
砂浆搅拌机的传动皮带防护罩必须牢固可靠。
砂浆搅拌机进料口防护棚必须安全有效。
砂浆搅拌机必须按规定设置开关箱。
砂浆搅拌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浆搅拌机拌灰叶片不应松动和摩擦料筒。
砂浆搅拌机电源线必须架空,绝缘良好。
砂浆搅拌机外壳必须安装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考点二】卷扬机
(1)安装位置视野良好,
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司机对操作范围内全过程的监视;
地基坚固,防止卷扬机移动和倾覆;
从卷筒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
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 倍;
搭设操作棚是给操作人员创造一个安全作业条件。
(2)卷扬机司机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应保留3〜5 圈。
(4)钢丝绳要定期涂油并放在专用的槽道,以防碾压倾轧破坏钢丝绳的强度。
【考点三】夯土机械
(一)夯土机械安全技术
(1)夯土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3)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4)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5)多机作业时,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夯机前进方向和开机四周1m 范围内,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员。
(二)蛙式打夯机使用的安全要点:
(1)蛙式打夯机只适用于夯实灰土、素土地基以及场地平整工作,不能用于夯实坚硬或软硬不均相差较大的地面,更不得夯打混有碎石、碎砖的杂土。
(2)凡需搬运蛙式打资机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准带电搬运。
(3)蛙式打开机操作必须有两个人,一人扶夯,一人提电线,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用品。
(4)两台以上蛙式打夯机同时作业时,左右间距不小于5m,前后不小于10m。
(5)相互间的胶皮电缆不要缠绕交叉,并远离夯头。
(三)振动冲击夯
(1)振动冲击夯适用于黏性士、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的压实,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坚硬地面作业。
(2)振动冲击夯在接通电源启动后,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有错误时应倒换相线。
(3)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在较松的填料上作业或上坡时,可将于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4)内燃冲击夯不宜在高速下连续作业。在内燃机高速运转时不得突然停车。
(5)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考点四】砂轮锯安全要求
(1)工作前穿好紧身合适的防护服,不要穿过于肥大的外套。不许裸身、穿背心、短裤、凉鞋等。
(2)操作者应佩戴防护手套和防击打的护目镜。
(3)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为了防止砂轮破损时碎片伤人,砂轮锯必须装有防护罩,禁止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锯进行操作。
(5)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是否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6)机器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工作地点,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把砂轮锯退出工作部位。
(7)不准切割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件或各种密闭件。
(8)工作中,砂轮锯附近及正前方严禁站人。
(9)砂轮锯必须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10)检修时必须在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1)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清理现场,将切屑集中打扫在指定场所,以免切屑刺伤脚部。
第四节 吊篮安全技术
【考点一】吊篮的安全装置、验收
(1)安全锁是悬吊平台下滑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或悬吊平台倾斜角度达到锁绳角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停止下滑或倾斜的装置。
(2)上行程限位装置。
(3)手动滑降装置。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
(4)安全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应独立设置并通过安全锁。
3.吊篮的验收吊篮安装结束后应进行验收,必须进行吊篮安全锁的锁绳试验和承载能力试验。
【考点二】吊篮在使用中应遵守的要求
(1)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
(2)对于篮体的悬挂点不在端部的吊篮,钢丝绳吊点距悬吊平台端部距离应不大于悬吊平台全长的1/4,悬挂机构的抗覆力矩与额定载重量集中作用在悬吊平台外伸段中心引起的最大倾覆力矩之比不得小于1.5。
(3)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2 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
(4)安全钢丝绳和工作钢丝绳均应在地面坠有重物。
(5)提升机出现漏油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考点三】吊篮的工作原理及特点
1.吊篮的工作原理
吊篮是悬挂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提升机通过钢丝绳驱动悬吊平台沿立面上下运行的一种非常设悬挂设备。
吊篮由悬挂机构、悬吊平台(通常称为篮体)、提升机、安全锁、钢丝绳、电气控制系统组成。
2.吊篮的分类
吊篮按驱动方式分为手动、气动和电动。吊篮型号由类、组、型代号,特性代号,主参数代号,悬吊平台结构层数和更新变型代号组成。
3.吊篮工作环境
吊篮在下列环境下应能正常工作:
(1)环境温度-20~+40℃。
(2)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
(3)电源电压偏离额定值:±5%。
(4)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8.3m/s(相当于5 级风力)。
4.吊篮的安全装置
(1)安全锁
安全锁是悬吊平台下滑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或悬吊平台倾斜角度达到锁绳角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停止下滑或倾斜的装置。安全锁在锁绳状态下应不能自动复位。有离心触发式安全锁和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两种。离心触发式安全锁,悬吊平台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200mm 范围内停住;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时,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
(2)上行程限位装置。
(3)手动滑降装置。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
(4)安全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应独立设置并通过安全锁。
二、吊篮的安装
1.吊篮的安装要求
吊篮在安装前应对安装位置的情况进行检查,应符合说明书中的要求。或满足下列建筑设计相关要求:
(1)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承受吊篮的全部重量。
(2)建筑物在设计和建造时应便于吊篮安全安装和使用,并提供工作人员的安全出入通道。
(3)楼面上设置安全锚固环或安装吊篮用的预埋螺栓,其直径不应小于16mm。
(4)建筑物上应设置供吊篮使用的电源插座。
(5)应向吊篮使用者提供吊篮安装的有关资料。
2.吊篮的安装流程
吊篮安装流程为:安装悬挂机构→组装悬吊平台→安装钢丝绳并调试。
其中安装悬挂机构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连接位置的螺栓或销轴应安装到位并拧紧。
(2)后支架配重的数量和重量应符合要求。
(3)加强绳应拉紧。
(4)前支架的上、下立柱应在一条直线上。
3.吊篮的验收
吊篮安装结束后应进行验收,必须进行吊篮安全锁的锁绳试验和承载能力试验。
4.吊篮在使用中应遵守的要求
(1)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
(2)对于篮体的悬挂点不在端部的吊篮,钢丝绳吊点距悬吊平台端部距离应不大于悬吊平台全长的1/4,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额定载重量集中作用在悬吊平台外伸段中心引起的最大倾覆力矩之比不得小于1.5。
(3)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2 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
(4)安全钢丝绳和工作钢丝绳均应在地面坠有重物。
(5)提升机出现漏油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