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性审查。
一,投标人资格
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三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四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技术性审查。
投标文件的技术性评审包括,施工方案,工程进度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安全保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资源,技术负责人等方面是否与国家相应规定及招标项目符合。
3.商务性评审。
投标文件的商务性评审主要是指投标报价的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的计算准确性。
4.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偏差。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的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所有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都属于初评阶段的淘汰投标书。
5.《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或不同文件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的设定最高控制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要求的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