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一般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销项税与进项税计算核算,详细阐述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大知识要点。
编辑于2020-11-10 10:33:49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
一般情况
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含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1+13%) = 含税销售额÷(1+9%)
零外普
由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
需要核定的情形
①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 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③ 纳税人销售价格明显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核定销售额的方法
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销售额: ①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在题目中也可以体现为市场价); ③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
1)①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 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③ 纳税人销售价格明显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2)从价计征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特殊情况
(1)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销售: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价格优惠。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将折扣额另开发票(或者将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的,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在征收增值税时,折扣额均不得冲减销售额。 (2)以旧换新 A.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B. 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还本销售 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将货款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减除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 双方均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5)直销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第一种】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 【第二种】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 (6)销售退回或折让 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进项税额
准许抵扣
① 凭票按票面注明税额直接抵扣: A.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B.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C.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凭票计算抵扣 A. 购进农产品 B.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③ 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允抵扣
一、用于不再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
三无两产
二、非正常损失
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货物或不动产。 【提示】因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损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三、营改增项目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四、其它不可抵扣情况
A.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B. 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C.一般纳税人发生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行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五、进项税额的扣减(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事后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A. 已知进项税额时,直接按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税款×转出比例 B.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未知进项税额时,已知不含税价款的,先计算进项税额再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不含税价款×税率×转出比例 2、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税法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如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发生非正常损失等),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提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3、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税法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020年变化)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4、 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货时购销双方的税务处理: 销售方: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购买方: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六、补充:转增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转入 1、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改变用途的次月,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七、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