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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文运法硕考前冲刺背诵中的重点,新增点制作。民法相关思维导图笔记整理,下图详细概括四大知识要点,分别为:民法总则、物权编、合同编、婚姻继承侵权。
编辑于2020-12-03 17:41:55民法
物权编
概述
与债权区别
性质、效力范围、客体、效力、发生、保护方法
原则
物权法定
1.不得自由设立。2.违反规定内容无效。3.不影响其他法律行为效力
公示、公信
所有权
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原始取得
生产、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埋藏物、善意取得
继受取得
买卖、互易、赠予、继承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按份共有
份额享有共有、分割请求权和转让、优先购买、设定担保、物上请求、共有物处分
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家庭财产、遗产分割前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互换、转让;流转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抵押
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
国有
宅基地使用权
不得抵押、不得单独转让
居住权
特征:自然人;占有、使用;住宅;生活居住需要;专属性;有期限
设立:合同有效;处分权;已登记
地役权
合同生效时设立
担保物权
优先受尝性、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为性
抵押权
登记: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合同生效时:动产,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不可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不明、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
质权
权利质权
交付设立:汇本支、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登记设立:基金、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应收账款
留置权
特征:1.法定担保物权。2.限于动产。3.不具有追及力
条件:1.合法占有。2.同一法律关系。3.债务到期未履行。4.不违背公序良俗
占有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1.占有返还请求权。2.妨害排除请求权。3.损害赔偿请求权。
知 人 婚姻继承侵权
专利权
职务发明
1.本职工作;2.本职工作之外;3.退休1年
属于单位,约定除外
人格权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
特征:应当具备、法律认可、完全平等、人格利益、一般不得放弃
具体人格权
婚姻
结婚要件
实质:自愿;法定婚龄,男22女20;无配偶
形式:登记
无效婚姻
1.重婚;2.近亲结婚;3.未达法定婚龄
可撤销
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知应知1年)
夫妻财产制
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
知识产权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约定除外
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
一方人身损害赔偿
合同约定归一方
专用生活用品
继承
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女婿+主要赡养义务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用:1.放弃;2.丧失;3.先死;4.部分无效;5.未处分
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产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环境、高度危险、饲养动物、用工、被监护
构成要件
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抗辩事由
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自甘风险;4.自助
外来:不可抗力;受害故意;被侵权人过错;第三人原因;
浮动主题
合同编
债与合同
特征:1.特定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2.请求为特定行为;3.货币衡量;4.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行为
原因: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合同概述
强制缔约、预约合同(认购、定购、预定)、悬赏广告(要约)
格式条款
提示义务
未履行的,不成为合同内容
无效:1.无效事由。2,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内容。3,减轻自己,加重对方。4,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缔约过失责任
条件:1.违背先合同义务。2.他方有信赖利益损失。3,因果关系。4,违反方具有过失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
同时、先履行(迟延、不完全、部分)、不安
保全
代位权4
撤销权3
解除
法定解除
1.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预期违约;3.迟延履行主要债务;4.根本违约
违约责任
特征:民事责任;相对性;不履行;财产性;任意性;
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支付违约金;4.适用定金罚则(担保);5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
6个月以上书面,不得超过20年
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多租:占有>登记>合同成立
转租:经出租人同意。6个月无异议
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
物业服务合同
1.平等主体;2.物业服务人包括企业和管理人;3.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4.双务有偿诺成要式
解除提前60日
无因管理
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不当得利
1.一方获得利益;2.另一方受有损失;3.因果关系;4.获益无法律根据
民法总则
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原则
1.主体行为+必须+目的
公序良俗原则
国家、家庭、两性、射幸、人权、公平竞争、消费者、劳动者、
民事法律关系
特征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过程形成特殊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具有自治性。
内容
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
概念
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特征
1.权利人享有某种利益,实施一定行为的自由。2.权利人……,以保证其自由。3.保护
民事责任
承担方式
惩罚性赔偿,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人身权:消除影响
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民事法律事实
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准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
子主题
自然事实
事件+状态
自然人
监护人的职责
1.代理2.保护3.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应当为监护人安排4.除维护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财产。
关系终止
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监护人丧失能力;死亡;法院;撤销;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定义、条件、程序、后果、撤销、其他
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概念特征
1.意思表示不真实;2.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形成权,单方;3.撤销前有效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效力待定
1.已经成立 2.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是否发生效力不能确定
代理
特征
1.代理权限范围内。2.以被代理人名义或者代理人自己的名义。3实施法律行为。4.被代理人承担
限制条件
人身性质:遗嘱、婚姻、收养,演出讲课
表见代理
1.无权。2.外表或假象。3.有正当理由相信。4,基于信任
诉讼时效
不适用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不动产和登记动产
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抚养费
中止:不可抗力、无法代、未确定、控制
中断:提出履行、义务人同意、诉讼、仲裁
除斥期间